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親居留全紀錄 09年更新版
2009/07/19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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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親居留全紀錄 09年更新版
分類:兩岸公園論壇 2009/07/16 22:52
我在三月的時候已經幫老婆辦過居留證了,下面的流程若有變動,期盼有心人以此為藍本修改。 1. 依親居留所需資料: 1.1 依親居留申請書,並附最近三個月內之二吋半身照片一張。請注意, 兩吋照片洗的時候請說是要辦證照用的! 1.2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 1.3 三個月內依親對象之戶籍謄本(須登載大陸配偶姓名) 1.4 結婚已滿二年之證明文件(驗後退還)或已生育子女之證明文件。 1.5 保證書(也就是對保書): 1.5.1應由依親對象或在臺二親等內親屬擔任保證人。 1.5.2保證人攜帶身分證正本,親至移民署辦理保證手續。 1.6 最近五年之刑事(警察)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須經海基會完成驗證,三個月內有效)。 (下面另一攔會專門說說這個如何辦理.) 1.7 最近三個月內之健康檢查項目表.(大陸地區醫院出具者,須經海基會完成驗證)。 1.7.1需要3張照片哦,提前準備好. 1.7.2要去外國人健康檢查指定醫院體檢哦. 其中有項目要驗大便, 請先有心理準備! 1.7.3去體檢的時候,一開始就明確告訴工作人員:你是要作大陸配偶辦理依親居留的體檢(和一般的體檢不一樣的);還有你剛剛生了小孩(最好把你生小孩期間的體檢報告也帶到醫院,這樣可能有些項目就不用重複檢查浪費錢了) 1.7.4體檢報告2個禮拜才能出來,所以你家人幫你良民證公證送件完畢的同時,你就可以開始準備去體檢了. 1.7.5目前網友提報仁愛醫院此項體檢收費比較便宜,為900元.另有網友提報和平醫院,收費不貴,好處是離境管局近,取得體檢報告後,可直接帶齊所有證件去境管局送件.以上2家醫院供參考. 1.8 證件費新臺幣八百元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 1.9 若申請人目前在台灣地區, 另需檢附入出境許可證(旅行證)及大陸通行證影本. PS:多久可以拿到證件,我也不清楚,有些網友是說要3個禮拜.具體到時候和境管局工作人員確認比較好. |
2. 如何到大陸辦理五年刑事紀錄證明書,也就是良民證 良民證公證若委託在大陸的親友協助辦理 2.1需要你寄回大陸去的證件 2.1.1委託書(格式如下,供參考,此為引用家庭論壇"觀察員"所登之帖子,感謝她的分享) 委 託 書 本人於200*年*月*日赴台探親團聚,現住台灣省************,故未能親自送件,特委託親友******持本人身分證及受託人身分證代向各 (局.處.所)申辦無刑事犯罪紀錄及公正. 委託人: 委託人身分證字號: 受託人: 受託人身分證字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月***日 2.1.2申請人身分證原件及複印件(老婆是四川廣安的, 事先有打電話問過公證處, 只要副印件就好, 他省的建議也先打電話詢問過) 2.1.3大陸發的紫本通行證影本(有簽注的那一頁及有你照片的那一页)用於證明不在國內 (有些城市不需要,不過準備還是要周全) 2.1.4台灣簽發的大陸居民通行證影本(有些城市不需要,不過準備還是要周全) 2.1.5 照片(多寄幾張保險點) 2.2大陸代辦人需持以下證件去公證處辦理辦理(各省份要求會略有不同) 2.2.1委託書 2.2.2申請人身分證原件及複印件(有些省份用複印件即可) 2.2.3大陸來台通行證複印件(有照片的那一頁和蓋有出境章的那一頁) 2.2.4代辦人的身分證(有些地方還要戶口簿的) 2.2.5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刑事處分證明信 2.2.5.1關於這個證明信,我知道的是有2個版本.一種說法是先到公證出拿專用表格,填寫好後,攜帶相關證件到戶籍派出所蓋章確認,再送縣或市或省公證處;另一種說法是直接攜帶相關證件到戶籍地派出所,由派出所開給這個證明信,再送縣或市或省公證處.你家人要辦理之前,最好是打電話先問過戶籍地派出所,到底你們當地是如何規定和辦理的,才能比較確定. 2.2.5.2這個證明信開好後,要注意核對.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2.2.5.2.1證明區域要寫大陸地區,不能寫例如:在上海市無犯罪紀錄,要寫在大陸地區無犯罪紀錄才行. 2.2.5.2.2日期要對.要以你最後一次入境台灣的日期為準.如你是2005/03/24日入境台灣的,期間還沒回去過,那就要寫2005/03/24日前為止,在大陸地區無----- 2.2.5.2.3住址問題.參考了許多網友的回答,據說寫大陸或者台灣地區的住址是都可以.不過不管寫哪一個,都要寫對.尤其是寫台灣的,不要被派出所或公證處漏打字,要核對準確. 2.2.6 指紋卡 (有些省要求, 例如福建省) 2.3公證書辦好後,公證處將寄副本至海基會,由海基會進行驗證手續.(如果在公證處選擇快遞寄送的話,目前約10工作天就可到台灣了.)正本由代辦人寄給在台灣的申請人 2.3.1具體是要到縣還是市還是省級公證處辦理公證,要看大陸各地的實際情況.有些地方縣城的公證處會協助寄件到省公證處,再轉寄海基會;有些縣城公證處則不會.要辦理之前,先打電話問清楚,是否會將公證書寄到海基會. 2.3.2關於公證書寄送海基會驗證一事,也有些網友說之前辦理過不用經海基會驗證就辦好依親居留證的.我看了看法規,還是不要劍走偏鋒的好,最好是依照規定,由公證處將副本寄送海基會,原件由家人寄給我們,比較妥當,以免被境管局退單. 2.3.3良民證公證書的內容大致為︰XXX,19XX年X月X日生,原住XX省XX市XX,於XXXX年X月X日離境前在大陸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 2.3.4良民證公證需至海基會驗證,證書寄至海基會後, 他們不會主動通知, 請上海基會查詢網站或電話洽詢. 確定到件後, 攜帶正本及相關證件至海基會認證. 也就是把你的正本帶去蓋章加封面。他們的會自己留檔,所以也不會給你! 所以他們只是要確定有沒有到,全省的海基會分處都可蓋章加封面。 ps:如果是本人回去大陸親自辦的,那麼你去送件的時候,你一定是還沒離境,所以你到派出所的時候,是告訴辦事的人員,你計畫返回台灣的日期才可以,他們就會以這個日期為準,作為最新的你入境台灣的日期,開立良民證。 |
此帖於 今天 10:04 AM 被 bart 編輯.
政府不准收養大陸地區12歲以下子女,辦理來臺?
兩個都是我懷胎十月的親生子女.又不是去收養別人的小孩.為什麼政府要拆散我們母女.造成骨肉分離.情何以勘!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http://blog.udn.com/NO12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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