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醫院的行政管理問題!
2020/07/25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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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新光醫院眼科 趙效明醫師 就診紀錄:
20200703初診。診間中除了趙效明醫師、男護士,另
有一穿醫師長袍之年輕男子在幫忙趙效明作電腦
紀錄與開藥。
但趙效明囑咐開出兩種眼藥,被漏開,後來再回
診間詢問時,該年輕男子卻開出三種眼藥,當時
趙效明已不在診間,我質疑時,他說:「多了沒關
係」。
20200706詳細詢問手術之內容, 並依趙效明以<聖賢藥局
>名片以筆書寫上的Vigamox 眼藥向聖賢藥局花
850元購買每日點四次以準備手術。
今天在候診的時間中,我站在聖賢分院眼科的報
到櫃台旁時,診間的年輕男子來到我身邊旁,我
隨口攀談下,才知他是趙效明的公子,現唸醫科
大三,利用暑假來醫院學習
20200713第三次就診,詢問手術日期、注意事項、決定健
保的方式,因為時間上最近,飛秒雷射須等到8
月底,才能動右眼白內障手術。
20200715手術原訂9:30am報到,提早於08:50am抵達新光
醫院,至地下樓眼科部驗光檢查,再於9:30am
抵達2樓手術室護理站報到。等到約11:25才輪
到進入更衣室換衣, 再約於15分鐘後被護士以輪
椅推入手術室。
手術室中有兩名穿著粉紅色衣褲之護士及兩名穿
綠色手術衣之男性: 一名是趙效明醫師,一名是
其子趙公子。趙公子雖將臉整個臉矇住只露出雙
眼,但有三項特徵可以確定是他: 一為聲音,二
為眼型,三是他的耳上鬢髮有稍微露出,其髮性
特別: 特別濃密超短約1cm長,且超黑。
趙公子在旁幫忙準備開刀工作,兩名護士一較年
長但較瘦的護士幫我整理保暖被褥夾好,因尚未
弄好,趙公子卻已先將手術用品放在我胸前而遭
其阻止。
趙效明醫師說要現打麻醉針,但卻是趙公子在我
下眼皮操作打的麻醉針。打時,我才發覺,且超
痛,但趙效明卻一直聲稱:不會痛啦! 然後是趙效
明坐在我頭上方動手術,期間一度我的眼部有痛
的感覺,再由趙效明補打麻醉針,不太痛。
過一些時,趙效明說: 到目前都很順利,約再十
分鐘就好了,然後趙效明醫師忽然轉而坐在我左
手邊,我發現時問他: 「為什麼坐到我左手
邊? 」,他沒說話,但我感覺有人卻坐到了我頭
上方的位置一直在點眼藥水,約點了1分鐘多都
沒停,突然我感覺有人在動我的眼睛,我嚇了一
跳, 高聲問: What you are doing? 我感覺我頭
上方的人與左手邊的趙效明醫師都嚇了一跳,然
後趙效明醫師說: 「不要緊張,現在要放水晶
體,我們的團隊你放心」、「手術等下再縫一下就
好了」,我直覺是趙效明在交給趙公子處理放置
水晶體,且有打算讓他縫線、我感到憤怒,但我
當下不能表現出來以免對我的眼睛造成無可恢復
的傷害, 所以我說:「 No! 我會害怕! 尤其是我
第一次找西醫,又是眼睛的問題,我希望趙醫師
親自處理」,趙效明沉默了一下才坐回手術位
置,並說:「湄苓,我們都會老,要讓年輕人有學
習的機會」,我回:「我知道你要帶後進的心,但
我會害怕!」。
術後,趙效明聲稱:「手術很成功」,我表達感
謝,比較年輕一點稍微胖一點的護士小姐再用輪
椅將我推回更衣間,並交代:「一個月內,不可低
頭彎腰,不可舉重物,不可用水洗臉,免得眼
睛因水感染而發炎」,而趙效明則說:「明天我沒
有門診,但你要在中午12:30,呃, 不,12:00到
#5診間找我,我已借了診間特地幫你看一下」。
更衣與拿藥後我便在家人陪同下離開了新光醫
院。
在手術間中,兩名護士不在我近處,其間趙效
明曾要求護士說甚麼「130」及「160」,護士有
提出回應後,趙效明說:「可」兩次。
20200716 今天我約於11:00am抵達新光醫院聖賢分院,掛
號報到護理站、護士了解我是昨日手術後的回
診, 安排了驗光,因沒有病歷,所以護士寫下
須驗光的需求由驗光室技師驗光,並填下數字。
我並同時告知護士是趙效明要我在#5診間等他
12:00看診的訊息。
約11:30am護士告知: 「#5診間改在#8診間,已
通知趙效明醫師,他等下會到」,而在11:51am
時,趙效明以091x-x72-857的另一支手機號來電:
要我坐捷運轉到: 臺北市復興南路1段103號2
樓的「雙眼明眼科診所」去給他檢查,沒問我的
方便性!
在診所時,趙效明醫師回覆我家人何以改至這診
所回診的理由時,他說是:「衛生局的莫名規定,
說是: 沒有門診不可以看診」。但我們卻發現: 趙
效明於每周四上午都會在這家診所看門診,因此
他是很清楚他根本無法在7月16日中午12點時趕
到新光醫院的聖賢分院為我檢查我剛開完手術的
眼睛的! 況: 他不是新手醫師! 上月才離開振興醫
院眼科主任位置,接著這個月在新光醫院開門
診,他並未中斷職場的工作,怎可能不清楚衛生
局的規定?
20200720 今早右眼又明顯連續腫大,已是手術後的第5
天。
回診。問趙效明: 我的眼下方為什麼越來越腫?
趙效明回: 「沒關係, 係一些<排出> (其正確用詞
忘了), 下周再回診? 還是週五?」, 我回: 「你決
定」, 結果趙效明定周五回診, 然後說: 「再看
看還有沒有發炎」。
20200722 一早起床,右眼睛的前端上方出現了明顯好大的
浮腫現象, 再急掛診趙效明,今天在新光醫院本
院。
輪到我看診時,我說明了我的狀況,當時右眼上
方的腫稍為消除了,我拿出手機上早上所拍的照
片給趙看,他的一向說法都是: 「不用緊張,沒
有問題的」,而我則說:「趙醫師,我坦白的問,
你實在的跟我說,我有沒有會因為在手術間由你
兒子打麻醉針或是由他放置水晶體的關係而產生
問題?」,趙效明當時搶白著說:「我跟你說問題就
是沒問題,100%沒事」,我則說:「因為我會害
怕,尤其是眼睛的問題」。
在與趙效明的往來溝通中,曾有兩段對話:
我: 「因為你那天交給別人作的時候,並未經過我的同意,在手術前我有問你:是
不是由你執刀,你說; 對,可是後來水晶球不是你弄的」
趙: 「是我裝進去的」
我:「那時你坐在我的左手邊,你忘了? 我還問你:為什麼坐到我左手邊? 你不出
聲,後來我堅持說: 我不同意讓別人弄,要你回到位置上,你才回來,那時連
要縫的都要別人縫的啊」。
趙:「把事情做好最重要,好不好」。
我:「我跟你講: 如果你要交給別人作的時候,你要經過我的同意」。
------------------------------------------------------------------------
趙: 「這2個禮拜,是看裡面的感染,好不好」
我: 「你說這2個禮拜的感染是從動手術的未來半個月內?」
趙: 「對啊! 第4天與第11天是最危險的」
我: 「會有甚麼危險? 甚麼症狀? 你先跟我說」
趙: 「會痛的在地上打滾」
我: 「喔! 這樣? 我了解」
趙: 「相信我」
我: 「我是相信你才來的,問題是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這樣作是我最擔心的,我
才對你的信心打了折扣,因為我不知道你甚麼時候會在沒有通知我的情況下
作了一些甚麼樣的決定是我不知道的,而且你現在也否認了趙公子插手嘛,
那天為什麼我會確認是他? 因為那是他的聲音,而且他的頭髮,雖只露出了
眼睛,但他的眼睛長相不一樣」、「所以我坦白告訴你我擔心的是甚麼」
趙: 「湄苓,我給你提供了100%的服務然後你這樣子,對我來說,我會覺得我很
傷心,你知道嗎? 你完全都不相信我嘛,是不是?」
我:「我跟你講,我對你是全然的相信,但你不應該騙我」
趙: 「我沒騙你」
我: 「你騙我是因為我要求你全部執刀,可是你把水晶球交給別人作,你沒有經
過我的同意」
趙: 「很多人是不需要縫線的」
此時,趙公子出聲,我斥他: 你是醫生嗎? 而同時趙效明則以一聲聲越來越高的聲調叫著我的名字方式以圖阻止趙公子與我的對話,然後大吼一聲: 「請妳出去」
趙: 「我給妳100%的服務」
我: 「100%嗎?」
趙: 「我給妳作的很好」
我: 「妳把水晶球交給別人作就是不對」
趙: 「請妳出去,妳可以去查」
我: 「沒有證據嗎?」
趙: 「妳可以去查」
我: 「你坐在我左手邊,我問你為什麼坐在我左手邊,你都不講話」
趙: 「請警衛進來,請警衛進來」
我: 「你別以為那天沒有逮到你」
趙: 「逮到就逮到嘛」
我: 「那天我問你為什麼坐在我左手邊,不是坐在上頭,你一句話都沒有講,你
告訴我: 相信你的團隊」
趙: 「我不想跟你爭論」
我: 「因為你沒有話說」
----------------------------------------------------------------------------------
隨後我與家人退出診間,我請報到櫃台護士通知相關單位過來處理,後來來的是一位年輕的第一線人員: 護士,我將大致狀況說給她聽,旁邊有幾個就診民眾旁聽,我再請他通知可以做決定的人來處理,她很認真的回應: 好
接著我在候診室對著所有的病友重新說明這起爭端,並提出建議: 如果你們是趙效明醫師的患者,如果你打算在7月或8月開刀,建議你們整個延後到9月再處理,免得讓他的兒子有接觸的機會。而此項的說明,我一共分別對著更換的病友們作出3次的說明,最後一次,警衛前來阻止,並以會對小朋友造成妨礙為由,我當場對小朋友作出詢問,在場的4位小朋友全部搖頭替代回答,結果這警衛以會召來警員作出威脅,我只回他:「請便」。同時,我以此案為例,提醒現場的病友: 若你們碰到了醫糾問題,你們應該學習並了解: 醫院的作風與處置方式,院方人員的態度,不要太樂觀於口頭上的回應!
後來新光醫院派出一位說是「醫療部主任」頭銜的鄭先生出面,帶來一位聲稱是當日的趙效明的助手: 住院醫師,但個頭超過180 ,眼睛大如銅鈴,然後這位鄭先生再三的說:
「手術室照規矩是不可以進入的」,我只說:「那是照規矩的,不照規矩的呢?」他回說: 「不可能」,而鄭先生出聲手指我的右眼下方的紅色傷痕問:「這怎麼回事?」,我說:「手術後就變這樣子了」,問「你沒戴鐵罩保護?」,我指著站在身後的趙效明說: 「他說不用戴了」,而趙則在後面說: 「我有叫她戴」,我回了一句: 「你說的話要錄音」,而這位鄭先生對於我稱呼他先生而非醫師的方式非常不爽,而我也懶得再跟他說話,結果他以還要開刀的理由離開了現場。
接著警員兩名到了,為首警員顯然深諳此道,笑咪咪的說,要我們離開現場到另一處,我們以在此等候「高層」召喚為由拒絕離開,因此再由他與新光醫院作溝通,最後新光醫院的副院長高尚志出面。
不過,擺譜的態度讓我看了很不舒服,因此把整個狀況詳細再說一次後,他「允諾」會於了解後處理,但對於手術間的狀況,他竟然說是「會去了解」,我家人當場說:「不用甚麼了解,調當天的錄影帶就可以了」,他微微一愣!
會想跟高層談話,主要在於必須讓高層了解到: 行政管理出了問題,而這會影響到病患的生命與身體,當然也會對一旦問題發生時,也是院方的棘手問題,而這也是那位鄭先生不爽不承認的主因,因為這表示他失職了! 但對於高層的高傲,能起到甚麼正面的作用,我並不樂觀! 何況問及我的後續問題時,說的只是一種場面話時,於是我在說完這句:「每個人在江湖上走,總需要還! 至於會怎麼還,則由你怎麼走來決定」,這種話高層可不愛聽,所以就直接走人了!
註: 1) 在候診室對著病友說話時,有一位媽媽坐到我身邊,
告訴我: 「她先生是趙效明的患者,年約70,家裡的
經濟都靠他,7/1開的白內障刀,至今眼睛還看不
見」,我問她:「趙效明怎麼說?」,她回: 「他都說:
沒問題,不用緊張」,當天進去診間出來後,趙效明
跟他們說:「手術沒問題,是材料出了問題」,我跟這
位媽媽說:「趕快去找別的眼科醫生,別再等了,說
不定這有治療黃金期的問題」,她同意了,找她女兒
去詢問別的醫生的資料。
2) 這種案子原本應該交由市政府衛生局出面處理,但是
目前的臺北市政府各局處根本都在混,而衛生局一
向是官官相護居多,不會產生甚麼對市民或人民有
積極效果的作為,提民代可又是一種笑話,徒然增
添索賄的機會而已,故: 簡單記下整過過程,提供給
大家一個參考!
20200703初診。診間中除了趙效明醫師、男護士,另
有一穿醫師長袍之年輕男子在幫忙趙效明作電腦
紀錄與開藥。
但趙效明囑咐開出兩種眼藥,被漏開,後來再回
診間詢問時,該年輕男子卻開出三種眼藥,當時
趙效明已不在診間,我質疑時,他說:「多了沒關
係」。
20200706詳細詢問手術之內容, 並依趙效明以<聖賢藥局
>名片以筆書寫上的Vigamox 眼藥向聖賢藥局花
850元購買每日點四次以準備手術。
今天在候診的時間中,我站在聖賢分院眼科的報
到櫃台旁時,診間的年輕男子來到我身邊旁,我
隨口攀談下,才知他是趙效明的公子,現唸醫科
大三,利用暑假來醫院學習
20200713第三次就診,詢問手術日期、注意事項、決定健
保的方式,因為時間上最近,飛秒雷射須等到8
月底,才能動右眼白內障手術。
20200715手術原訂9:30am報到,提早於08:50am抵達新光
醫院,至地下樓眼科部驗光檢查,再於9:30am
抵達2樓手術室護理站報到。等到約11:25才輪
到進入更衣室換衣, 再約於15分鐘後被護士以輪
椅推入手術室。
手術室中有兩名穿著粉紅色衣褲之護士及兩名穿
綠色手術衣之男性: 一名是趙效明醫師,一名是
其子趙公子。趙公子雖將臉整個臉矇住只露出雙
眼,但有三項特徵可以確定是他: 一為聲音,二
為眼型,三是他的耳上鬢髮有稍微露出,其髮性
特別: 特別濃密超短約1cm長,且超黑。
趙公子在旁幫忙準備開刀工作,兩名護士一較年
長但較瘦的護士幫我整理保暖被褥夾好,因尚未
弄好,趙公子卻已先將手術用品放在我胸前而遭
其阻止。
趙效明醫師說要現打麻醉針,但卻是趙公子在我
下眼皮操作打的麻醉針。打時,我才發覺,且超
痛,但趙效明卻一直聲稱:不會痛啦! 然後是趙效
明坐在我頭上方動手術,期間一度我的眼部有痛
的感覺,再由趙效明補打麻醉針,不太痛。
過一些時,趙效明說: 到目前都很順利,約再十
分鐘就好了,然後趙效明醫師忽然轉而坐在我左
手邊,我發現時問他: 「為什麼坐到我左手
邊? 」,他沒說話,但我感覺有人卻坐到了我頭
上方的位置一直在點眼藥水,約點了1分鐘多都
沒停,突然我感覺有人在動我的眼睛,我嚇了一
跳, 高聲問: What you are doing? 我感覺我頭
上方的人與左手邊的趙效明醫師都嚇了一跳,然
後趙效明醫師說: 「不要緊張,現在要放水晶
體,我們的團隊你放心」、「手術等下再縫一下就
好了」,我直覺是趙效明在交給趙公子處理放置
水晶體,且有打算讓他縫線、我感到憤怒,但我
當下不能表現出來以免對我的眼睛造成無可恢復
的傷害, 所以我說:「 No! 我會害怕! 尤其是我
第一次找西醫,又是眼睛的問題,我希望趙醫師
親自處理」,趙效明沉默了一下才坐回手術位
置,並說:「湄苓,我們都會老,要讓年輕人有學
習的機會」,我回:「我知道你要帶後進的心,但
我會害怕!」。
術後,趙效明聲稱:「手術很成功」,我表達感
謝,比較年輕一點稍微胖一點的護士小姐再用輪
椅將我推回更衣間,並交代:「一個月內,不可低
頭彎腰,不可舉重物,不可用水洗臉,免得眼
睛因水感染而發炎」,而趙效明則說:「明天我沒
有門診,但你要在中午12:30,呃, 不,12:00到
#5診間找我,我已借了診間特地幫你看一下」。
更衣與拿藥後我便在家人陪同下離開了新光醫
院。
在手術間中,兩名護士不在我近處,其間趙效
明曾要求護士說甚麼「130」及「160」,護士有
提出回應後,趙效明說:「可」兩次。
20200716 今天我約於11:00am抵達新光醫院聖賢分院,掛
號報到護理站、護士了解我是昨日手術後的回
診, 安排了驗光,因沒有病歷,所以護士寫下
須驗光的需求由驗光室技師驗光,並填下數字。
我並同時告知護士是趙效明要我在#5診間等他
12:00看診的訊息。
約11:30am護士告知: 「#5診間改在#8診間,已
通知趙效明醫師,他等下會到」,而在11:51am
時,趙效明以091x-x72-857的另一支手機號來電:
要我坐捷運轉到: 臺北市復興南路1段103號2
樓的「雙眼明眼科診所」去給他檢查,沒問我的
方便性!
在診所時,趙效明醫師回覆我家人何以改至這診
所回診的理由時,他說是:「衛生局的莫名規定,
說是: 沒有門診不可以看診」。但我們卻發現: 趙
效明於每周四上午都會在這家診所看門診,因此
他是很清楚他根本無法在7月16日中午12點時趕
到新光醫院的聖賢分院為我檢查我剛開完手術的
眼睛的! 況: 他不是新手醫師! 上月才離開振興醫
院眼科主任位置,接著這個月在新光醫院開門
診,他並未中斷職場的工作,怎可能不清楚衛生
局的規定?
20200720 今早右眼又明顯連續腫大,已是手術後的第5
天。
回診。問趙效明: 我的眼下方為什麼越來越腫?
趙效明回: 「沒關係, 係一些<排出> (其正確用詞
忘了), 下周再回診? 還是週五?」, 我回: 「你決
定」, 結果趙效明定周五回診, 然後說: 「再看
看還有沒有發炎」。
20200722 一早起床,右眼睛的前端上方出現了明顯好大的
浮腫現象, 再急掛診趙效明,今天在新光醫院本
院。
輪到我看診時,我說明了我的狀況,當時右眼上
方的腫稍為消除了,我拿出手機上早上所拍的照
片給趙看,他的一向說法都是: 「不用緊張,沒
有問題的」,而我則說:「趙醫師,我坦白的問,
你實在的跟我說,我有沒有會因為在手術間由你
兒子打麻醉針或是由他放置水晶體的關係而產生
問題?」,趙效明當時搶白著說:「我跟你說問題就
是沒問題,100%沒事」,我則說:「因為我會害
怕,尤其是眼睛的問題」。
在與趙效明的往來溝通中,曾有兩段對話:
我: 「因為你那天交給別人作的時候,並未經過我的同意,在手術前我有問你:是
不是由你執刀,你說; 對,可是後來水晶球不是你弄的」
趙: 「是我裝進去的」
我:「那時你坐在我的左手邊,你忘了? 我還問你:為什麼坐到我左手邊? 你不出
聲,後來我堅持說: 我不同意讓別人弄,要你回到位置上,你才回來,那時連
要縫的都要別人縫的啊」。
趙:「把事情做好最重要,好不好」。
我:「我跟你講: 如果你要交給別人作的時候,你要經過我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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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這2個禮拜,是看裡面的感染,好不好」
我: 「你說這2個禮拜的感染是從動手術的未來半個月內?」
趙: 「對啊! 第4天與第11天是最危險的」
我: 「會有甚麼危險? 甚麼症狀? 你先跟我說」
趙: 「會痛的在地上打滾」
我: 「喔! 這樣? 我了解」
趙: 「相信我」
我: 「我是相信你才來的,問題是你沒經過我的同意就這樣作是我最擔心的,我
才對你的信心打了折扣,因為我不知道你甚麼時候會在沒有通知我的情況下
作了一些甚麼樣的決定是我不知道的,而且你現在也否認了趙公子插手嘛,
那天為什麼我會確認是他? 因為那是他的聲音,而且他的頭髮,雖只露出了
眼睛,但他的眼睛長相不一樣」、「所以我坦白告訴你我擔心的是甚麼」
趙: 「湄苓,我給你提供了100%的服務然後你這樣子,對我來說,我會覺得我很
傷心,你知道嗎? 你完全都不相信我嘛,是不是?」
我:「我跟你講,我對你是全然的相信,但你不應該騙我」
趙: 「我沒騙你」
我: 「你騙我是因為我要求你全部執刀,可是你把水晶球交給別人作,你沒有經
過我的同意」
趙: 「很多人是不需要縫線的」
此時,趙公子出聲,我斥他: 你是醫生嗎? 而同時趙效明則以一聲聲越來越高的聲調叫著我的名字方式以圖阻止趙公子與我的對話,然後大吼一聲: 「請妳出去」
趙: 「我給妳100%的服務」
我: 「100%嗎?」
趙: 「我給妳作的很好」
我: 「妳把水晶球交給別人作就是不對」
趙: 「請妳出去,妳可以去查」
我: 「沒有證據嗎?」
趙: 「妳可以去查」
我: 「你坐在我左手邊,我問你為什麼坐在我左手邊,你都不講話」
趙: 「請警衛進來,請警衛進來」
我: 「你別以為那天沒有逮到你」
趙: 「逮到就逮到嘛」
我: 「那天我問你為什麼坐在我左手邊,不是坐在上頭,你一句話都沒有講,你
告訴我: 相信你的團隊」
趙: 「我不想跟你爭論」
我: 「因為你沒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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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我與家人退出診間,我請報到櫃台護士通知相關單位過來處理,後來來的是一位年輕的第一線人員: 護士,我將大致狀況說給她聽,旁邊有幾個就診民眾旁聽,我再請他通知可以做決定的人來處理,她很認真的回應: 好
接著我在候診室對著所有的病友重新說明這起爭端,並提出建議: 如果你們是趙效明醫師的患者,如果你打算在7月或8月開刀,建議你們整個延後到9月再處理,免得讓他的兒子有接觸的機會。而此項的說明,我一共分別對著更換的病友們作出3次的說明,最後一次,警衛前來阻止,並以會對小朋友造成妨礙為由,我當場對小朋友作出詢問,在場的4位小朋友全部搖頭替代回答,結果這警衛以會召來警員作出威脅,我只回他:「請便」。同時,我以此案為例,提醒現場的病友: 若你們碰到了醫糾問題,你們應該學習並了解: 醫院的作風與處置方式,院方人員的態度,不要太樂觀於口頭上的回應!
後來新光醫院派出一位說是「醫療部主任」頭銜的鄭先生出面,帶來一位聲稱是當日的趙效明的助手: 住院醫師,但個頭超過180 ,眼睛大如銅鈴,然後這位鄭先生再三的說:
「手術室照規矩是不可以進入的」,我只說:「那是照規矩的,不照規矩的呢?」他回說: 「不可能」,而鄭先生出聲手指我的右眼下方的紅色傷痕問:「這怎麼回事?」,我說:「手術後就變這樣子了」,問「你沒戴鐵罩保護?」,我指著站在身後的趙效明說: 「他說不用戴了」,而趙則在後面說: 「我有叫她戴」,我回了一句: 「你說的話要錄音」,而這位鄭先生對於我稱呼他先生而非醫師的方式非常不爽,而我也懶得再跟他說話,結果他以還要開刀的理由離開了現場。
接著警員兩名到了,為首警員顯然深諳此道,笑咪咪的說,要我們離開現場到另一處,我們以在此等候「高層」召喚為由拒絕離開,因此再由他與新光醫院作溝通,最後新光醫院的副院長高尚志出面。
不過,擺譜的態度讓我看了很不舒服,因此把整個狀況詳細再說一次後,他「允諾」會於了解後處理,但對於手術間的狀況,他竟然說是「會去了解」,我家人當場說:「不用甚麼了解,調當天的錄影帶就可以了」,他微微一愣!
會想跟高層談話,主要在於必須讓高層了解到: 行政管理出了問題,而這會影響到病患的生命與身體,當然也會對一旦問題發生時,也是院方的棘手問題,而這也是那位鄭先生不爽不承認的主因,因為這表示他失職了! 但對於高層的高傲,能起到甚麼正面的作用,我並不樂觀! 何況問及我的後續問題時,說的只是一種場面話時,於是我在說完這句:「每個人在江湖上走,總需要還! 至於會怎麼還,則由你怎麼走來決定」,這種話高層可不愛聽,所以就直接走人了!
註: 1) 在候診室對著病友說話時,有一位媽媽坐到我身邊,
告訴我: 「她先生是趙效明的患者,年約70,家裡的
經濟都靠他,7/1開的白內障刀,至今眼睛還看不
見」,我問她:「趙效明怎麼說?」,她回: 「他都說:
沒問題,不用緊張」,當天進去診間出來後,趙效明
跟他們說:「手術沒問題,是材料出了問題」,我跟這
位媽媽說:「趕快去找別的眼科醫生,別再等了,說
不定這有治療黃金期的問題」,她同意了,找她女兒
去詢問別的醫生的資料。
2) 這種案子原本應該交由市政府衛生局出面處理,但是
目前的臺北市政府各局處根本都在混,而衛生局一
向是官官相護居多,不會產生甚麼對市民或人民有
積極效果的作為,提民代可又是一種笑話,徒然增
添索賄的機會而已,故: 簡單記下整過過程,提供給
大家一個參考!
迴響(3) :
- 3樓. oneman@yahoo.com.tw2023/05/01 13:50謝謝mariene勇於以真名詳細記錄過程,揭發事實的真相,我認識此醫生,他說話確實要錄音,且他處理的人事經費會有問題。人會Lie, 但證據不會Lie
- 2樓. 小順子2021/09/04 10:54版主 , 妳於民國99年12月間以同樣的手法指摘台北榮總主治醫師陳OO , 經陳醫師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訴由加重毀謗偵辦 , 並於民國101年經該官署以101年度偵續字第59號起訴在案可稽 , 孰不知妳仍不知警惕悔改 , 仍繼續公然以散布毫無證據不實之文字方式 , 意圖散佈於眾 ,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之名譽其心可誅 , 版主定當接受應得之法律與良心制裁(MILLARDST@HOTMAIL.COM)良心對於缺乏的人來說, 那是一種奢侈! 至於事實是你說了算? 還是證據說了算?
要誅可得問問老天, 可不是一般徒眾可以決斷的!
既然要替陳進陽抱打不平, 沒有真實姓名, 如何對陣? 鍵盤後的打手罷了! mariene 於 2021/09/21 14:07回覆 - 1樓. AS2021/09/03 19:3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年易字676號判決 : 許湄苓(即本版版主) 犯加重誹謗罪 , 共三罪 , 各處有期徒刑貳月 , 應執行有期徒刑五月(arrantsnapper@gmail.com)非常感謝你們兩人前後來通知本人, 對於先前於陳進陽先生的評論, 辜不論陳先生如何看待, 我想他跟我一樣的心知肚明!
當年年少不知如何保護自己, 如今卻已非當年, 歡迎指教! 不過因閣下未能留下真實姓名, 不能表達感謝, 鍵盤後的打手也就是如此了! mariene 於 2021/09/21 14:03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