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人夫阿德(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離婚後,意外在社群平台發現前妻與一名男子阿勇(化名)早在婚姻期間就互動親密,不僅有海邊環抱、同床共枕的照片,甚至連女兒都與阿勇有親密接觸。阿德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但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證據不足,判決阿德敗訴。可上訴。

阿德主張,他與小美於2021年11月結婚,2024年1月調解離婚。沒想到,離婚後他在社群平台發現,另一名男子阿勇竟PO出與前妻的「1年回憶影片」,內容包含兩人海邊嬉戲、同床共眠等親密互動,甚至還有小美帶著女兒與僅穿內褲的阿勇相處的照片。

阿德推算,若兩人交往已1年,代表前妻早在離婚前10個月就出軌,憤而提告求償150萬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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