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廢棄物大剌剌丟棄在防風保安林地。(花蓮林管處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林管處透過高科技,拍下涉亂到廢棄物的小貨車。(花蓮林管處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林管處會同保七及縣環保局,沿途蒐證了解防風保安林內遭亂倒廢棄物過程。(花蓮林管處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花蓮林區管理處所轄編號2617號防風保安林,長期遭人傾倒廢棄物,對海岸保安林生態及防風砂等公益功能造成影響,林管處架設監視器監控,拍下一貨車載運一堆玻璃、鋁門窗及輪胎廢棄物丟棄,透過畫面以車追人,移送檢警偵辦。

編號2617號保安林位於新城鄉順安村靠海一側,具有國土保安、環境保護及防風定砂等公益功能,平時人煙稀少,經常遭人棄置廢棄物,為維護保安林環境整潔,林管處除定期清理外,也與周邊社區、志工合作加強通報及查緝;去年7月導入企業認養,由亞洲水泥公司花蓮製造廠認養環境清潔。林管處並架設監視器,在傾倒廢棄物「熱點」進行24小時即時監控

花蓮林管處副處長王怡靖表示,先前曾拍到有可疑人車進出,但受限角度不理想或影像不夠清楚,證據力不足;經多次嘗試調整,上月26日拍到有民眾開著小貨車,載運大批玻璃、鋁門窗及輪胎到保安林丟棄的清晰畫面。

林管處將影像提供保七總隊第九大隊花蓮分隊,以車追人,查到涉案的林姓嫌犯;該批廢棄物經林管處與縣環保局勘查後,認定屬事業廢棄物,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

王怡靖說,在保安林內任意丟棄廢棄物會造成髒亂、破壞林內生態環境。如經查屬事業廢棄物者,可依廢清法第41條第1項、46條第1項第4款,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一般廢棄物可依森林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歡迎民眾舉發不法行為,檢舉電話0800000930。

(中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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