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近日已經完成「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最新版本大幅鬆綁罷工相關規定,包括工會罷工不需召開會員大會,只要採無記名投票,半數同意即可罷工;未來除了國防部、公務人員、教師 (即軍公教人員)不得罷工外,其餘行業都可罷工。
社會正義27
【聯合晚報╱陳素玲/3.20.2009摘要】勞委會近日已經完成「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案,最新版本大幅鬆綁罷工相關規定,包括工會罷工不需召開會員大會,只要採無記名投票,半數同意即可罷工;未來除了國防部、公務人員、教師 (即軍公教人員)不得罷工外,其餘行業都可罷工。
最被勞團抨擊的「冷卻條款」也全數刪除,但自來水事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及醫院四種行業若要罷工,必須勞資約定「必要服務條款」。罷工原因也從過去僅限「調整事項爭議」,如薪資、年終獎金等爭議,改為全面不設限,也就是「權利事項爭議」,如欠薪、加班費等爭議,都可做為罷工理由。惟所有罷工都必須符合調解不成要件,才能進行罷工。
原本屬於禁止罷工行業的「證券及期貨業」也一併鬆綁,金管會持反對意見,因此未來是否比照自來水、電力事業,採約定提供「必要服務條款」的有條件式罷工,仍有待協商。另外交通部對交通運輸事業可以罷工,也持保留態度。
【聯合晚報╱陳素玲、嚴雅芳/3.20.2009摘要】針對勞委會修法鬆綁證券期貨交易結算及保管人員罷工行為,金管會證期局表示反對開放,在行政院討論時,將表達反對意見。
【聯合晚報╱沈明川/3.20.2009摘要】電力與自來水勞工也能在維持最基本服務的前提下罷工?從事工運20多年、現任台電勞工董事、國民黨中常委的姚江臨表示,罷工是勞工的天賦人權,也是勞工的基本防衛權。
姚江臨說,給予電力與自來水勞工罷工權,是馬英九總統競選時的政見之一,所以他才與勞工團體為馬英九輔選拉票。准許電力與自來水勞工可以在維持最低限度公共安全與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依法進行罷工。所謂的最低限度社會安全與生命安全的標準,絕不可以過於嚴苛,否則就形同沒有開放罷工。罷工只是手段,並不是目的,它是勞工的天賦人權,讓勞工取得法律位階保障,能在對等地位與資方進行勞資協商,這反而有助於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