以下這是前篇
"我對台大校長公開評論13妹的事件的個人淺見(表現自由亦是言論自由 維護言論自由是大學的核心價值)" http://blog.udn.com/YUUDNYU/4104817
的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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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我在想,
假如她們台大那些女生今天打的是別的工,
會引起這麼多的責難嗎?
恐怕倒也未必。
她們消費了台大,
是事實;
損害了台大的名聲,
是事實。
可是試想,
如果她們爬到了像林志玲一樣的位置,
臺大還以她們為恥嗎?
之所以現在以她們為恥,
是因為看不起她們現在的工作,
這就是有爭議的地方。
我個人是認為只要打的工不違法,
不用責難她們。
台大人應該要有更大的胸襟,
去包容所謂的"不"道德或是有減損到自己的聲譽的問題。
畢竟,
對於在各行各業混出名堂的人,
台大也想去沾他們的光(正外部效應),
不能柿子只挑好吃的吃,
不好吃的就嫌惡(負的外部效應 何妨多包容一點??尤其是地位崇高的校長??)。
每個人(包括是台大的和非台大的)都可以行使言論自由(包括私下的臺大校長)評論此事,
可是本校(學生)校長以"社會觀感(道德)"為由公開評論要小心,
個別學生可以犯錯,後果比較輕微,她們不犯法。
社會(尤其是台大人自己)請給她們一點空間。
我們只能管自己露不露,
但是對於他人不違法的露,
我們應該予以尊重。
可是"校長"若公開犯了錯的後遺症與副作用畢竟嚴重
許多!!
公開發言的校長必須比學生還要更謹慎。
尤其台大又是指標大學,
校長若是公開犯了錯後果更嚴重。
因為很多眼前離經叛道的,
將來未必也如此。
歷史上此類的例子不勝枚舉,
很多我們現在認為理所當然的,
從前當時可是大逆不道的。
試想假如當年(四五十年前)的臺大校長,
責備自己的學生在外穿短裙或比基尼等等有損當時社會期待的事,
以今日的眼光視之,
會不會貽笑大方呢?
台大"校長"傅斯年在台大期間甚短,
之所以能獨享身後葬在台大校門口的無限崇榮(我真羨慕他),
據我所了解,
不是因為他猝死在省議會,或其他原因,
最重要的理由,
不就正是他挺身捍衛了自己學生的言論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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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cjs2010/06/09 15:04.
自由的真義是,不妨害別人的自由.
若是校長的言論,妨害到學生的工作自由.
比如說,讓以後台大的女學生找不到Show girl的職業,
那校長的自由,就有待商榷.
而我們,因為講再大聲也沒人會聽,妨害不到女學生的工作自由,
所以我們言論,是自由的.
而校長,既然是台大校長,他的言論自由,就應有所節制.
謝謝支持
看了您的留言後
我想
我的表達應該可以修正為
代表個人(私人)可以有言論自由
代表團體(公開)
尤其是代表官方(公眾)立場
行使言論自由要小心謹慎
一是代表他人的立場發言問題
二是影響他人後續權益的問題
謝謝您的高見
小弟又受教了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於 2010/06/09 18:15回覆 - 1樓. 小肉球2010/06/09 12:52台大女生打工和言論自由有什麼關係?
這些在學台大女生要去打工,沒有任何人能夠阻止她們,她們並沒違法,故而請盡量去打工。因此,端出言論自由有點奇怪咧!
言論自由是甲方說一套話,乙方說出另一套話,甲乙兩方都有說話的自由,各成一家之言。
假如乙方提出反論點,就被甲方扣上違反言論自由的大帽,恐怕是甲方誤解了言論自由,因為甲方再「消費」言論自由以維續自己的立場,指控乙方某罪以堵住乙方的嘴。
嘻嘻,就是這樣。
台大校長要講他的看法,又沒有要處罰,故爾俺主張台大校長有他站在校長位置上的言論自由。
名偵探柯南名言:真相只有一個!你說的沒錯
但表現自由亦是言論自由
例如裸體
燒國旗
皆是言論自由的範疇
這一點可能較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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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上述甲乙雙方
具我了解
似乎攻守易位
是學生先被批評違反道德
學生以言論自由抗辯
我的感受是這樣
~~~~~~~~~~~
而校長要怎麼做
見仁見智
就看他了
我比較偏向
身分位高權重的人
比我這種沒什麼影響力的人重要多了
言論的社會效應太大
動見觀瞻
小心為上
不知道您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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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意見有異
但是隨時歡迎感謝您的留言
我的想法也許不成熟
您的話我也會放在心裡消化思考
如果我有不同心得
會取主動向您報告
驅逐低端人口,這樣對嗎? 於 2010/06/09 13:26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