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OTO BY 于桑‧光與影
用一眼的瞬間去愛上
用一生的歲月來遺忘
我這樣告訴MM。
這是一個不是滿月的夜晚,心情恰恰好是缺口。
分手的經驗,痛苦的通常是後期。
後遺症是回憶。
晚上聽廣播,一位英國人為了揮別情傷,到網站上拍賣他的「人生」,價值竟然飆漲到六千多萬台幣......。
當初他只為了想要一小筆旅費,讓他藉由流浪忘卻傷痛,沒想到,意外的橫才飛過來......(OS.我也要拍賣我的,有人要嗎?哈XD)
過去,就像光和影的關係,分不開的共同體。
不要試圖去撕扯它,只會斷裂的更難清理,就好像在處理重要文件時,碎紙機忽然卡紙 ,愈是扯它愈是支離破碎難以完全,碎紙機也更加不聽話。
我想要和回憶和平共存。
和平共存。是的。
我想學著去接受一件事情會比抗拒來得容易,如果試著去了解、包容就會漸漸明白,原來事出必有因,所以,也比較能釋懷。
遺忘,並不是真的遺忘,遺忘是因為「不在意」......
那件事情,不再執著,自然不會放在心上最重要的位置,而份量就好像輕了起來,你以為已經忘記,其實不然,它隨時都如影隨形,因為它的名字叫做回憶。
回憶只會沖淡,卻不容易徹底消失。
我曾試著想要忘記一段傷心的往事。
然而愈是積極想要抹去它,心版就像一塊不乾淨的玻璃,用著髒手帕愈擦愈模糊。
走到轉角忽然看見和他很像的人,心頭會猛地緊縮,然後回憶忽然排山倒海侵
襲......
你說,哪能忘就忘呢?
我們只是把它收藏鎖在心底最深處的寶盒,等到時間教會我們成熟長大,能用微笑細數過往時,那時,或許才是真正的放下,真正的遺忘......
我還沒忘記他。
但我已懂得善待自己。
這就是愛的代價。
一如聶魯達所言:愛情太短,遺忘太長。
說得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