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2013/01/22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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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2年2月18日起受理申請,至102年3月31日截止。請符合申請資格之勞工朋友,於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請。申請書表自2月18日起可向各地縣市政府、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公立就業服務站以及本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櫃台索取。
新北市冰果冷飲服務業職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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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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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2年2月18日止仍未就業,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2年1月18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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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及其配偶10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14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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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2年2月18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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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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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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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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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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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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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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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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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冰果冷飲服務業職業工會
09:00~17:00 中午無休
新北市三重區五華街256號1樓
02-28559898 (近集賢路家樂福)
新北市三重區富華街58號1樓
02-29876002
(近五華街麥當勞 五華街138號旁巷子進)
服務處:台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5段322號1樓
02- 28162162 (近百齡橋 葫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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