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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警察到富士康實習ㄧ個月
2010/06/07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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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回應X-Userhttp://blog.udn.com/Xuser/4103745 一文。

老兄這次問警察說逮就逮了19名通緝犯,可見平常都在打混摸魚,建議警察去富士康實習一個月,加強訓練不能鬆懈。

這老兄說的簡單,但他大概在中國大陸或日本美國香港住太久,搞不清楚台灣的問題。其實呀,警察可能去富士康實習還更高興。郭董罵歸罵,你做的對就沒事。可你在台灣各縣市當警察,去酒店抓了19個通緝犯以後,就是酒店老闆打電話給縣市議員,在縣市議會質詢你老闆,把你單位預算砍三分之一。

怎樣? 你愛被郭董罵個狗血淋頭,還是喜歡看自己警察局預算少三分之一呀? 更糟糕的是,酒店老闆自己就是市議員黨代表,你這樣苦幹實幹不是馬上就軍法審判了嗎?

警察平常放著19個通緝犯不抓,這些人後面有來頭的。老兄平常在縣市議員修理縣市警察局長時悶聲不作聲,現在再出來罵警察都在打混,倒不如老兄你自己去台中警察局服替代役一個月,看看你明白多少東西。

書生之見,一竅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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