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的兩位女同事曉萱(化名)與阿芳(化名),明知她與丈夫阿德婚姻存續,卻仍以LINE密語曖昧、收禮約會、甚至疑涉性行為,嚴重傷害她的婚姻與人格法益,憤而求償共90萬元精神慰撫金。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美無法證明提出的對話截圖為真實,當庭判決敗訴。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自109年5月結婚,並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現已於114年2月27日經法院和解而離婚)卻在婚姻期間發現丈夫疑似與兩名女同事曉萱、阿芳過從甚密。小美舉證指出,兩人明知阿德有婚姻關係,仍持續進行超越一般異性交往分寸的親密對話,甚至互贈情人節禮物、外出約會、發生性行為。她強調,自己是在丈夫手機中一款名為「InCalc」的加密應用程式內,發現疑似對話與截圖,深感受辱與痛苦,因此提告求償精神損害。

不過,兩名被告皆堅決否認指控。曉萱辯稱與阿德只是普通同事,並無曖昧或不正當對話,且手機內對話紀錄早已刪除。阿芳則主張那些所謂「對話截圖」形式並不真正,雙方並無小美所稱的行為,更否認曾與阿德發生親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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