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才昱十年前,親睹假車禍威力
2023/04/2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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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才昱老師
10年前黃才昱筆者 參與一次曾經台中市的某地調解會,有人在路口伸腳出來,被我方車輛撞成受傷,對造要求很高金額,否則要告過失傷害,而且說不賠一定金額,要告到底。
加害人找筆者幫忙調解,看到加害人外表善良應該守規矩,他說他開的很慢,突然有人伸腳出來,唉唉叫很大聲,調解會時加害人叫受害人拿診斷書出來也不要,只說要賠多少錢,否則要提告。
筆者看出事地點登記聯單,與加害人看起來很近,問我方加害人是否認識對方,回答認識也住附近,心裏就有底了,加害人說,有人講對造人即受害人,已經出現該地數次,筆者心裏說賓果,有解了。發生一次是不小心,同樣地方再發生一次,不是故意,是什麼?
跟調解委員講對方出現該地點好幾次,委員說我也知道,他會做適當處理,調解會開會時, 委員故意對他講說真的車禍怎樣怎樣...接著很慢說如果假車禍會被告詐欺,有刑事罪。有領強制險或對方賠償金,都要吐出來,結果被害人假裝家裏有急事,提早離席。
也有法院判決案例,最近有位市民代表,利用公務車製造假車禍,自撞製造假車禍證據,意圖領車險理賠金,他被檢察官依照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未遂、偽造文書等罪嫌將林等人起訴被判四6個月、褫奪公權3年。(目前未判決確定)
“真相(永遠)只有一個!小心駛的萬年船。因此不幸遭遇假車禍時,報警110、不管有沒人受傷都要報警,拍照-可能碰撞位置,以及附近號誌、號線、標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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