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費率該降不降
2007/01/0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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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的有線電視密集度是全球之冠,提供的收視頻道多達七十台以上,因為這樣,業者要求消費者付出更高額的收視費用,一直被經營者認為理所當然;今年初,新竹縣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委員會,因有媒體人加入審查,做出月收590降價為570的決定,總算讓消費者「吐出一口怨氣」,但對整體消費者而言,這還是太貴了。
全台有線電視播放系統經營,行政院新聞局在規劃時,全台是分四十七區,每區核發兩到三家經營執照,這些年來,經過業者費心整併,全台約只剩下六十二家經營,不少區域是獨家經營,如新竹市的振道有線、新竹縣的北視有線。
對消費者而言,競爭的市場,一旦出現獨家場面後,輕易的可以發現業者對於消費者的反映,心態上往往顯得老大。尤其是電影頻道老是重播舊節目,只有在每年換約前後,才有強檔影片上市,消費者根本無法抗拒系統業者這隻大怪獸,只能默默承受各種視訊。
這場降價費率中,新竹縣有線電視費率審議小組成員說出消費者的心聲,即曾批評業者,為什麼颱風天過後的修復,有時要拖一周以上;山區無線台收視不佳,消費者想裝第四台,結果是業者嫌路太遠,牽線費用太高,而一再延宕裝機時間。
再就收視頻道內容來看,業者強調頻道業者,如電影、新聞、綜藝台,是依收視戶數多寡提高費用,且年年上漲,在成本墊高下,業者不能不漲,這是屬於供應面的結構;但審議委員會質疑的是,成本墊高,業者的淨利率還有兩成,難道淨利不能回饋給收視戶嗎?
還有播放系統業者,在節目進行中的地方性廣告插播,有時候秒數過長,造成消費者收視中斷,這是違反廣電法的行為,卻也是播放系統業者的另一項收入來源,既有此收入,為什麼不能回饋給收視戶?
有利基,無法回饋,說穿了,就是既得利益者為什麼要少賺錢,能多賺一毛是一毛,消費者自然成待宰之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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