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黃珊珊22日(四)於交通部門質詢時建議,台北市行之多年的「公車分段收費制度」應該改採「里程收費制度」,讓搭車的民眾實際搭多遠就付多少,尤其現在許多公車族,都是轉乘捷運,實際搭乘都不到一段票的距離,卻要負擔一段票價。此外「里程收費」也可免去在分段站前後搭車,只搭3-4站卻要付2段票的問題。
黃珊珊議員表示,按照交通局規定,公車路線每滿
黃珊珊議員指出,目前不管是捷運、高鐵、台鐵、計程車,甚至是航空,都是採用「里程收費」,依據使用者實際搭乘的距離,決定付出費用的多寡。只剩下公車收費制度仍採用「分段收費」,固然是因為當時在技術上無法克服,因此只能採行分段收費的方式,但是在悠遊卡上路普及後,這個問題其實是可以解決的。
以高鐵為例,在桃園、新竹、台中、嘉義以及台南都提供免費的轉乘服務,民眾上了轉乘公車後,公車司機都會拿張票卡先在上車處刷卡,再拿給民眾,等民眾到站下車時,再將該票卡返還司機,司機並再將該票卡再刷一次。而這些票卡登載的次數與距離,就是高鐵支付這些轉乘客運業者的依據。
黃珊珊議員表示,高鐵民營業者都能以乘客實際搭乘里程來補貼相關費用,台北市政府身為公家機關,實在沒有說不的資格。再者就技術層面來說,悠移卡上車、下車也都能登載,乘客搭乘的距離馬上就能算出來,因此,台北市要推行「公車里程計費」絕非難事。更何況在捷運路網相繼通車後,民眾使用捷運轉乘公車所搭乘距離都普遍降低,因此,若持續採用「分段收費」對消費者也不利。
最後黃珊珊議員表示,「公車票價凍漲」與「分段收費」都是過時的政策。馬英九當市長時喊出「公車票價8年不漲」,郝市長上任又延長4年,台北市公車票價一段15元12年來看似完全不漲,但卻是由市政府每年編列預算補貼公車業者,從90年的10億1700多萬,到98年的21億3900萬,這等於是讓沒搭公車的民眾也要來負擔搭乘公車的票價,這其實並不公平。因此,唯有採用里程收費,才能讓「公車票價凍漲」這個不公平的政策不再沿續。
年度 | 本市預算金額 | 台北縣分擔金額 | 總預算金額 | 實際執行金額 |
90 | 1,340,000,000 | 0 | 1,340,000,000 | 1,017,069,094 |
91 | 1,035,000,000 | 57,000,000 | 1,092,000,000 | 1,088,271,025 |
92 | 972,004,000 | 140,000,000 | 1,112,004,000 | 1,086,292,130 |
93 | 972,004,000 | 140,000,000 | 1,112,004,000 | 860,732,929 |
94 | 874,803,600 | 219,508,466 | 1,094,312,066 | 1,086,451,267 |
95 | 1,108,077,282 | 213,559,429 | 1,321,636,711 | 1,321,636,711 |
96 | 1,531,165,571 | 413,120,603 | 1,944,286,174 | 1,944,286,174 |
97 | 1,539,586,974 | 556,487,935 | 2,096,074,909 | 2,096,074,909 |
98 | 1,539,586,974 | 599,349,246 | 2,138,939,220 | 2,138,936,220 |
(公運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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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樓. 陌生南人2010/04/26 09:24我的想法正好相反,是萬萬不可﹗
我的想法正好相反,大眾運輸是一個公共財,故有所謂小幅補貼性質,補貼郊外來疏緩市區,否則,誰要搬到郊外?那台北房價不得要更離譜?﹗不然,只好開車或騎車上下班了,那造成的交通問題,那市政府會更難解。這是我在台北縣上班,沒用直達的大眾運輸工具的下下之策﹗再看看高雄捷運的營運就會知道,失去長程的客源,大眾運輸的成本無法分攤,短程也只好漲價,一長一短,可以真正回饋到市民的價差有限,這不是雙輸的局面……而台北市,過往有太多的政府補貼,造成今天與台北縣的城鄉差距。今天請不用這種措施再排斥台北縣民,失去台北縣民的支持,台北市的商業活動會好嗎?所以,議員大人﹗不要爭得那個小小「施捨」,因為有捨才有得﹗提供你參考﹗
不認識你、不認識我,
我就是陌生南人﹗
歡迎你來認識我﹗現行公車補貼政策基本上就有2種,
一個是路線虧損補貼,就是針對部分偏遠路線進行補貼,此部分不會因為里程計費或是分段計費而有所影響.
一個是票價補貼,也就是公車15元已不符現行油價與相關成本,但基於市府政策公車不漲價,所以才由市府編列預算補貼.
但是補貼依據係依每人每段15元(8.5公里)做為依據,與目前捷運路網建立後,一般民眾轉乘所實際搭乘里程或站牌數差距甚大.
因此並非不同意補貼,而是補貼依據應該更符合現狀
super33 於 2010/04/26 14:55回覆 - 4樓. 小小兔2010/04/25 18:40是應該按里程收費
沒有切身之痛的人大概不會感覺
但以住在新店大坪林的人來說
從新店到台電大樓, 雖然只是九站
就要收2段票
而從安坑一路坐到公館, 中間經過一二十站卻只要付一段票
確實會讓人覺得很不公平
技術也不是問題
日本公車上車拿整理券, 自然會知道自己該付多少錢
用悠遊卡更方便, 上下車各刷一次,
目前1601, 1602, 即原來台北-烏來, 台北-坪林都是用這種方法
沒理由市公車不行
至於公車需不需要分站票坐票
看看火車跟捷運就知道啦~~ - 3樓. gizmonix2010/04/24 06:46純粹自找麻煩
只搭3,4站就付兩段票是絕不可能,請33指出那一路車,從那一站到那一站. 按我常搭的284路線,緩衝區從市政府到昆陽站,足足有16個站牌. 如果真有3,4站兩段票的實例,我想在高玉樹當市長的時代就已遭受評擊,不會等到現在.
理論上當然車資與距離正向相關才公平,可是技術上真有困難.高鐵,地鐵,入出皆有多個柵口,不刷卡不給進出當然好辦.公車上下刷兩次,碰到慢吞吞的大嬸,妳說後面的人急是不急? 還收現金,那又怎麼算?誰找錢? 如果真要算計到底,沒位子,一路站到底的要不要打折? 對了,郵資不是更過份?台北寄台北 收費居然跟寄台東一樣.
坐3站收2段票! 批北市公車A錢
http://times.hinet.net/times/article.do?newsid=2876778&option=recreation&isGraphArticle=true
super33 於 2010/04/26 09:13回覆 - 2樓. 麵線2010/04/23 22:34環保的補貼是合理的
政府在環保上花那麼多錢, 拿其中一部份來補貼大眾運輸工具, 是合理的.
- 1樓. 閒雜人等2010/04/23 20:24選舉嘛,第一件事就是收買人心!
---所以免費公車,就是政客略施小惠,博取選民認同的手段!馬英九為要籠絡市井小民,於是就從市民切身的公車下手做起!馬英九自為以德政,台北市因之持續辦理,郝龍斌可以不照做嗎?同樣的道理,台中市長胡志強,為參選大台中市,效馬英九往日之舉,大灑數億免費公車,也是這個道理!市府財政負擔,票價合理公平?當然不在政客考量之內!只要能取得權位,方法手段不拘,何況區區十數億乎?
---黃議員,如果想要讓妳的意見成真..除非..郝龍斌選戰失利,年底黯然下台..不然...絶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