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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遊行法-應兼顧"民主、自由"與"社會秩序"
2008/11/10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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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學生到自由廣場靜坐,訴求集會遊行法應由許可制改為報備制。究竟許可制較好呢?還是報備制較優?

以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的角度來看-報備制比較符合民主、自由的精神;但民主、自由-不該是放縱,不能到破壞社會秩序,因此若以維持社會秩序的角度來看-許可制比較易於管理。

許可制的規範嚴格,易於事先規劃與管理:如交通上的事先公告&管制-有助於安全上的維護、及易規劃替代的交通路線,不同意見的團體-可事先預防避免同一路線,以避免衝突的發生。

報備制-符合民主、自由的精神,但管理上的配套則要細心規劃:該採事先、或事後報備? 如何避免不同意見的團體的衝突? 交通安全的維護? 臨時狀況如何防止?

若民眾不理性、常有暴力的情況發生,採許可制-比較好管理、也較易維護社會秩序與交通安全。所以,許可制、或報備制的採行-端看人民的素養夠不夠? 若民眾都可達到理性、溫和、無暴力的境界-那表示採行報備制的時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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