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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歌 的經驗真是點醒許多人. 我也同意要不懂特教的老師負擔或管理過動或特殊的小孩, 是雙方都蒙其害...這點我們的教育當局以及社福單位都應該負責, 而非直接丟給學校, 讓玻璃娃娃家屬狀告學校的事重演, 或是更多特殊孩童父母被迫簽署切結書
孩子是否有病是屬於醫師的判斷, 是否"過動"與是否"過動兒"有一點點不同; 我比較懂的部份是應避免過度"餵藥"給不嚴重的小孩,但家長也應該體諒老師的難處, 對於比較好動的孩子共同設法幫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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