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名稱:『我的聖經狂想曲』
*作者:賈各布斯(A. J. Jacobs)
*出版發行:遠流出版社
*書籍簡介:
《我的大英百科全書狂想曲》作者又出招,這次是挑戰《聖經》生活一年的熱血計畫。不信神的賈各布斯決定花一整年時間,完全依照《聖經》的字面意思過日子!
他要實踐《聖經》剛書寫出來、那個時代以色列人過活的方式,由此體會《聖經》的真正涵義,追尋前所未有的精神生活。
按照聖經字面意義過生活會帶來什麼樣的稀奇古怪的衝擊?
因為不說謊所以總是惹惱老婆;
因為不八卦所以沒法寫稿兼之被朋友排擠;
聖經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所以跑去以色列牧羊──在生龍活虎努力不懈的搞笑生活中,這個不信神的男人,真的能夠圓滿完成他的靈性追求之旅嗎?
*讀後心得:
我算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徒,不過身邊也不缺乏篤信基督徒的朋友,
只是在平常生活中的相處,其實很少會提到對方的宗教信仰,
不過,有一次我對聖經產生了興趣,還跟朋友借了一本聖經來看過,
會對這本「全世界最暢銷的書」產生興趣的原因,其實挺無厘頭的,是因為--看完「達文西密碼」以後,我對耶穌這個人充滿了好奇,
想對書裡提到的人與耶穌的關係有進一步的認識,就因為這樣,我去借了本聖經來看,
尤記得,朋友聽到我想借聖經時那種傻眼的表情,聽到我的原因後,有點昏炫的模樣,於是,她借了我一本像是歷史故事的聖經(感覺是給小學生階段看的還有注音),
在這之後,我就不曾再接觸過聖經了,
K完了這本書後,ㄟ…我應該不會再去借聖經來看拉,
因為我發現真正的聖經的內容是非常複雜且多種版本的,就連作者也說,「我一面閱讀…從聖經找出每條律法、導引、建議、忠告…清單總共有七十二頁…範圍之大…我的生活各方面都會受到影響,包括講話、走路、吃、洗澡、穿衣,還有擁抱太太的方式…」
由於我對聖經的瞭解如此淺薄,所以我只能從作者每個章節最前面節錄的隻字片語,去猜想他接下來要遵循的是聖經的哪一條誡律,
有一些是我覺得比較OK(正常)的,例如:「不可貪戀」、「不要貪睡,免至貧窮」、「….奸詐的人必陷在自己的罪孽中」、「當孝敬父母」…,
有一些就真的是離譜脫節的,例如:「也不可用兩樣摻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當在月朔…吹角」、「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裡來」…,(還有很多你看到會頭昏的)
想知道以上有點離奇的經文,作者是如何想辦法去實踐的,可以去翻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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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路過2009/08/16 11:45關於衣服
那作者大概誤解了
因為聖經中有很多隱喻
舊衣服表徵宗教,新衣服則是主耶穌引進的生命
主耶穌的意思其實就是基督不可與宗教混穿
那作者顯然不瞭解,==嗯...就是這樣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