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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願意跟 黃永田住在一起嗎﹖
2010/08/26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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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記 : 每日一扁 (110) 你願意跟 黃永田住在一起嗎﹖

黃永田「是誰﹖」只要看以下所附一則新聞就知道了。他就是 台南扁友會長﹗

但要緊的 不是問﹕黃永田「是誰﹖」而是要問﹕黃永田「是什麼﹖」

黃永田就是由背後跟蹤偷襲 邱毅﹑摘掉邱毅 假髮﹑謊稱出於敬佩 邱毅的好奇之心接近邱毅﹑不小心把邱毅假髮碰落﹑民進黨臺獨陣營稱為英雄﹑被邱毅提出幾項告訴﹑都已敗訴被判刑期加上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加上金錢賠償定讞﹑自提充當邱毅司機抵銷賠償的那個﹗

2 年前有回教徒在記者會上向布希扔鞋子﹐也被祖國回教同胞譽為英雄﹐還有女子要嫁給他呢﹗那是因為他丟完鞋子後被逮捕﹐還勇敢地咒罵美國﹑咒罵布希﹐絕沒有謊稱﹐向布希丟鞋子﹐是敬佩布希而有好奇之心﹐才不小心把鞋子丟出去。

接下來要問﹐「你願意跟 黃永田者流住在一起嗎﹖ 」藍營的一定嗤之以鼻地說「神經病才願...也不願意﹗﹗﹗」我不是想問藍營的﹐我想問的是綠營的。

綠營的一定要說「願意跟 黃英雄者流住在一起﹗ 」因為摘掉邱毅 假髮後﹑即使黃永田已稱出於敬佩 邱毅的好奇之心﹐綠營猶讚之為英雄﹐可見明白 黃永田所謂敬佩 邱毅乃一派謊言是也﹗同情 黃永田之公開說 謊乃 黃 不得已也﹗

綠營的女流﹐尤其在立法院一再打人耳光﹑向人丟鞋子的那幾位女流﹐也敢說「願意跟 黃英雄者流住在一起 」嗎﹖﹖﹖

立法院綠營女流一定不能免俗﹐不會素顏上班﹐多少也有人工外在美配件。如果有一天在上班路上﹐有 黃永田者流 對管碧玲﹑邱議瑩或葉宜津偷襲﹐做出水潑脂粉﹑摘假睫毛﹑摘假...﹐卻稱是因為佩服她 ( 們 ) ﹑出於好奇心﹑不小心碰觸的﹐那時﹐也要讚之為英雄﹐同情 黃永田者流公開說 謊乃不得已也﹖﹖﹖

也許﹐綠營女流為了綠營的顏面﹐為了只要能夠達到公開侮辱藍營政治人物的目的來大快綠心﹐就算英雄說謊耍無賴﹐也無損英雄資格﹐為了活鴨子嘴硬﹐挺英雄到底﹐就算被水潑脂粉﹑摘假睫毛﹑摘假...﹐也心甘情願﹖﹖﹖

哎呀﹗別危言了﹗ 一次而已﹗ 又不是綠營中都是 黃永田者流﹗好吧﹐那就來算算﹗

2008 年﹐在陳水扁一家貪腐暴露無遺的情形下﹐綠營總統候選人謝長廷還得了 540 多萬支持者的票。就算其中只有 1/10 是黃永田者流式的英雄﹐全台灣就有 54 萬多個 ﹗﹗﹗只有 1/100 ﹖﹖﹖那也有 5 萬 4000 多個黃永田者流式的英雄﹗﹗﹗

一個黃永田者流式的英雄做出一次水潑脂粉﹑摘假睫毛﹑摘假...54萬多個就可能做出54萬多次﹗﹗﹗ 5萬4000多個﹐就可能做出5萬4000多次﹗﹗﹗

黃永田者流既是英雄﹐就是模範﹐就生互相激勵做英雄之效﹗我的估計﹐只會過低﹐不會過高﹗既是英雄行為﹐誰說只做一次﹖當然要2次﹑3次...﹐英雄多多益善﹗

如果覺得銘記危言不夠具體﹐我有教無類﹐不嫌煩﹐再舉舊例開示如下

一條有 100 個行人的街上﹐有 1 個 黃永田者流 正在對綠營女流做出水潑脂粉﹑摘假睫毛﹑摘假...立法院綠營女流會因為 黃永田者流 只是 1% 而覺得走在這條街上很祥和﹑安全嗎﹖一條有 1000 個行人的街上﹐有 10 個 黃永田者流 正在對綠營女流做出水潑脂粉﹑摘假睫毛﹑摘假...立法院綠營女流會因為 黃永田者流 只是 1% 而覺得走在這條街上很祥和﹑安全嗎﹖

哎呀﹗別聳聽了﹗不管藍營﹑綠營﹐到底跟 黃永田者流又不是一家人﹐幹嘛住一起﹖

那藍營的 ( 綠營的﹐住在一起面臨黃永田者流式的英雄作為﹐是自作自受或甘之如飴﹐隨他們的便 ) 想清楚了 - 如果台灣島是個「家」﹐你不就是跟 5 萬 4000 多個黃永田者流式的英雄住在一起嗎﹖ 不就 是跟 54 萬多個黃永田者流式的英雄住在一起嗎﹖ 不就 甚至是跟 540 多萬個黃永田者流式的英雄住在一起嗎﹖ 平均每平方公里﹐有150個啊﹗﹗﹗

怎麼辦﹖

點按閱讀下列幾篇文字﹐聊做參考﹐看著辦﹕

必須相信民進黨破壞社會的實力

台灣塞浦路斯化﹐島內實行一邊一國

由「兩個中國」到「兩個台灣」

<< 要賠邱毅 30 萬 黃永田:可當司機護他假髮! >>

【聯合晚報 ╱ 記者董介白、鄭惠仁 / 台北、台南報導】 2010.08.24 03:30 pm

立委邱毅假髮,遭台南扁友會長黃永田當眾扯掉,要求賠償五百萬元及登報道歉,不滿一審判決的黃永田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為黃強行扯掉邱毅假髮,已侵害邱毅的隱私權及自由權,判賠 30 萬元確定。

黃永田上午獲悉被判賠 30 萬元確定後表示,他根本沒錢賠,如果硬要他賠,他可以去當邱毅的司機,每天專責保護邱毅的假髮,「我是全世界最會保護他人頭髮的人!」

這起扯髮案衍生的刑事部分,黃永田已被依強制罪判刑 5 月、得易科罰金 15 萬元確定。此外,黃永田為競選台南市議員,將他掀掉邱毅假髮的照片製成名片,到處散發,邱毅不滿提告,台北地院在今年 6 月間,也判決黃永田必須在聯合報等 4 報頭版下方,刊登道歉啟事 1 天,至於刑事部分,台南地檢署於去年依誹謗罪將黃永田起訴,今年 4 月將黃永田判處 6 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本案是發生於前年 12 月,特偵組偵辦扁家弊案時,邱毅到監察院舉發扁案,挺扁人士在監院外集結,邱毅離開時遭黃永田從後方扯下假髮。邱毅除了怒控黃永田涉嫌強制罪外,另起訴請求侵權行為的民事損害賠償,一審時,黃永田被判賠 30 萬元,黃永田不滿判決,上訴二審,上午高院宣判。

二審合議庭認為,黃永田扯髮的行為,導致邱毅暴露了童山濯濯的外貌,但童山濯濯不會影響一般人對邱毅的評價,因此認定不構成侵害名譽權,不過,合議庭認為,邱毅戴假髮維護個人外貌形象,這是個人的尊嚴及自由,黃永田的扯髮動作,已侵害到邱毅的隱私及自由權,判決黃永田賠償邱毅 30 萬元確定。

【 2010/08/2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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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4) :
14樓. mingji
2010/08/27 01:22
一個也不漏
有回應說﹐提黃永田﹐漏了提王定宇﹐不公平。

已經說了﹐台灣可以有540多萬個黃永田者流﹐每平方公里150個﹐一個也不漏了提﹗


13樓. 人在紐約
2010/08/26 14:06
藍綠女委爆肢體衝突!管碧玲掌摑洪秀柱
12樓. 人在紐約
2010/08/26 13:41
譴責林正杰打人標準 不適用邱議瑩?!
11樓. 人在紐約
2010/08/26 13:35
朱鳳芝:邱議瑩罵我不是人 她才沒家教
10樓. 人在紐約
2010/08/26 13:29
邱議瑩的一巴掌 國會暴力再起?
9樓. 人在紐約
2010/08/26 13:26
找到了!邱議瑩98年2月20日 對藍委比中指
8樓. 人在紐約
2010/08/26 13:24
大家都喜歡的邱議瑩比中指大英雄
7樓. mingji
2010/08/26 11:09
通知ducksoup 會員
ducksoup 會員﹕

歡迎發表意見。你的意見不錯﹐但請務必刪除打砲這類性用語﹐然後可以重貼。若不在24小時內刪除﹐本部落格將刪除你的回應文。謝謝合作。
6樓. 紫金王朝
2010/08/26 10:54
身為男人
自然要敢做敢當,這些下三濫敢做不敢當的人,不配當男人!
文章連結:

2014 第一笑話

2014 第三笑話
5樓. 人在紐約
2010/08/26 08:27
台中台灣國成員劉慶澄等坦承碰到員警非故意 劉慶澄不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