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佩玲/桃園縣報導】2010.10.12
「高職有沒獲准開建教班,連縣市政府都不知情,家長怎會清楚!」桃園縣府勞動處昨坦言,主管的教育部未公布相關資訊,哪些是合法的建教案?地方政府以前也不知情。
勞動處人員透露,教育部有委外建立一個「建教合作資訊網」,但不知為何之前沒公開,勞動處日前受理建教生薪資爭議,「東問西問才查知」。
縣府並建議有疑慮的民眾自行上網查詢,孩子參加的建教班是否為教育部報准、核可的「建教班」。
本報前天獨家報導,高雄縣新光高中等部分技職學校,以建教合作名義,把未授業或未註冊學生,仲介給企業當廉價勞工,教育部昨表示,該校未經核准就擅自以建教班廣告宣傳將被處分,勞動處才恍然大悟,即使廠商主動向縣府報備的建教案,不一定都合法。
縣議員謝彰文要求勞動處提供非法建教資料,批評「仲介」學生到工廠當建教生的高職,根本就是另類「詐騙集團」。
她說,這是教育界很丟臉的事,遊戲規則既然是教育部定出來的,有學校鑽法律漏洞,讓學生受苦,教育部就應該出面善後補救。
議長邱奕勝昨天也表示,將在議會連署,要求勞動處全面針對縣內有建教合作的廠商勞動檢查,若違法把學生當廉價勞工,將從重懲處;教育部也應懲處少數非法「仲介」的高職。
假建教真壓榨 教部將徹查嚴懲
【聯合報╱記者薛荷玉、藍凱誠/連線報導】2010.10.12
高雄縣私立新光高中(原樂育高中)學生家長投訴,兒子參加學校建教合作,每天上十小時大夜班,月領卻只有7900元。教育部昨天表示,新光高中根本沒建教班,學校若安排學生在上課時間工作、「假建教」,將予嚴懲。
由於近來高中職建教生問題不斷,還有學校安排「假建教」,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黃新發表示,將在一周內清查高中職建教班、及安排學生工讀情況;如建教班違反規定,將核減或勒令停招建教班;如一般高中職介紹學生工讀違規,則扣減獎、補助款及明年招生名額。
高雄縣陳姓家長表示,兒子原本計畫今年9月入讀新光高中,才在學校安排下,於6月底到中壢市某連鎖鐵板燒店工作,月薪不到1萬3千元,還被店家預扣5千元給學校,比外勞還不如。該生在8月底即向學校取回畢業證書,未註冊入學。
新光高中校長洪進來澄清,絕未違法招收建教班,只是為吸引學生就讀,好意介紹工讀機會。實習處主任楊自強說,今年暑假共介紹13名學生工讀,雖有學生不適應而放棄,但也有4名學生順利打工約兩個月,勞雇雙方都滿意,學生還表示日後寒暑假還願意再去工讀。
黃新發表示,教育部已全額補助建教生的學費,建教生的工作收入應全歸建教生所有,學校不應以繳學費等各種名義苛扣;且建教生應在入學前,就到學校接受免費的90小時、約15~20天的基礎訓練,之後才能派到工廠工作,絕不能在未受訓前即上工。
但新光高中既未開建教班,學校若只是幫學生介紹工讀機會,是否違規?教育部表示,這還需個案認定。教育部將組專案小組,調查陳姓家長投訴事件,並了解是否還有其他學生受害,及協助學生討回被扣的薪水。
教育部表示,包括高市在內,共有50所高中職開設建教班,建教生共3萬5千名。學生及家長要查正式申請、核准設立的建教班,可上網查詢。http://140.122.71.231/coedu/team2_1.php?city=north。
教部:假建教合作 嚴懲
高雄縣私立樂育高中(正申請改名為「新光中學」)疑似違法進行「假建教合作」,造成學生受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昨表示,將組成專案小組調查,一旦樂育高中有明顯違法,將處分「扣減私校補助款、減辦建教班或不受理下年度建教合作班申請」。
該校替陳姓同學安排建教合作,在中壢市鐵板燒實習,整個月上大夜班僅領7910元,陳姓家長向媒體投訴,痛批建教生被當廉價勞工。校長洪進來澄清,這名同學不是該校學生,當初看他家境清寒才幫忙介紹工讀,與建教班關係。
洪進來並說,學生說月薪僅12000多元,據他了解,是因同學曾向店家預支五千元薪水的緣故。陳姓學生說店家抽走5千元給學校,校方也向鐵板燒店家查證,店家保證5千元並非抽走,而是預扣,等開學會交還學生繳學費,「這是店家避免學生將薪水花費殆盡的貼心作法」。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黃新發則表示,一周內,全面調查國內公私立高中職,瞭解是否有依規定推動建教合作,如果違法就嚴懲。
目前國內有50所學校通過教育部審核、3萬5千名學生合法參與建教合作。學生或家長可上建教合作資訊網(140.122.71.231/coedu/team2_1.php?city=north)查詢哪些學校建教班合法,未在名單內就是「假建教班」。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處長孫碧霞指出,建教生本質是學生,與建教合作廠商非勞雇關係,雖不適用基本工資,但為免建教生遭剝削,工時、休息、休假等權益均准用勞基法相關規定。
她強調,建教合作廠商不只與學校簽合作契約,也需與學生簽定書面訓練契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事項,並送各縣市勞工局核備。否則將處新台幣六萬罰款。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指出,學校在新生入學前的暑假就安排他們工作,頂多算工讀,不能算建教合作。學校為新生推動建教合作前,必須在暑假安排學生進行為期90小時、約15~20天的基礎訓練。開學後,每學期有3個月讀書、3個月工作。在暑假中,學校不可能送新生去建教合作企業上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