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歷史(明鄭時期)
2016/04/2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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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
鄭氏治理時期從1662年南明延平郡王鄭成功領兵渡海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軍隊起,經鄭氏三代統治南臺灣至1683年降清為止,統治時間前後共22年。
以反清復明為志的鄭成功經過九個月的苦戰,攻下「熱蘭遮城」,懷念故鄉閩南的鄭成功將它改稱安平城,賡續的戰役迫使東印度公司臺灣長官揆一於1662年2月1日(黃曆12月13日)簽字投降,撤離臺灣,自此臺南一帶歸為明鄭治理,建立了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
鄭氏改赤崁建都為東都明京,即今臺南市所在之地,設一府二縣,另設一司為澎湖安撫司。鄭成功於同年6月23日病逝。其子鄭經在廈門起兵,打敗了叔父鄭襲,回臺南繼位,1664年改東都為東寧。
英國東印度公司曾與鄭氏政權簽訂通商條約,當時英國人直稱其為「臺灣王國」或「福爾摩沙王國」。 鄭氏在陳永華的輔政下,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撫土民,通商販,興學校,進人才,定制度,境內大治。 鄭經死後,經過權臣馮錫範的政變,鄭經長子克𡒉被殺,幼子克塽繼位,於1683年鄭軍水師在澎湖海戰中被施琅和姚啟聖所率領的清軍水師打敗,鄭克塽被迫投降。清廷官員雖曾建議放棄臺灣,但康熙帝仍將臺灣西部劃入大清帝國版圖,歸福建省管轄,稱為「臺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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