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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混方兮有純疵,行運喜南或喜北
原註:【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則太強,行運南北、則有純疵,不能俱利。
任氏曰:
地支有三位相合而成局者,
【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巳酉丑】金局,【申子辰】水局,
皆取〈生、旺、墓〉,一氣始終也。
柱中遇三支合勢,吉凶之力較大。
亦有取二支者,然以旺支為主,
或【亥卯】、或【卯未】皆可取,【亥未】次之。
凡「會」忌「沖」,
如【亥卯未】木局、雜一【酉丑】字於其中,而以與所沖之神緊貼,是為「破局」。
雖沖字雜地其中,而不緊貼,或沖字處於其外而緊貼,則「會局」與「損局」兼論。
其二支會局者,以相貼為妙,逢沖即破,他字間之,亦遙隔無力,須天干領出可用。
至於「局混方兮有純疵」之說、與「方要得方莫混局」之理相似,究其理亦無所害。
見寅字是謂同氣、見辰字是謂餘氣,又是東方濕土,能生助木神,又何損累耶?
行運南北之分,須看局中意向為是。
如木局,日主是甲乙,四柱純木,不雜別字,
運行南方、謂之秀氣流行,則純;
運行北方、謂之生助強神,無疪。
或干支有火吐秀,
運行南方,名利裕如;
運行北方,凶災立見。
木論如此,餘者可知。
例1:#7032075-【甲寅、乙亥、乙卯、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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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外 由縣令至觀察 #7032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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卩日比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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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木局全,混一寅字,然四柱無金,其勢從強,謂深得一方秀氣,少年科第,
惟[庚辰、辛巳]運,雖有癸水之化,仍不免刑喪起倒,仕路蹭蹬。(辰穿卯,巳穿刑寅)
至六旬外,
運走[壬午、癸未],由縣令而遷司馬、履黃堂而升觀察,直如揚帆大海,誰能禦之!
由此觀之,從強之木局,東南北運皆利,惟忌西方金運剋破耳。
例2:#7032076-【甲寅、丁卯、乙未、丁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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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運破局 死於軍中 #7032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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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日食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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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木局全,混一寅字,取丁火食神秀氣,非前造從強論也。
至[巳運],丁火臨官,登科發甲;
[庚午、辛未],南方金敗之地,不傷體用,仕途平坦;
[壬申],木火皆傷,破局,死於軍中。
前則從強,南北皆利;
此則木火,西北有害。
由此兩造觀之,局混方之無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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