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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拒繳罰鍰30萬元 桃園地院裁定管收後火速刷卡繳清
2021/01/16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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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人睿O鋁業有限公司因欠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罰鍰新臺幣(下同)30萬元拒不繳納,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聲請法院裁定管收陳姓負責人獲准,其於1個小時內刷卡繳清全部欠款!

義務人睿O鋁業有限公司陳姓負責人(男,48年次),因108年間因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於終止外籍勞工契約後之一個月內給付資遣費,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檢查後,依法裁罰30萬元,於108年10月30日送達裁處書予義務人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109年8月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

桃園分署收案後,分別在109年10月及109年12月間通知陳姓男子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勸諭陳姓負責人自行繳款,惟陳姓負責人均以裁罰不公,拒不繳納。經行政執行官調查資金流向後發現,義務人銀行帳戶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通知繳款後之108年11月及12月間,有密集的大額資金進出,顯見並非無履行能力。


 

陳姓男子110年1月15日到場訊問後,表示因公司欠他錢,所以要先匯款還伊。行政執行官多次勸諭自行繳款未果,乃予以留置,遂於當日聲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管收獲准。陳姓男子於法院裁定管收後1個小時內,尚未解送管收處所前,已火速繳清全部欠款30萬469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再次呼籲,如義務人查有履行能力故不履行,或有隱匿處分財產情事,將嚴格執法,決不寬貸,提醒義務人勿心存僥倖,以為滯納金額不高,就不會被拘提管收!

全站分類:在地生活 桃竹苗
自訂分類:桃園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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