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其遺毒危害登山發展程度不容小覷
2019年的「向山致敬」,山域全面開放之政策卻有點「為德不卒」?好人沒做到底,留個爛尾巴在那邊「隱隱作痛」,讓登山界極感不適,也影響登山活動的正常發展,呼籲5個地方政府(台中、苗栗、花蓮、南投、屏東)廢止先前所發明、訂定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還給登山界及全國各界一個「無障礙山域空間」!
2019.10.21.行政院蘇貞昌院長召開「向山致敬」記者會,宣布國家山林解禁政策,積極推動山林開放,蘇院長指出過去政府以封山角度管理山林,「山」不但不容易入山,服務設施也不好,山屋未達標準,也過於破舊簡陋;且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不清,種種原因造成台灣擁有偉大的寶山,卻不懂得向山致敬,只能興嘆,這是過去政府錯誤態度造成。蘇院長直說:除國防必要、地形破碎危險、原住民的聖地及保育地外,均全面開放。這不就意味著,山,可以自由行嗎?怎麼地方政府還處處設限?是地方諸侯在造反嗎?
「有善始者實繁,能克終者蓋寡。」(有良好開端的實在很多,能夠始終如一、堅持到底的,卻十分少。)」2019年敲鑼打鼓般的「向山致敬」,卻沒有將2016年開始陸續被複製出來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撤除或要求地方政府予以廢止,以致中央雖然把山門打開了但地方那橫阻在登山口的柵欄(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卻未見同時升起,這個〈條例〉遺毒可說是登山界的另一緊箍咒,登山客除了徒呼負負又奈何?真的懷疑中央政府的能力與魄力?
日昨(2026.06.11.)報載,南投信義鄉百岳「西巒大山」,24歲柯姓山友上月獨攀單攻,但因下午起登,甚至未帶頭燈,導致摸黑求援,南投縣消防局獲報救下山,惟柯某「超瞎」輕率獨攀行徑,事後被查出未投保登山保險,也不具初級救護證照,被依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最高可罰5萬元(自由時報)。可見這個「雞肋」條例,不時在發威發功:(以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為例)
1.登山活動應依國家公園法、人民入出「臺灣地區」山地管制區,若需申請許可者,應依法令申請許可方得入山。登西巒大山需要申請入山許可證,但不需要申請入園許可證。柯員似未申請入山許可(條例第四條,可罰3000-3萬元;若未申請入園〈國家公園法〉則罰3000元。可見地方政府的條例重罰之一般)?
2.西巒大山屬於管制山域,應有領隊帶領入山,領隊還要具備初級救護證照,但柯某獨攀,故被「視同」領隊,也沒有初級救護證照。這種視同似乎有點牽強,但官方說是就是了(條例第六條,可罰1-5萬元)?
3.柯員入山也未辦理登山綜合保險(條例第六條,可罰3000-3萬元)。
4.在特殊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遭受登山事故,由地方政府進行搜救者,地方府得以書面命其負擔;其負擔搜救所須費用以投保之登山綜合保險核定之搜救費用為上限。但違反規定,可歸責於當事者,由當事者全額負擔搜救費用。(條例第十四條)。
柯某獨攀西巒大山是有點莫名所以,真的是搞不清楚自己在幹嘛?這下子踢到鐵板了,看南投縣政府要罰他多少錢?南投縣政府2017年2月2日實施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後,隔年(2018)9月有位葉姓老兄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的傳奇話題,葉男曾獲救又無故離去,最後叫直升機載下山,南投縣政府消防局依未依登山計畫登山、未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兩項違規事實各罰3萬元、5萬元,是自治條例公布後開罰首例,而且是採最高罰;另外該縣消防局也依該條例求償直升機出勤費共新台幣222萬3133元、地面人員搜救費共8萬8563元,合計231萬1696元,創全台最高額搜救追償費,總計239萬1696元,這罰創登山史的歷史新高,據悉,葉姓男子事後也繳清了。這個條例,真是太猛、太狠、太苛,比戒嚴時期擅闖山域還可怕、可觀?這不叫苛政猛於虎,那什麼才叫苛政猛於虎?自來,條例這高牆一直在「放毒」,登山界徹底投降、認輸作賠了嗎?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務上,「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主旨就載明是為了「減少山域意外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安全」而訂定並施行,經過這10年的實踐檢驗,對促進登山安全以及降低事故發生的願景成效甚微,甚至毫無成效!政府當局怎還允許其繼續毒害登山活動呢?登山界怎麼跟麻糬一樣,靜悄悄的不吭一聲(即使有呼籲,但無關痛癢,絲毫不起作用)?嗚呼哀哉!人必自救而後人救之,沒有誰會比岳界更在乎登山活動的安全問題,也沒有誰能比岳界更懂得自己的路該怎麼走。岳界,加油!
附 記:
試觀國內之各項運動,有那一項跟登山活動一樣制定這樣嚴苛且重罰的管理條例?難怪登山老骨頭洪振豪律師會認為,「『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的前提就已經是錯誤的,第一條立法目的『維護人民生命安全』是表面上的理由,實則將登山活動衍生出來的搜救費用,都視為浪費資源。這樣的立法也顯示其背後邏輯,是透過提高登山門檻,減少登山人數,隨著基數降低,事故發生便下降,就不會『浪費國家資源』」。顯見這個開錯藥方的條例卻存在了10年,簡直匪夷所思到不可思議的地步,誰能、誰來力挽狂瀾?本照片引自2018.10.04.NOWnews今日新聞(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2018.09.19),是被罰239萬元的葉姓男子獲救落跑卻再度求援,引發眾怒,更有人爆料他已經不是第一次搭直升機下山。(將整個人趴在山頭標示石上之姿勢非所宜,登山請愛惜山上公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