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直存在著行政區重劃的問題,自從李登輝的廢省之後,這個問題就更明顯了。有的縣大到三百萬人口,有的只有四十萬不到,明明省已經被廢了,卻還有省轄市的存在,而有的省轄市的人口數、土地面積、工商繁榮竟然不如某些縣轄市。
李登輝被尊稱為台獨新教父(原來是彭明敏),經過他廢省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卻像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不僅不利台灣的整體性發展,恰恰便宜了中共前來接收罷了。
現在在台灣的大部份縣市,做為一個經濟體太小,士農工商,食衣住行育樂缺乏全面發展的條件;但做為一個地方自治體有的又太大,人民不容易參與地方事務,下情難以上達,在某些大縣,地方建設常有鞭長莫及,不能直接適合民眾需要,前些日子發現許多浪費公帑的聞置建設就是最好的例子。
為求台灣在政治經濟和教育文化方面的全面均衡發展,行政區域必須重劃。這個工作,已經拖延了十多年,其中也有不少次的提議,但是次次無疾而終。行政區重劃,工程浩翰,如果不能以理性的思考,冒然行事,那麼很可能製造更大的問題。受氣包僅在此,提出一個已經思考十年的構想方案,敬請大家研究參考:
依台灣目前領土,可將全台劃分為六省三都一特區。六省三都(市),人口各在一百五十萬至三百萬之間。一特區則由金門、馬祖組成。
六省乃是:
1、北宜省(台北縣+宜蘭縣),
2、西北(桃竹苗)省:桃園+新竹+苗栗
3、台中(中彰投)省:台中縣+彰化+南投
4、西南(雲嘉南)省:雲+嘉+南,
5、南高(高屏)省:高雄縣+屏東縣
6、花東省:花蓮縣+台東縣,
三都/市為:
1、台北市:為現有台北市與基隆市和基隆港合併,港市合一。
2、台中市:為現有台中市與台中港合併,港市合一。
3、高雄市:為現有高雄市與高雄港合併,港市合一。
六省各設省長一人,民選產生,任期四年,受民選議會監督,連選得連任一次。每省下設五至十省轄縣或省轄市,各縣市人口在十五萬至三十萬之間,行政首長民選產生,受民選議會監督。
行政區域如此劃分,形同將原有部份縣轄鄉鎮市的位階提高到縣市位階,鄉鎮市政府已無存在之需要和理由。因此這一級政府廢除,確立中央、省(市)、縣(市、區)三級制。
三都/市各設市長一人,民選產生,受民選市議會監督。下各設五至十區,每區人口在十五萬至三十萬之間,區長官派或民選或由區議會議員互推產生,以執行市府委託之行政事項,並接受區議會之監督。
六省三都的設計好處很多,在六省方面,因為人口土地相當,而且有充分的資源全面發展,既可合作,又可比賽,又有能力發展出各地方特色,讓各地方的人產生認同感,願意為地方努力。而行政首長做得好不好,大家都在看,只好努力的幹,不能摸魚,各縣市則人口不致於大太,下情容易上達,建設可以切合實際需要,可以有敦提昇居住的品質,百姓對地方縣市首長比較能有效監督。
至於三都市,因港市合一,可以不必去和六省搶地方稅捐和資源,有能力全力發展成國際商業,文化,娛欒,政治,教育研究等中心。而北中南三處各有一大都會,也可改變目前北重南輕少中間的現象。
在這種劃分下,對儲備行政人才也有好處。三級政府為:中央、省(市)、縣(市、區),九個省市裏,每個皆是一個完整經濟體,以及大量的人口,這九個省市首長如果將來出任總統或行政院長,相對於今日荒溪型的政治人物,其素質應會較高,經驗也會較佳。
在目前的行政區,如前所述,由於做為一個全面的經濟體太小,所成產生的行政首長(包括台北市長在內),往往缺乏全面性的實際行政經驗,很難有全面建設的遠見和國際觀,造成台灣缺乏合適的總統或行政院長人選(你看現在枱面上的人選都是些什麼人物?)變成蜀中無大將,廖化做先鋒,因為實在找不出別的人選,什麼阿狗阿貓都是熱門總統人選,此實非台灣之福也。
在地方政治上情形亦然,各省市所轄縣市區數目為五到十個,數字不至過大或過小。縣市區的範圍不致於過大到縣市區長鞭長莫及或民眾難以監督,也不致於小的缺乏資源,令地方首長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因此地方縣市首長,績效較好的,自然有更上一層樓的機會。
我們還可以預見的是,由於行政劃分的均衡和保持特色,各省市、縣市首長們一方面會產生一種競爭求善的氣氛,一方面會發展地方特色。而各省市、縣市民眾也比較容易產生和他省縣互相比較,為地方努力,向上發展的成就感。
上述行政區重劃方法只是打一個好的基礎,政治是要人去經營的,下一步受氣包將提出受氣包認為較理想的政府組織和選舉辦法。
=====圖文製作與寫作:受氣包======
台灣各縣市2006年3月人口統計 (資料來源:內政部)
三都(合併鄰近地區和主要港口,港市合一)
臺 北 市 | 2,618,058 | 臺中市 | 1,035,295 | 高 雄 市 | 1,510,577 |
基隆市 | 391,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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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9,377 | 六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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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 | 3,742,337 | 桃園縣 | 1,886,533 | 臺中縣 | 1,534,889 |
宜蘭縣 | 461,116 | 新竹縣 | 479,997 | 彰化縣 | 1,315,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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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 | 391,638 | 南投縣 | 537,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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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栗縣 | 559,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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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3,453 |
| 3,318,106 |
| 3,387,818 |
雲林縣 | 732,792 | 高雄縣 | 1,243,206 | 臺東縣 | 238,685 |
嘉義縣 | 557,120 | 屏東縣 | 897,724 | 花蓮縣 | 347,209 |
臺南縣 | 1,106,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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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 9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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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 | 271,8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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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 757,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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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17,781 |
| 2,140,930 |
| 585,894 |
金門縣 | 7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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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江縣 | 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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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 建 省) |
引述:但是你說直轄市應該屬於位置所在的省來管轄,這就有點奇怪了。這樣豈不變成師部連是屬於某個和師部在一起的旅來管轄了? 對於軍隊的概念你的認知完全正確。我們直轄連長在任內跟師長、旅長是平起平坐,後來他去職後接任營長肩膀多了一顆梅花,正式成為某師、旅長的下屬。 曾在某陸軍的司令部本部連當過兵,連長跟旅長同級都直屬司令(現在司令改稱指揮官),旅長不是上校就是少將,而我們連長雖然直屬司令,如同這個直轄市長,但官階還是少校或上尉占缺,仍在營長之下。 直轄市長的位階應該低於省長,就像師部連連長的官階低於旅長,這個主張我不反對。 但是你說直轄市應該屬於位置所在的省來管轄,這就有點奇怪了。這樣豈不變成師部連是屬於某個和師部在一起的旅來管轄了? 我的了解是,師部連的連長或隊長,官階固然不如旅長,但在實質的行政地位上,是和旅長平起平坐的。 這就像是一個部長,官階固然低於省長,但是因為行政上,同樣直接在行政院長之下,所以行政地位和省長是平起平坐的一樣。 如你之前所說的,現在的直轄市長也是缺乏國際觀和國內觀,因為格局小,它的視野只注重城市的發展而對全面性施政的格局就是不夠,這也是扁和馬任期做滿還是無法讓人心服口服的原因,所以建議六省就ok至於三都一特區就併入省下面,成為省的直轄市。直轄市長想當總統得先當過省長和院長﹝總理﹞吧! 馬英九上任後,製造了一堆直轄市,而這些直轄市長個個目光如豆,如你所說的,不但視野小,也沒什麼國際觀,格局不大,難以服眾,又愛當老大,在地方也實施集權,大權獨攬,可是能力又不佳,若下任總統又是他們當的話,台灣會一直向下沉淪,我們台灣真的很缺省長級以上總統以下的領導人,省長到院長才是適合當總統的人,小弟曾數次建言政府,但也是狗吠火車,只能在這而期望這樣的行政區劃趕快實現,加強我們地方政府的能力。 對於你的區劃,小弟覺得將那三都併入省內,只要有直轄市這種東西,城鄉差距就是會拉大,要不然就是直轄市也是跟省轄縣市一樣大 六省三都的設計,是沿續台灣現行的行政區域分劃方法來規劃的。直轄市(都)的地位和省一樣大,可以當成"超級都市"。如果你看一下示意圖,在三都的周圍,有幾個星星,意思是"衛星城,"環繞著三都,形成一個大都會。 城鄉差距,台灣人一般從負面的方向去解讀,也就是說城裡進步,鄉裡落後,這的確是台灣的事實。但是我們可以反向思考,反而操作,我倒覺得應該要從另一方面擴大城鄉的差距,讓大都會極度繁榮,但是同時保留廣大的鄉村,保留田野村莊的優質生活內容。 在大都會裡,可以建築高樓大厦,可以興建大型出租公寓;但是在鄉村,除了少數如政府機關,學校,警局,銀行等商業大樓可以開放高度以外,其它建築,尤其是住家房屋的高度,則必須嚴格限制,同時,不准興建大型出租公寓。 從一個國家發展來說,大都會是必要的,而且一個不夠,但是以台灣的幅員來說,多了也不好。 台灣都必須要有大都市、大港口、大機場,這些東西,對台灣的經濟發展,國際交流,以及人民生活文化水準等等非常的重要。 但是如果只有一個,一方面發展不平衡,而且把主要經濟、政治、文藝中心全押在一個城市上面,我覺得太冒險了;但是大都會如果多了也不好,一方面資源分散,每個大都會得不到充分的養分來繁榮自己,一方面則會壓縮田野和鄉村的空間。我們要有繁華的大都會,也要有廣大而優質的鄉村環境,要取得這個平衡,以台灣的條件來看,我認為北中南三個洽洽好。 在名稱方面,這裡所寫只是暫訂的,如果此案真被採用,到時是要尊重地方的意願來決定。南高省或許不是很理想名稱,但是如果叫做台南省,卻會和現在的台南縣市同名,而現在的台南縣市卻是在西南省裡。(在小弟的構想裡,是儘量保留原地名的,因為大多數人對原地名會有感情)。 台灣現在的體制是二個一級首長,約五十個二級首長(二十九個縣市長再加區長約二十個,),三百多個(?)三級首長。總共有三、四百位行政首長。有這麼多的首席行政首長,相對的也都要有議會加以監督,結果是到處是官員和議員。 因為行政劃分的太細,基層的首長,權力和資源又太小,事實上做出不了多少成績,雖然如此,每個首長卻因仍有一定的權力和資源,必須加以監督,以致又必須設立議會,選一堆議員出來,形成一種浪費。 依小弟的規劃,將會有九個一級首長,約九十個二級首長(約六十個縣市長再加區長約三十個),沒有三級首長。總共約一百個行政首長。如此各行政首長將有相當程度的資源運用,一個有大志的首長,比較可能做出事情來,而相對的議會,監督的功能和力道也相對會較大,有助於責任政治的形成。 三市/六省的方向應是正確的,即使要調整,也是微調了。 您的設計基本上,一級行政首長由現行的二位(虛級化的台灣省排除在外)變成九位,也就是部分縣市長升格為省市長;二級行政首長增加的更多,也就是部分鄉鎮市長升格為縣市長,同時順勢廢除鄉鎮市。不過,我建議把南高省改為台南省,六省就變成:台北省、台中省、台南省、台東省、西北省、西南省。這中間西南省、台東省可能較「弱」,但是可以發展成具有特色的省;或者將台東省、西北省、西南省(中的部分縣)導向觀光旅遊的重點省,以均衡觀光景點。 期待您後續的文章! 省這個名稱既然已用了五百年,何不繼續用下去?古代的郡,依朝代不同,地方雖然很大,但人口可能還不到一百萬。 美國五十州,大部份州下設郡,郡下設市鎮鄉,(市比較特殊,和郡不一定有連屬關係),在台灣,我們基本上認為州與省,以及郡與縣是同級單位。有一些州的人口還不到一百萬,如Vermont,全州人口只有七十萬,他有六大市,二百三十七個鎮,其中最大市人口不超過四萬人。美國紐約州是第三大州,人口數也不過二千萬,水牛城人口不到三十萬,已是其第二大城,其所在的伊利郡,人口也不到一百萬。美國固然有不少超過百萬人的大郡,但更多的郡,人口不到二十萬。 在中國,現在是三十餘省和自治區,省下直接設市,市下再轄縣鄉鎮等。廣西的桂林市,人口不過四十萬。 小弟所規劃的省,人口在一百五十萬至四百萬之間,如果叫做郡,位階豈不等於於美國矮於只有七十萬人口的Vermont 州,只能去和三十萬的水牛城或其它不到二十萬人口的郡打交道?到了中國,也是處處矮人一截。 至於每一省所轄縣市數量,如果少於五個,那麼省長和縣長所擁有資源和轄區差別幾希?做為一個地方自治體,一個縣的人口如果要多於三十萬,已經是非常的多了。如果每省縣市數量只有三到五個,則不少縣的人口將多於四十萬,如果其下不再設機關的話,其地方自治的品質和直接民權的行使,必然十分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