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好多朋友回應,感謝賜教。對於公務員考績這事,再談幾個看法。
第一,我對於現下政壇充滿一些「我支持改革,但是、、、,我們希望必須要有公正的考績制度才能實施」的談話,覺得有點反胃。我不客氣說,這種說法只是為阻擋改革找理由,打著改革反改革。
根據媒體報導,在行政院會中,還有閣員問「這3%是怎麼訂出來的?」我非常訝異,我們政府高層中,竟然連企業管理的ABC都不知道,還問3%是怎麼訂出來的?
第二 ,在企業管理中,大家一定聽過「要為成功找辦法,別為失敗找理由」。如果大家真的認為現行公務員考績失靈,應該改革,那麼從中央到地方,應該努力去找改革的辦法。舉例來說,3%的比率如果一下子不容易實施,我就不曾聽聞哪一個首長說「是不是先讓我們從 1%開始執行」或是「先讓我們試行兩年」,總之諸如找出可行之道的話,自始未從行政首長們嘴巴說出,反而一堆「對我們優秀單位不公平」「不能變成長官整肅異己工具」之類的,我請教,台北市施政滿意度偏低,那按照台北市副市長李永萍所說的優秀的台北市政府打不出丙來,這是多麼偏執的「自我感覺良好」?至於吳院長竟然說出整肅異己,那行政部門有這麼多會整肅屬下的長官,還不應該被整肅嗎?吳院長如此迴護,我看那些應該被整肅的官又可以高枕無憂了。
我更想請教吳院長、李副市長,你們講了那麼多,有那一點是真心想改革現行的公務員考績制度,說到底,不就是「不宜實施」。
第三,吳院長是出身民代的政治人物,充滿政治語言也就罷了,我很訝異,
第四,這次公務員考績改革,其實有一個很可貴的精神,就是有「優等」設計。考績有優有劣才能汰弱留強,行政院連增設優都有意見,這到底是個什麼樣吃大鍋飯的心態?我過去擔任主管,我的單位並不需要交出丙等,但我為了讓單位同仁能夠打出優等,用考績落實工作評等表現,所以在打考績時交出一個丙。這位被打丙的同仁第二年就離開,後來他在其他公司表現得不錯,我到現在不後悔對同仁打出丙,做為主管我自認經得起考驗,也相信對同仁有激勵和警惕的作用。
第五、現下對公務員考績改革的質疑雖非全無道理,但我之前為什麼一直強調企業管理。各位,在公家機關的問題,難道在民間公司都沒有嗎?那為什麼民間公司可以運作,而且早已理所當然的制度,到了公部門就變成洪水猛獸?
為成功找辦法,難;為失敗找理由,容易得多。但,我們甘願繼續如此原地踏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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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樓.2010/08/08 20:27~
為什麼您就會看那些回應,就不理我們的回應了呢?
因為您沒自信您的論點完全沒辦法和我們辯嗎?還是心虛自己做錯事但是不敢認錯道歉呢?
- 26樓.2010/03/27 22:29娃娃們齊聲鼓掌/其他文獻
王阿姨快人快語 乾淨俐落 娃娃們齊聲鼓掌
3/23 聯合報社論說得好 :[吳敦義及李永萍等行政首長在辯論新制時給人
留下的印象是:因技術問題而否定了原則,致對整個改革新制給予負面評價]
我真不知他們為什麼居然護短到這種程度 尤其是李阿姨居然十分情緒化地說台北市
公務員都是優質 聽了嚇一大跳
台灣公務員常期以來大都屍位素餐 而所謂的 艱難考進來的優秀人才 更是教娃娃捫笑調大牙不要忘了馬呆也是公務員特考第一名 陳X明總長是老式師範畢業 沿襲
封建八股的考試制度只能得到一群等因奉此 呆板不知變通的蠢才而已
如今眼看考績法 即將在和稀泥 皆大歡喜之下過關 進行不痛不癢
自欺欺人的"改革"
自甘墮落 莫此為甚 娃娃們為中華民國可預見之前途同聲一哭
我整理了一些有關文獻 在引用您這兩篇大文 之後
歡迎參考 @
http://tw.myblog.yahoo.com/khwang_99/article?mid=2436&sc=1#2440謝謝 多保重
小佩娃
pS: 相關的回應我們也讀過 有許多為了自身利益 對您做毫無風度的人身攻擊
希望您能一笑置之 當然也由此看出國民之普遍水平 - 25樓.2010/03/27 01:28王議員我支持您繼續追蹤這項議題
現在,"改革"似乎成了政治正確,"反改革"就像60年代中國大陸的"反革命"是一頂人人害怕的大帽子。當年的教改以為會使台灣的教育氣象煥然一新,可是幾年下來大家卻看到意想不到的惡果。這一次考試院提的法案許多引用國外的數據根本是錯誤的(我想說是假的,新加坡根本沒有設強制淘汰比例,不知道考試院從哪裡得的數據?)和選擇性的,還未實施就已經讓公務機關看到危險性!但仍要強制上路。一般老百姓拍手叫好!因為老百姓的心態是樂見公務員一起失業,但國家行政長期發展好壞與否老百姓沒空去關心!政府的措施對社會大眾來說都有指標性的意義,比如說最近的22K話題,大家都擔心政府在拉低一般民間薪資。這一次的考績法修正案3%丙等若實施,我相信那些尚未實施的企業主將來也會跟進採用,會有更多的雇主用這項方法資遣員工並且手段更粗糙(南韓就是好例子)!而勞委會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政府也是這樣做啊!民間企業辛苦加班的勞工朋友,我很想說:你們沒有比較偉大!勞工被壓榨,這是台灣政府以及社會長期縱容企業主的結果!現在居然要政府一起向民間企業學習如何壓榨員工?!國家為了政權穩定,才會設立許多機制保障公務員,全世界皆如此,公務員也是公部門的勞工。大家如果覺得政府公家單位上班輕鬆福利好,歡迎大家一起來投考公職!一起來體會現在新進公務員的工作量以及一個基層公務員身在公門的壓力!老百姓和公務員都是人微言輕,我支持王議員憑您的影響力繼續追蹤這項議題,並且不預設任何立場,一起使我們的國家更有好! - 24樓.2010/03/26 23:59政府也要像企業一樣會倒?
公務人員應該要和勞工一樣實在太過敷淺,那請問憲法為何保障法官為終身職呢?在業界的員公可以做一年賺夠十年花的錢,公家單位可以嗎? 企業以賺錢為唯一目的,政府應追求公益和穩定,就算是有不適任的人,政府對不適任的人應是輔導到適當至適任為原則,而不是將之淘汰使人沒工作,這樣到底是在救失業還是增加失業,這個法案是在製造問題還是在解決問題?政府應是使所有的人民安居樂業為目的,企業可以不顧社會公益只求賺錢,不反對考績需要改革,但不是改得不公不義,改的方向錯誤,基層公務員因強制打丙需搞的要內鬥,甚至像外界一樣要組工會而罷公,導致公務人員流動率大增,如此行政效率會提升實在難以樂見,此法通過影響非僅止於公務人員而已,而是整個社會,連公務員的工作都要不穩定了,這個國家差不多可以倒了。 - 23樓.2010/03/26 20:08搞不清潔狀況的.......
就是有一群搞不清事情重點的膚淺者社會才會更亂
要發表意見也作點功課
新考績法的盲點再哪裡
以下有人用簡單的方式說明
不要亂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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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公司總用裁M先生,人事處長G先生。
M先生:怎麼公司的產品,大家都覺得不好用,問題出在那
G先生:因為公司體制不良,是一攤死水,我來擬定一個改革計畫
G先生:改革草案出來了,由於公司人事是一攤死水,所以我擬訂了考核的方案,由於研發的產品不被使用者喜歡,所以我們一定要淘汰不適用的作業員,對於研發人員,我們應該要彈性給薪,給予更高的報酬,相信他們會研發出更好的產品
作業員:可是我們都是按研發出來的產品及相關SOP來生產,生產的東西也符合要求,且都沒有瑕疵,使用者不喜歡,為什麼是我們的錯
G先生:報告總裁,作業員就是一昧的反對改革,所以我們研發的產品使用者接受度才會不高,我們一定要堅持改革。
作業員:我們都沒有做錯,為什麼每年要3%的人打丙等,且3次丙等就要走路?
路人甲:你努力工作的話,怕什麼。
作業員:就是大家都努力,卻要輪流被打丙啊...有苦難言
路人丙(含金湯匙長大的公子哥):20%丙都可以,才3%太少了
作業員:我含金湯匙長大,我也可以這樣講
G先生:你們就是反對改革
作業員:目前打績效的做法是主管都是甲,剩下的甲等名額給底下作業員輪流,大概1年甲1年乙,很不公平,新的改革,變成主管還是甲,我們作業員變成可能1年甲,2年乙,有可能還會拿到丙,這樣叫改革嗎?
G先生:你們就是反對改革
作業員:我們在公司一輩子最多只會升個1~2次,為何要調高升職等的門檻
路人乙:你們太爽了,每個人都可以幹到經理,這不合理
作業員:我們通常只能由作業員升到中級作業員,最多到高級
作業員,幾乎升不到主管,有關係的才能幹到經理啊...有苦難言
G先生:你們就是反對改革
G先生:而且那有一進公司就想待到退休的道理
作業員:可是我們都是照公司給的工作來做,生產也都依SOP做,都沒出錯,每天為公司盡心盡力,為什麼不能待到退休?公司又沒給我們權利可以做研發,研發的問題為什麼要作業員來扛責任
G先生:你們就是反對改革
作業員:為何研發的產品使用者不喜歡,研發團隊卻每年拿甲等,有官先升,現在還可以彈性給薪
G先生:你們就是反對改革
G先生:報告總裁,按我的改革計畫,我們公司絕對會變活水,研發的產品絕對會被使用者喜歡,所以無論如何一定要通過改革計畫,他們作業員的話只是一昧的反對改革,這種擋路的小石頭不要理它。 - 22樓.2010/03/26 14:23請繼續追蹤這個公務員的考績考核議題
鴻薇加油,全國的私人企業員工、老闆、機關首長、民意代表都必須要為自己的績效奮鬥,才有一口飯吃。公務員、公僕、領納稅人民脂民膏的官老爺,居然敢訴求免於失業的恐懼?每次看到一些公僕的嘴臉,我深深為我所繳納的稅感到遺憾不值。請繼續追蹤這個公務員的考績考核議題,我一定投你一票支持。謝謝。 - 21樓. frank0606062010/03/26 13:45123
樓下
你若相信這些白天上網的留言
都是夜班者所為
那就令人嗤之以鼻了
若公務員這麼有紀律
根本沒改革問題了
- 20樓.2010/03/26 13:25樓下的123 您好
樓下的123,您好:
請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本不想理會您),何謂上班時間網上鬼混反改革?很多公務員上班是輪3班制的,請不要以臆測來批評。
- 19樓. frank0606062010/03/26 05:24
- 18樓. 禮敬 師儒2010/03/26 01:02不能抗拒改革
「凡是○主席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主席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萬歲!
穩定壓倒一切
和諧社會?和諧理念?和諧精神?和諧發展?
安定民心?確定方向?穩定發展?
憲法第18條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第23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準此,可知應考試服公職為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並非義務,而此平頭式假平等之限制性規定,無論強制規定機關長官(考績覆核權依考績法第14條規定大都均屬機關長官政務官之權限,而政務官其本身並非依法考試任用者)一定要打幾趴,顯然業已違反平等原則與比例原則之一般法律原則,又對此人民權利之限制,亦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規定。
乾脆修憲廢除考試制度,公務體系全面民營化外包,聘僱CEO看管公務人員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