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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新聞的啟示
2008/09/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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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喝醉酒的卡車司機在下福和橋時,撞上了便利商店旁的電線杆,而且把二十一位機車騎士給撞的當場死亡,有五個人受重傷,那位司機也受重傷,看到了這一場再福和橋最嚴重的一場車禍。
我覺得那位司機有很大的錯,他既酒後開車,而且時速還高達一百公里,他必須要負起很大的責任,還必須要賠償,而且要坐牢。
我們應該要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而且不要超速,才能安心的開車,不會造成車禍。並且要保持安全的巨哩,轉彎要打方向燈,開車或坐車時要綁上安全帶,不要隨意的超車或換車道。
如果每一個人都能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那麼我相信全世界應該都沒有車禍,也不需要一直去修車了,所以我希望每一個人都要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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