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當記者,總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遇不平事,總想打抱不平,卻不曉得在無形中已遍體鱗傷,記意中最深刻的是「寬之」長官的丟稿事件。
民國七十一年,台灣海防走私風四起,我循慣例到南瀛的丙等分局跑新聞,一到警分局就聞到酒氣十足,這時分局前有兩大輛貨車,滿載一甕甕的「紹興加飯」酒,不用說也知道是警方查獲走私,於是到刑事組裡找資料,了解一下走私貨器有那些、價值多少錢。
在調查的過程中,刑事偵察人員開始抱怨海防人員有包庇行為,否則上岸走私貨品,如何能從防風林,一路運到市區,直到「紹興酒破甕」飄出酒香,才讓攔檢人員查獲。
警方的說法是,海防人員一定跟私梟說好,「運出一定的貨,再留少許的貨被查獲」,這樣雙方都有利,如果海防人員不自清,私梟不絕。
看到這樣的批評,個人覺得很有道理,在發查獲走私的同時,另發一篇特稿,嚴批海防人員的「放水」,是破壞防走私的大敵。
寫完稿後,個人還很得意,發出了正義之聲。第二天,批評的稿子沒有見報,但「寬之」主任剛好到南瀛處理一件公事,長官與同事談完事後,找個人小聊一下。本來個人以為,或許是長官想了解,我這個菜鳥試用記者,到底可以不可發聘。
所以緊跟長官之後,聆聽長官的訓示,沒想到他拿出傳真稿紙,內容正是個人的前一晚「正義之聲」的特稿,他詢問:消息來源可靠嗎?有沒有找海防人員平衡一下?難道警方的值勤沒有漏失嗎?為什麼走私行為禁之不絕?每一個問題,都非我個人可以答出來的。
長官的建議是,發出正義之聲是難能可貴,可自己要站穩腳,沒有平衡,只是被被維持治安的甘單位拿來攻擊另一單位,可是真正的社會走私防杜,卻沒有人能扛起責任。這一番話讓我啞口無言。
相同的事,如日前某大學女生,因病死在自己家買的套房裡,沒有人知道,卻要把議題衍伸到大學院校的套房管理失當上,恐怕都把議題過於誇大,到最後怕很難收拾結尾。
新鮮人的熱情,是值得讚賞的,可是長官們的經驗,適當的溝通,可以朝良性的方向發展,沒有人要限制新鮮人的前途,但如果不適時導正,等到新鮮人頭破血流時再議,怕一切為之晚已,一旦失去熱情的新鮮人,就不是待換血王朝所期待的結尾。
有些話不能不說,說了傷感情,高處不勝寒,真的如許絕情嗎。
6樓. 退休老記者2008/01/22 16:56聯合報記者不好當
聯合報是大報 麻煩的是一犯錯 人家總是特別注意 聯合報記者壓力真的蠻大的
民國六十八年底
我與李漢昌兄在報社實習
剛好區運會在台北市舉辦
我奉命跑一條運動新聞
當時有人指某名運動員是一位裁判的學生
我向這名裁判查證
他笑而不答
新聞見報後 這名運動員否認要求更正
那時 副主任黃寬利用沒人時 向我問清楚 和顏的表示報社會善後 並且提醒後要注意 副主任鎮蓉也提出一些記者容易犯錯的事 主任亞公更常寫信叮嚀 當年這些長官出於關心的指點 猶銘心中
- 5樓. 張念慈2007/12/29 23:15加油
特派
我挺你
- 4樓. 亮2007/12/26 20:01嗯
自省中…
3樓. 好孩子2007/12/25 00:30秀秀
特派、阿姐,別沮喪…沒有沮喪,只會心冷;冷眼旁觀世間情,笑看彈劍混沌人。 林全洲 於 2007/12/25 11:35回覆- 2樓. jessicasun2007/12/24 23:26NGO
今天學到一個新名詞,好友聊天,談到七年級生的「一腔熱血」,結論是
他們都很NGO,就是說他們都很護衛自己的權益,不容任何人侵犯,但談起
自己的功力,卻不知道根本還有待修為,要繼續拜師學藝的還多得呢!
問題是他們不自覺,只覺得所有人都對不起他們,不太受教,這點才慘哩!
我也學到了。 林全洲 於 2007/12/25 11:33回覆 - 1樓. 陳阿蝦2007/12/23 23:31嗯
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