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網民建議案[懇請支持連署]:《數位內容分類標記與證據適格性管理法》政策白皮書
— AI時代的真實守門人計畫 —
一、封面(White Paper Cover)
政策名稱:
《數位內容分類標記與證據適格性管理法》政策白皮書
副標題:
AI時代的真實守門人計畫:數位分流與人類裁決權的制度化路徑
發布單位(建議):
✦ AI風險治理聯盟
✦ 公民法律行動平台
✦ 數位法治觀察計畫(可自由更名)
發布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1月(2025年)
二、政策摘要頁(Executive Summary)
📌政策問題:
在AI生成內容高度擬真的背景下,數位假影像、假錄音與生成文書已對選舉、司法與社會信任造成實質威脅。「誰還能判定什麼是真實?」成為法治社會的基本危機。
🎯政策目標:
建立數位內容分流與標記制度,將 AI 生成內容與真實紀錄區隔管理
建立證據適格性之分級制度,避免 AI 內容被誤用為主證據
確保人類在審判與鑑定中的主體地位與透明參與權
建立跨境協作機制,共同防堵境外惡意生成內容干預主權
🔧核心機制概覽:
機制名稱 說明
數位分流制度 內容依來源分為 AI 區與真實內容區,建立「AI生成專區」
AI標記義務 所有 AI 生成內容須自動崁入浮水印,且不得移除
證據分級制度 原始資料為「真實證據」,AI內容為「輔助證據」
人類終審原則 涉及人權裁決,AI不得獨立定案,最終應由人類承擔責任
算法透明化 當事人享有演算法查閱與交互鑑定權
國際協作條款 推動跨境標準、打擊境外AI假內容
⚖️政策價值:
保障司法公正性
維護數位真實性
防止技術濫權與偏見
守住人類文明裁判核心
三、懶人包說帖(口語版/社群貼文可用)
📢 AI內容太像真的,怎麼辦?
📺影片可以偽造
📄文件可以合成
🧠AI幫我們判斷證據的時候,誰來審AI?
🌐 我們需要這部法律!
法案名稱:《數位內容分類標記與證據適格性管理法》
✅ 我們要:
🔹 AI內容一律標記,禁止偷偷混入真實世界
🔹 法院判決不能只靠AI,一定要有「人類最終決定權」
🔹 證據要分級,AI合成不能當唯一證據
🔹 跨國AI內容也要能追蹤與管控!
✊ 為什麼重要?
因為我們不能讓未來的法庭,
變成 AI 寫劇本、人類當犯人。
📝 我們正在推動立法,加入我們:
📍加入連署|📍分享出去|📍支持立法推進
四、簡報版本(PowerPoint邏輯架構)
第1頁|封面
政策簡報:《數位內容分類標記與證據適格性管理法》
副標題:AI內容時代,為真實與人類裁決權立法
第2頁|問題背景
📌 AI生成內容難以分辨真假
📌 AI證據可被誤用於刑事、選舉、詐騙
📌 「AI判定AI」形成司法黑箱
第3頁|解決方案三大主軸
數位分流與標記制度
證據分級與人類終審制度
國際協作與透明審查機制
第4頁|條文摘要(表格呈現)
條文 主題 要點
第三條 AI標記 所有AI內容自動標記浮水印
第五條 證據分級 僅原始資料可為主證據,AI內容為輔助
第七條 人類終審 重大案件裁決不能交由AI獨立完成
第九條 國際協作 跨國建立追溯與防範系統
第5頁|公開訴求
📣 建立「AI生成專區」
📣 保障人類「最終裁決權」
📣 嚴懲未標記或惡意偽造AI內容者
第6頁|行動建議
🧩 推動立法程序
👥 舉辦聽證會與社會對話
📡 建立跨部會技術監管平台
第7頁|結語
「別讓未來的法庭,成為人類文明的墳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