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地產 房屋投資 買賣店面 租賃 商仲 不動產標售會 店面
餐飲業想開店?租店面前不可不知的3大黃金守則

陳永森-人間-粉彩(圖:上古藝術提供)
地產
「我最大的願望,就是找個好店面,開間咖啡廳!」每當朋友在敘述自己偉大的夢想目標時,我總是不好意思戳破他的夢想,餐飲業的創業門檻雖然低,但挑戰卻是五花八門的多,今天就來探討餐飲業第一個難關:找地產、租店面。
小白從小放洋到美國,2年前,因為疫情與種族歧視等問題返台,基於興趣與人生規劃,他到餐廳打工、練練實務經驗,再趁疫情租金調降,自己開一間美式龍蝦小酒館,他發下豪語:「要把正宗的吃法帶給台灣人!」
小白在捷運站後方的支巷,透過仲介找了一個店面,租金每個月43000元,房東是個退休阿伯,感覺起來很親切友善,原本他想一次簽5年租約,但阿伯說:「年輕人創業,我給你優待1年1簽,你壓力比較沒那麼大啦!」
創業初始竟然如此順風順水,小白緊接著找人來「大刀闊斧」地裝潢店面,把原先日本料亭改成歐美工業風,沒想到,店面才剛施工完畢,就被附近鄰居檢舉,說他們店面有3分之1是外推違建,不能做為商用,他只好含淚再請工班拆除,損失自負…
隸屬於上古藝術的上古地產總監陳虹安表示,從這個案例來看,餐飲創業者的挑戰,從開幕前就開始了,因為台灣人外食比例高,餐廳大部分都得提供場地,讓消費者在現場飲食,所以「租金」絕對是預算成本中最高的項目,此時,租約的簽訂更顯重要!

陳永森-青空萬屋-粉彩(圖:上古藝術提供)
- 不要買制式合約來簽。
無論如何,不要使用一般文具店的公版租約來簽約,因為這種合約內容,是針對住家、站在房東的立場擬定的,拿幾個條款來舉例:「承租人應自行負擔租金收入稅賦」、「賠償金逕受強制執行特約」、「涉訟律師費由承租人負擔」這些都不合理,而「約定回復原狀」、「賠償倍數房租作為遲延遷出違約金」等等,如果房東沒主張,房客就不要多事、提出來綁住自己。
- 簽約前,要確認「現場使用執照」內容。
每個場地建物登記,都有對應的使用執照,執照上面,還會載明是否可以做為商業使用,如果不同,就必須根據建築法第74條,變更建物用途與營業項目,在這邊要提醒大家,都市計畫法中,有畫出某些限制區域,例如:此區土地只能做工廠或是純住宅,如果不符合這些項目,就不能申請變更。
- 釐清大樓外牆權限在於管委會,而不是房東。
地產若有興趣承租,或透過標售會得標的店面,是在商用不動產大樓的話,請注意外牆是全體住戶共有,不能隨意懸掛招牌喔。

金店面-和平三角窗店王(圖:上古地產提供)
上古地產商用不動產標售會,不同於一般仲介,以郵政及實體投標,在私人會館「上古雅苑」進行台灣破天荒的商用不動產標售會,現場備有美酒、茶點、音樂演出,多元藝術結合愜意情境,讓客戶在動盪的時代,保有最高雅、可靠的投資敏銳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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