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夫結婚不到1年,就發現妻子行為異常,進一步查看後,竟揪出妻子與一名男子透過網路社群大談鹹濕內容,甚至還一起前往汽車旅館開房。丈夫蒐證後憤而提告,向妻子及小王求償1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人妻確實侵害配偶權,判須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但因無法證明小王知情女方已婚,因此判小王免賠。

判決指出,人夫阿傑與妻子小涵於2023年結婚,原本婚姻生活平順,沒想到婚後不到1年,阿傑察覺妻子自2024年11月起行為異常,進一步查看相關資料後,赫然發現妻子早在2024年10月間,就與男子阿凱(均化名)有過從甚密的曖昧往來。

阿傑提出多份網路社群的對話紀錄作為證據,其中包括「我這陣子一直很想要妳」、「你真的好好聞」、「我之前有在公廁過」等露骨對話,甚至還談及「無套」、「嘴巴好了再試試看」等性暗示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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