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們購電動三輪車買娃娃要注意囉!經濟部標檢局今日公布市售20件塑膠娃娃玩具檢測結果,發現塑化劑含量有3件不符合規定,中文標示也有2件不符合規定,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為了關心兒童健康安全及瞭解市售塑膠娃娃玩具品質,標檢局在今年第一季於百貨公司、玩具店、量販店及零售商店等販售通路,隨機購買20件樣品進行檢測,品質項目部分物理性及電驅動性全數符合規定,化學性「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有3件超過國家標準0.1%限量值規定。
標示查核部分,商品檢驗標識全數符合規定,但是中文標示有2件違規,不符合情形包括警告字體未依規定大於5mm×5mm,警告內容字體未依規定大於1.5mm×1.5mm。
電動三輪車安全保障從購買時開始,由此可見,要保證電動三輪車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消費者在選購的時候就已經要開始注意了。正規廠家的保護系統都比較完善,線路材料和各部件接口都比較正規。消費者不要貪圖便宜,一定要選擇正規廠家或知名品牌的電動三輪車型。另外,在消費者在使用的過程中也要注意電動三輪車及電池的規範操作電動車,防止過充過放。電動三輪車電池受熱後要採取降溫措施,待電動三輪車電池溫度恢復正常時方可進行充電。電動三輪車電池的安裝位置應盡可能保證良好散熱,發現過熱時應停止充電,應對充電器和電動三輪車電池進行檢查。電動三輪車電池放電深度較淺時或環境溫度偏高時應縮短充電時間。
針對不符合規定商品的後續處置事項,標檢局表示,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的商品,已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或改正,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中文標示違規商品,也依商品檢驗法通知業者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電動搬運車鍰。
標檢局指出,塑膠娃娃玩具商品已列屬應施檢驗商品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才可以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的商品,他們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若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台灣每次到國定假日跟考試月的時候,高鐵快捷公車班次都需要加班,因為很多民眾願意付費讓他們也可以在中途站進行上下車,因此高鐵快捷公車除了配合高鐵的班次逐步恢復接駁班距以外,從今年9月開始,新增兩條路線進行試辦,開放比照一般公車,在市區各站都可以付費上下車,如果是以高鐵為起終點的旅客還是可以維持免費搭乘,我覺得超棒的,這兩條路線會採2段式收費,像市府線跟奇美醫院線會分別在奇美博物館和仁德交流道設置分段點,一段票18元、2段票36元,上下都需要刷卡,只要刷卡起、終點其中一個地方在高鐵站則以0元計費,使用現金購票也是一樣的,但要注意市府線在86快速道路段還是不開放立位唷!所以我覺得這對台南人是很好的交通政策,這樣可以讓我們更方便進行搭乘,也可以有效的安排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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