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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網路新詐騙案 + 來自文中公司的回應
2011/09/12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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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新的詐騙案請注意,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就算知道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


----- Forwarded by Candice Hsu/UMC on 2011/09/07 上午 09:10 ----- 
   現轉寄一封網路新詐騙案給大家,要注意呀! 
 各位親愛的友人: 
 收到下面這封信,也想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下面這個案例結果是安然度過,因為當事人去報警 
 我的情況是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元誠」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說我欠「元誠」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 內提出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和信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1.先到遠傳(和信98年已被遠傳合併) 
  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2.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請刪除我的郵件地址後,歡迎轉寄)


  偷兒新手法 - 光明正大搬走你家 

下面的訊息來自一位好朋友的提醒與關心;
目前的犯案手法不斷翻
 新,
稍有不慎即有可能掉入
 圈套內, 
請各位同仁提高警覺並且預知平時在家的親人。

我昨天回到家看到這封信,本想收信人不對,我 就想給它扔, 
後來我哥說那是"存証信函"而且沒有 "封口" 
所以我就打開看,內容就如下圖: 

描述: docu0019.jpg
描述: docu0020.jpg
什麼要帶鎖匠和管區員
 警要來我家"強制執行"拿走"動產"…

這太誇張了… 這豈不是公然 的強劫嗎? 
我哥叫我先去 警局備案,我向警察伯伯說明來意, 
警局伯伯就依 著信函上的電話撥了過去。晚上10:00多了,還有個 小姐接。 
警察劈頭就問 那接電話的小姐,妳為什麼寄給我這封信, 
我沒欠人錢啊那女的說 : 你的名字和地 址? 
警察不說,反 問她為什麼亂存証信函寄? 
什麼是法務 部?妳們來查封難道不用檢察官陪同嗎? 
那女的結結巴 巴答不上來… 警察伯伯跟我 說: 
千萬不能跟她們說我確切的住址和名字,以 防她們套到妳的資料 
我想收到這封"平信""無封口"的存証信函的 人應該不止我吧! 
千萬要小 心,由其是那些獨自在家且容易受騙的老人家, 
可能會因 此受到驚嚇而開啟家門任他們大肆搜括!


<來自文中公司的回應>

「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就算知道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

元誠聲明稿20110916

元誠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為一合法設立國內之無擔保不良債權收購公司,十多年來服務全國工商界數百家客戶, 所有追索債權法律行為皆符合國家法令及主管機關規範。針對最近網路上流傳標題「被騙五萬元學會的事,就算知道是詐騙,也要回應一下」一文,內容除不當影射及對大眾有誤導法律程序外,且 文中所述不法情事均與事實不符。

 

法院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司法機關,債權的執行一旦進入司法程序,均需提出合法的證明文件,如民眾對司法程序之案件有任何疑義,亦應循正當手段或法律程序提出主張或異議,而非以匿名影射的方式在網路上任意指控他人為詐騙集團,嚴重傷害正當經營的公司.並造成巨大損失。

 

因網路惡意攻擊已造成本公司莫大的困擾與傷害,故針對不實網路貼文未查證而轉載者,已嚴重損害本公司在業界信譽,本公司已於2011/9/9委任律師至新北市政府海山分局以「妨害名譽罪章」提出報案立案案號:P100095B5XOPZFL提醒大家勿轉載,以免觸犯法律。

 

若您想查證有關本公司債權資料,及是否受詐騙集團詐騙之訊息,煩請逕撥元誠公司專線(02)7738-3693由專人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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