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癌症後期,疼痛難耐,躺在床上,生命倒計時,連自殺的權利都沒有了。消耗社會財富不說,關鍵是自己生不如死。請問能否安樂死?實在是不忍看病人痛苦。於我個人來說,是想毫無痛苦的有尊嚴的走完最後一程。
人生所有大事,都能自己做主,唯有生死,我們無能為力。
什麼是安樂死?
安樂死指的是對無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療或使用藥物,讓病人無痛苦地死去。中國的定義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狀態下,由於精神和軀體的極端痛苦,在病人和其親友的要求下,經醫生認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無痛苦狀態中結束生命過程。也就是說一個身體很健康的人,哪怕是有嚴重心理疾病(重度抑鬱症),想要結束生命,也不能稱為安樂死。
對於危重病人來說,到了生命垂危的時候,任何治療都無濟於事,甚至還會平添痛苦,所以很多人在治療的晚期,會選擇主動的放棄治療,享受最後的一段時光。
我們的生死,該由誰來決定?
如何判斷這個病人,是真的不想活下去,還是由於痛苦,暫時做了逃避治療的決定?
即使是在健康的時候,已經簽下了安樂死的協議,但真的到了需要做決定的時候,如何判斷協議該不該執行、何時執行?如果患者昏迷不醒,如何才能確認患者此時沒有求生的慾望?
因為道理很簡單,當針沒扎到自己身上的時候,是不知道痛的,人只有到了瀕死的時候,才能真正想清楚,自己是不是想活着。
如何避免""被安樂死""?
如果病人在健康時,有簽過安樂死的協議,或者有表達過這樣的意願,那麼在失去意識后,由家屬代為做出執行安樂死的決定,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問題在於,如果病人之前沒有表達過這方面的意願呢?
我們都知道,危重病人後期的治療,多半只是為了維持生命,根本不能治愈,而且,這種治療可能會極大增加了患者生前的痛苦,那麼此時的家屬,該不該有權利替患者做出安樂死的決定?
案例:
70歲的老人,5年前乳腺癌手術,1年前出現腸轉移做了腸造瘺手術,
5年來老人與癌症抗爭開始經過手術和化療,但是這一年來老人經受晚期癌症的折磨,苦不堪言。
今天家人發現老人進入廁所的一直沒出來,結果發現老人已經把門鎖上,開門后看到老人割腕自殺。
老人迅速被送到醫院搶救,老人清醒過來后,對醫生說:為什麼救我?
相信很多人還是希望能將""生死權""握在手裡,就像臨終關懷存在的意義一樣,如果不能拒絕死亡,那可以讓死亡沒那麼可怕,並保留一絲體面和尊嚴。只是在進行並實施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將各個細節都儘可能的想到,並保證完善,不會違背安樂死的初衷,像器官捐獻同意書一樣,在生前如果可以簽下一份放棄搶救同意書,不僅可以節約醫療資源,減輕病人的痛苦,無疑也是對生命的更大尊重!
推薦閱讀:
威而鋼能長期服用嗎?威而鋼的服用方法及不良反應
美國輝瑞威而鋼價格是多少?
如何服用威而鋼來預防高山症?
威而鋼的另類效用 治療高山症與舒緩女性痛經
威而鋼使用效果分享:效果強勁!
限會員,要發表迴響,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