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對等關稅協議於1月16日拍板,並於會後簽署投資合作備忘錄(MOU)。其中,台灣承諾提供企業赴美2,500億美金(近8兆台幣)的融資信用保證額度,創史上最大擔保基金規模,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持平而論,國際型大企業(如台積電及鴻海等)可發行美元計價的海外公司債(包括綠色債券),或是透過國際聯貸,籌資管道相當多元。據此,協議中所提到的信用保證機制,應是協助台廠追隨台積電及其他大型供應鏈廠赴美,形成產業聚落。誠然,政府以信用保證方式支持金融機構提供最高2,500億美元之企業授信額度,再由金融機構依企業投資計畫給予相對應的授信資源,裨益企業赴美布局需求。

孫子兵法:「謀定而後動,知止而有得」。這項2,500億美元的授信部位非小數目,產業集中度高,信用風險自不容小覷。據悉,目前相關執行作業細節尚在規劃中。由於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已於17日澄清,融資保證額度跟信用保證基金業務完全無關。因而,由國發會主導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承擔的可行性最高。「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係由國發基金與參與銀行共同出資,設立專款作為授信保證。若然,現階段可能會朝兩個方向研議。一是擴大既有機制,調整適用規範,將赴美投資企業納入範圍。二是另行成立專責的融資保證機制,因應對美投資需求。

我們以為,一、行政院於2020年11月2日核定「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期初以100億元台幣為目標,由國發基金撥付至少60億元台幣,其餘由金融機構提供,並委由中國輸出入銀行成立「國家融資保證中心」受理申請業務。目前參加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僅只八大公股行庫,實際規模為90多億台幣。在資金規模仍有限下,恐不足以因應2,500美元的高額融資需求。建議在此基礎下,另行成立「專責的融資保證機制」,結合八大公股行庫及其他有意加入的民營銀行,形成大聯盟,透過聯合貸款方式,共同承作大型跨境投資案。而在政府透過信保機制提供擔保下,除可有效分散風險,亦可提高銀行承作意願與授信規模。二、倘資金規模猶不足,或可聯合台資銀行海外分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以及外資銀行,形成跨境供應鏈金融服務平台,提供企業在美投資初期到營運階段所需的完整金融支援。

坦然言,相較於國際級金融機構,本土公民銀行資產規模小,國際化程度及競爭力略顯不足。若能藉此參與對美大型投資融資,不僅可累積跨境聯貸、專案融資、供應鏈金融及美元資金調度的實戰經驗,並進一步延伸至外匯避險、現金管理、資本市場及顧問服務。長期而言,將有助於提升在美國市場的能見度與專業形象,推動其由區域性銀行邁向具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機構。不過,相關授信風險不可輕估,我們認為有以下四項風險須注意:

一、授信集中與產業循環風險,即便有政府信保支撐,若投資高度集中於半導體及ICT供應鏈領域,一旦景氣反轉,仍可能對授信機構釀成風險及損失。二、企業赴美投資設廠本成本高、毛利低,複製台灣成功經驗著實不易。三、企業又得面臨跨境投資的法規與政治風險,如美國在國安審查、環評審查、勞工及稅務政策上的延宕及不確定性。四、匯率與利率波動亦將直接影響融資成本與投資報酬。

有鑑於此,政策推動宜同步強化配套措施,包括成立專家審查委員會、明確信保比例與風險分擔機制、建立專案追蹤與退場機制,並要求銀行落實實質審查與資本計提。總體而言,政府信保挺企業赴美投資,不僅是一項產業政策,更是一場關乎金融體系升級與國家競爭力的長期布局。這項「台灣模式」若能成功,則有望為企業、金融業與整體經濟發展,創造具延續性的多贏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