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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啟惠逃跑,馬如此震怒的原因是...
2016/03/3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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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翁啟惠在美「即日請辭」中研院長 馬震怒不准

做為馬任內最後一個貪官,雖然我早在上週【「怎亂成這樣?」 翁啟惠致歉:若重來會更謹慎】,就直指翁啟惠會判刑,還會判刑過重【翁啟惠案判刑太重?】,但是那時翁啟惠還不想走,想說看能不能撐到520,給馬留個面子;或者乾脆去打官司,只要請到大律師,碰見大法官,檢察官也放水,若是走這個模式,第一個參考點是頂新TDR回算機制的案子,報載連勝文投資的永豐金,為了給頂新回扣,再過一手給回連勝文..跟他的國民黨,低賣高買四檔興櫃股票,搞出七八千萬現金給魏家,這個案子已經到二審了,甚麼連勝文啦,國民黨的..那是壓根兒沒事好嗎?魏家則是演證人,永豐金高層一路都無罪,低層有罪但緩刑,通通沒人要關啦。

第二個參考點是屠殺萬千散戶,坑盡勞保勞退基金及背後廣大無辜勞工的謝青良案,這個案子也二審,但是定讞了喔,劇情摘要如下,就是謝青良沒有翁啟惠或馬英九有那麼大的外國女兒..只好找個大學同學當人頭,接著自己先低買盈正股票,這招是學魏應充的,大家只要把頂新當成人頭就行了。然後高賣給馬政府委託安泰投信,安泰投信再委託他的勞保基金,以上這段完全無罪,無怪魏應充十分不服

【同樣買大統油 福懋獲賠償 味全遭判刑 法界:不公平】

那是甚麼時候出岔子呢?喔~是在謝青良聽到公司的內線消息,搶先出脫手中持股,然後才賣受委託的勞保基金股票,他自己少賠了數百萬,但是勞保基金慘賠數億,股市投資人受害者...無數。像這麼可惡,自己已經豪宅四五棟,不明財產一大堆,事發時還想讓錢先跑,意圖匯去中國說是要找人買房地產(這個委脫馬的駙馬爺最合適了),卻搶好多勞工沒錢吃飯跳埤燒炭吊樹頭棺材本的敗類,那是判貪污嗎?畢竟他貪去的都是廣義老百姓的納費錢啊..不,那..那總該判成內線交易了吧?才怪!告訴大家,謝青良判的是最最輕的一般普通背信罪(大家可以想成馬王政爭那個柯建銘關說完就可以不上訴的背信案),判了兩年,那是背你我勞工朋友的信嗎?不,那..那難道是背馬白癡政權的信囉?才怪!告訴大家,法官竟然掰這是背謝青良那家安泰投信的信,有趣的是,這家公司不久後就消失了(像不像種人頭),而根據判決書,更好笑的竟然是這家公司沒消失前,還向法官求情給謝青良緩刑(按:法律規定,判兩年的本來就可以多判個緩刑),

那麼,貪污這檔事就甭提了,內線交易?ㄟ,沒看到掏空勞保基金的謝青良都不叫內線交易,翁啟惠才賣十張,是叫個魂還是叫個鬼喔,那是要等檢方派出特偵組,辦的又是謝青良同業師兄弟,掏空更多勞保基金的陳平與瞿乃正時才算啦。最後,就算真被搞到有背信,最多就是關兩年(一年多就能出來了,而且還可以去花蓮外役監養身體,陳凱倫的銳寶貝兒子強盜案參照),而且說不定還能因為年紀大,女兒生..那個在國外,反正就是很可憐的加判緩刑(趙藤雄案參照,該法官已經升官發財去花蓮當院長了,讓我們恭喜他)。

有了這兩個參考點,蛤?沒有內線交易的..這個我待會再說..照道理翁啟惠應該放心大膽的回國受審,以呼應我日前那篇【翁啟惠案判刑太重?】才對呀。這中間一定發生了甚麼事,讓翁啟惠選擇當馬貪腐政權第二個逃跑的大官,ㄟ,上一個大官,不知道該叫他甚麼名字

貪檢落跑誰「丟人」 院檢都說:不是我
2015年12月23日14:47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59歲,已改名井樹華)涉貪,今年 11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確定,高雄地檢署為確保執行,當天就派警調到他台北老家蹲點守候,不料他早在宣判前就潛逃海外,據悉可能擁有加拿大 護照、精通英文的他,在海外生活一點也不成問題。相關承辦人員感嘆,「在國外重罪被告二審若判有罪就會當庭羈押,在台灣有時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時,已經很難執行到案,但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
但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反批:「法官在審理期間若要羈押被告,須有法定的客觀事證及理由,絕非法官疏忽讓井男跑掉,希望懂法律的檢方,不要動輒把責任往外推。」

看到雄檢,就要想到井天博...我是說,魏應充賣餿水油全台最大的正義公司,上個月給高雄法官判無罪後,起訴6、7百個罪的雄檢嚷著說他不服要上訴,到今天判決都過了一個月又四五天,網路上都查不到有關上訴的消息,雄檢不會又「井天博」了吧?

以上,則是馬朝貪官逃跑的參考點,更多參考資料,請馬總統參看【十億貪檢落跑給馬英九的啟發】..

言歸正傳,這裡真正要談的是內線交易,這個參考點,日前在馬祖海域上浮了出來....

哪有這麼遜的偷渡?古董張落跑不成遭逮】資深海巡官警認為,古董張未妥善藏匿在漁船密艙,乘坐的偷渡船隻,還未循報關程序,公然強行出港被盯上,和一般偷渡交通作法大異其趣,相當不細膩,古董張是很「衰」的偷渡客。聞市聞人古董張集體炒作唐鋒股價,獲利超過6億台幣,最高法院22月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定讞,民事賠償高達9億4180萬元。海巡署認為古董張是為闖關赴中國大陸逃罪。

古董張幹嘛沒多習練,就急忙趕著逃跑,內衣褲也沒帶夠,麵吃到一半,瓦斯沒關,桌上杯盤狼藉,好像遭遇到啥重大又凶險的事似的,答案或可從這則報導看出端倪

【炒手挨3槍7彈孔 身亡】手段太兇殘!涉及古董張(張世傑)炒作唐鋒股票的共犯王寶葒(音同紅),前夜在新竹住家後門突遭殺手狙擊,王腿部中彈後,緊急用汽車當掩護,但殺手毫不留情朝他心臟射擊,他身中三槍身亡。

後來我又看到古董張自爆四大基金,對了,就是含謝青良等掏空的勞保勞退基金都在炒股的下一條新聞:

3案掏空逾2億張嘉元押返台

的下一段,淡淡的說道這個好不容易馬政權押回來的人,已經在【獄中猝死】了。若是從古董張寧可準備不周浮屍海上的逃跑,也不要乖乖被關進馬政權闇黑司法的大牢當參考點來看,回台面對內線交易的司法,搞不好會被滅口的,這絕非若干網友看人站著不腰疼,說啥若回台受審,會支持給緩刑;還是只會嘴砲似,後見之明的罵翁啟惠落跑,沒種,不是男人,殊不知我在上周就已經判翁啟惠有罪,但是馬貪腐政權卻啥事沒多做,跟德翔輪漏油一樣擺爛,虎兕出於柙了..真正該罵的是誰?

是的,我認為翁啟惠看見古董張亡命般,以一種前所未見的遜的偷渡來逃跑,心有戚戚焉的乾脆就直接棄職不回了,是謂兔死狐悲,物傷其類,但這最多也只解釋了翁啟惠不回來的原因,要解析馬為何如此震怒,一定是還有別的,畢竟,當馬被中國打臉,甘比亞完,隨即唾面自乾,又開始自我感覺良好的說國際都說他治安好,旋即發生驚悚的殺童案,馬趕緊與跟蔡英文來個雙英會,會中馬回蔡,登太平島不是與中國合作..可是蔡英文難道問的是馬英九從沒未回應過,CNN的專訪》「您是照中國的吩咐才登太平島嗎?

阿嫚普在訪談中指出,菲律賓及越南等國均批評馬英九的登島之舉,美國也說此一舉動對整體情況沒有幫助。她當面問馬英九:「您是挑釁呢?還是按照中國大陸的吩咐才去做的?因為只有大陸沒有批評這項舉動。

並在雙英會後,馬繼續大放厥詞,高呼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原則(像不像嫩模問李宗瑞兩句菜英文,李當面回說No,no,no,等嫩模睡覺繼續強姦)。可見這小子又學去趙志敬(按:金庸小說神鵰俠侶的全真派掌教):「我是說我沒跟中國合作,可是我沒說我不是按照中國大陸的吩咐才去做的唷」..ㄟ,別談遠,我認為馬會如此震怒的原因,要看回去左傳一則貪官逃跑的小故事

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這段故事很有趣,值得一提再提,它是說一開始,鏡頭先帶到往鄭國逃亡的陳國大臣轅頗身上,然後開始倒敘,這個轅頗為什麼這麼倉皇的出逃呢?原來他本來是陳國的司徒,專門幫國君跟老百姓徵稅抽田賦的,這年他以國君要嫁女兒為名,又跟老百姓抽了很多稅,給國君嫁完女兒後,還剩下一大筆,轅頗就把這筆錢貪汙了,結果被老百姓知道,就被趕下台,流放外國去。接著畫面回到轅頗跟他族弟轅咺的對話,這時的轅頗逃亡的又餓又渴,轅咺竟不知從哪兒弄來一大堆好料,美食美酒,給轅頗享用,轅頗好奇的問,

ㄟ,你這些好料是怎麼來的?
大哥,實不相瞞,您在貪污國君嫁女兒的公款時,我也從您那貪了一小筆,當時我想,這筆贓款終有一天準派上用場。您貪污完國君,我也跟著貪污完您了。
奇怪ㄟ,你那時就想到我會有今天,當時怎麼不勸勸我?
大哥,我會怕..
怕啥?
怕我要是勸您別貪,恐怕當時我就被您殺了,那就沒今天的我,給您送上好吃好料了。

不過我一直對這段解釋的「懼先行」感到奇怪,終於在看到馬對翁啟惠先行如此震怒的一幕,就完全都了解了,原來啊,族弟轅咺真正的意思是我看到你貪腐的不成個樣,早晚有一天會遭到報應,但是叫自己先跑掉的,卻又不敢,這才是「懼先行」的真義。今天當我們看到翁啟惠竟然先馬一步跑掉,果然是真正的惹怒到馬,還能不佩服孔子與左丘明的春秋之筆,把兩千年後台灣政壇上演的荒謬劇,馬總統震怒自己的中研院長貪腐逃掉,用三個字就形容得維妙維肖,增減一字皆不可得,一言之褒榮於華袞,一言之貶嚴如釜鉞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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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 ace
2016/03/31 17:22
浩鼎謠言大解盲
總而言之,浩鼎之所以掀起所謂的「政治核爆」,其實就是因為股市禿鷹放空未成,因此聯手惡意政客企圖毀滅翁啟惠,達到讓浩鼎繼續狂跌的目的,進而再牽拖蔡英文,讓蔡英文還沒執政就先跛腳。

這些謠言包括:
一、由於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琇是浩鼎大股東,因此翁啟惠利用中研院資源無償技轉乳癌疫苗OBI-822給浩鼎,是公器私用以私害公。
真相:浩鼎乳癌疫苗OBI-822是美國Memorial Sloan Kettering癌症中心技轉給該公司研發而成,並非翁啟惠個人技轉給浩鼎。技轉給浩鼎的研究專利是「大規模酵素合成寡醣」技術與第二代乳癌疫苗OBI-833;相關研究專利技轉給浩鼎均依政府規定辦理並收取授權金及權利金,相關技轉均以中研院名義簽署技轉合約,而非翁啟惠個人名義。

二、翁啟惠的女兒是窮畫家,如何承接尹衍樑3000張約九千萬台幣的持股?
簡單講,就是尹衍樑當初以一股一美元的價格購買Optimer 股票時,也同時將翁啟惠贈與翁郁琇的股票一起買下,再以同樣價格要求翁郁琇買回(尹的說法是股權轉移),因此除了可能的手續費之外,根本不必花錢,因此哪來的九千萬?

三、翁啟惠漏報贈與稅?
真相:由於Optimer 成立於1998年,又因翁啟惠有美國籍,如果翁是在回台灣前就贈與子女,依稅法為「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課稅年度居留未達183天」,則不必繳稅。

四、翁啟惠於OBI-822「解盲失敗」的前、中、後都跳出來為浩鼎背書,有企圖影響股價之嫌。
真相:(1)不是「解盲失敗」,而是「OBI-822解盲結果,數據未呈現統計學上顯著意義」。(2)翁啟惠的相關談話均是被動接受媒體詢問,僅就浩鼎生技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傳統藥物臨床試驗設計的目標而言沒有達標,但從治療性疫苗的角度來看,有免疫反應者大多數有顯著療效」所造成不同解讀,以科學的角度詮釋解盲結果所代表的意義。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7/825512/
8樓. frank060606
2016/03/31 16:47

6f,

為何不光明正大回來?當然有鬼

看到古董張不顧一切冒死也要跑了,光明正大回來?不怕橫死家門口,或是像隻蟑螂一樣默默死於獄中嗎

對翁啟惠最大的遺憾就是:卿本院長,奈何學賊?

jun52382016/03/31 17:09回覆
7樓. cjs
2016/03/31 16:02
以翁啟惠的背景,資歷,獨自擁有浩鼎都沒問題...但;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翁啟惠若一開始就誠實,沒人可以欺他..內線,逃稅,護航,贈與,
都不是問題....只可惜,一開始的不誠實給人可趁之機,接下來一錯再錯,終於讓自己
也對自己失去勇氣跟信心...選擇逃避..唉..連想幫他的也束手無策..
6樓. bt7
2016/03/31 14:20
有3000張股票,賣了10張。此為內線交易?
內線交易的第一個前提就是內線消息
。。。實際知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
曾銘宗說是因為 浩鼎解盲出了問題, 才開始調查 質詢
是嗎? 藉機鬥爭吧!

2016年3月3日中研院新聞稿就已經說了, 可是壹週刊 蘋果爛媒體跟傻名嘴,
是看不懂嗎? 還是起碼的聯想, 率爾認定翁啟惠 翁郁琇一定第一時間有內線消息,
所以賣股票, 因此構成內線交易?

解盲的OBI 822, 不是翁啟惠技術移轉給浩鼎, 是美國Memorial Sloan Kettering癌症中心技轉給浩鼎,
憑什麼認定翁啟惠在浩鼎解盲前二天 也就是翁郁琇賣出10張當天就已經知道解盲結果?

重點是該把解盲前真正的TOP十大交易戶,是誰? 揪出來吧?
跟特偵組和檢調對非K黨者整法如出一轍,
一點一點放出消息讓媒體有料繼續爆先把人給抹黑
翁人在台灣不爆,翁一出國領獎就開始爆
翁大概對台灣也死心了,辭職不回來就被認是心虛

翁啟惠女兒買股有瑕疵嗎?一張圖告訴你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23/822720/
浩鼎是公開上櫃公司, 他的公司沿革, 蘋果財經中心沒去看嗎?
http://www.obipharma.com/index.aspx?lang=chi&fn=index#ABOUT
當中的記載 難道不能讓蘋果財經中心有一點點認識,不要犯下那種噬血霸凌

既然開宗明義「浩鼎是 2002年 美國Optimer 100%持股的公司」,
蘋果日報財經中心不知道浩鼎當初設立,
絕對是 美國 Optimer向中華民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申請設立
後來持股轉讓到退出台灣, 與一樣必須向投審會申請撤資嗎?
這當中會影響多少事務的安排, 包括對支持張念慈的 Optimer 原始股東轉認股浩鼎的部分
怎麼會導向 翁郁琇認股短短1周的投資報酬率逾3成這樣的負面解讀?

很多年的股權持有跟相關手續,被蘋果日報簡化到誤導好像真的今天認股,一週後獲利三成
背後從 1998 2002以及Optimer 原股東之間的互相鬥爭跟實質股份轉換
這就是欺騙民眾,蓄意鬥臭翁啟惠的行為

張念慈被 Optimer 逼宮, 浩鼎董事長下台
2012年 4月 改由Optimer派董事代表人,曾達夢董事擔任台灣浩鼎董事長。
這段過程 蘋果財經中心不知道嗎?
故意略去過程, 直接拿七天 解釋幾年
不是別有居心是什麼?

從大股東尹衍樑旗下的兩家投資公司取得3000張股票,
能量不滅定律, 請問,
壹週刊 蘋果日報報導尹衍樑給翁郁琇這3000張股票從哪裡來的?
尹衍樑的浩鼎股票來源次序, 壹週刊 蘋果日報不會從浩鼎的資本形成去解釋嗎?
特別是 Optimer 轉讓在浩鼎的持股, 難道不是給了尹衍樑嗎?
尹衍樑再退還部分股份給 支持張念慈這一系的 Optimer 原始股東,
這是再平常不過可理解的商業實務
再說, 經營團隊也不宜股份過低, 尹衍樑徵詢張念慈的意思做主,
翁郁琇認股解釋成終究不過是從浩鼎百分百持股還原Optimer 比例持股罷了
壹週刊 跟蘋果何其蓄意

張念慈擔任浩鼎董事長時,
2009 2011 2012三度現金增資
張念慈卻在 2012 4月被美國 Optimer 拔除掉浩鼎董事長
幾經波折 好不容易在 2012 10月讓Optimer 退出浩鼎,
2013 2月 張念慈才恢復出任董事長

蘋果本是港中資 沒啥本事除了亂台 因台巴質差
如果翁院長有一絲一毫的貪念
他不需放棄美國數十倍的收入,回台灣貢獻!

台灣贈與稅門檻 一年二百萬新台幣
媒體財經名嘴還有人質疑 翁啟惠贈與稅
他們以為美國IRS 不關心翁啟惠女兒窮畫家怎麼取得 Optimer公司股票,
IRS 不會追翁啟惠這個名人的贈與稅?
5樓. 狐禪
2016/03/31 12:24
52,上茅坑還要眾告周知,電視轉播才變態吧。
4樓. 葫蘆
2016/03/31 12:03

格主的意思

是希望翁啟惠像黃芳彥一樣

在東窗事發之前趕快落跑嗎

人都跑了..子曰:成事不說。我是希望馬震怒之餘,別想跟著落跑。 jun52382016/03/31 15:45回覆
3樓. jun5238
2016/03/31 11:24

大姦似忠,大詐似信,大巧似愚

自從翁啟惠內線炒股破功後,有一位UDN格主就不太發文了,而另一位格主則踴躍發文,剛剛看他這位格主又發一文【醜聞!蔡英文!請「蔡友友」回國面對司法!】, 這是叫人顯些失笑,我從沒聽過還沒上台的人,會有甚麼政治醜聞的,所有醜聞,指的都是當權者,我也從不用甚麼「O友友」的形容詞,那是某些媒體刺激銷售創 新發想來的,所謂大夫無私交,更多的O友友們,多是往自己臉上貼金的多,要真認證誰是甚麼友友,我認為一定要那個友友有個甚麼私人官司,而這名政客還真的 對這個官司發表看法的才算,像是柯建銘判罰金還是無罪的背信案,王金平打電話給柯建銘說勇伯如何如何..柯就能叫王友友。

或是陳凱倫家的銳 寶貝,【馬英九大年初六前往花蓮參加校園反毒座談會時,曾主動提起陳銳事件,詢問花蓮校園的暴力與黑幫問題】,陳凱倫自己也說【《時報周刊》報導,陳銳服 刑期間,爸爸陳凱倫曾赴自強外役監獄演出,且當眾開玩笑的說「典獄長,說出來你不要生氣,我與總統馬英九關係好。】

這就是認證過的馬友友。 至於其他甚麼友友的,我個人是不會亂傳,傳好的就罷了,傳的要是不好的事,讓人不開心就沒必要,像是翁啟惠,他明明是馬朝任上最後一個大貪官,是馬英九用 的翁啟惠,還用了八年,本來馬早些交接出來,也許沒他的事,偏生他又要賭氣,要做好做滿,這下翁啟惠出包落跑,自然得掛在馬帳上,作為人渣治國最後給世人 的註記,但這絕不是新政府的醜聞,更無所謂的「蔡友友」,翁既沒說自己與蔡關係多好,蔡也沒對翁買股票擅置一詞,是沒認證過的,我們就不要瞎說,或者學女 童母親的口吻,別亂拿去消費。

有人會說,我自己不也是亂拿新聞消費馬總統,與別人消費小燈泡,還是蔡友友有何不同,日昨有起貴婦赴美生子詐 保案,新聞提到正晶限時批主持李晶玉也有份,李馬上跳出喊告,像這就是要告誹謗,有真實惡意陳述虛假事實,使人名譽受損。我則是引用新聞來發表心得或意 見,二者逕渭分明,不能混作一談,像亂栽李晶玉贓的,這下就麻煩了....

被指赴美生產詐領健保 李晶玉點名要告這三人
2016-03-31 09:53 聯合晚報 記者徐偉真╱即時報導
對於被媒體指為赴美待產詐領健保費的主播李晶玉,今天在臉書表示已經委託律師提告,提告對象包括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刑事警察局長劉柏良,還有報導的媒體,也表示其他在網路上陸續轉載的新聞或不實言論若不移除,將後續追訴。

李晶玉臉書全文:
我已委託王迪吾律師對以下三種人提告:
1. 洩露病歷,謠言製造者:刑事警察局長劉柏良將取得自醫院診所,與詐領健保、保險費案毫無關係之李晶玉生產病歷秘密,洩露交付予媒體記者,促使媒體做不實報 導。涉有: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罪」以及刑法310條第2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 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並以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2.明知病歷與案件無關,謠言散播者周刊王記者李明軒壹週刊記者陳肅瑜、張瑋玲華視記者夏浩文刑法310條第2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並以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3.繼續散布不實訊息,煽風點火者:蔡正元,刑法310條第2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並以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
4.其他在網路上陸續轉載之新聞或不實言論若不移除,將後續追訴。

應該還要加上個資法,第 6 條 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
蒐集、處理或利用。

2樓. jun5238
2016/03/31 10:36

若以起訴正義691案全判無罪,拖超過一個月不知道還能不能上訴的雄檢,那個十億貪檢井天博為參考點..

【更新】貪檢落跑誰「丟人」 院檢都說:不是我
2015年12月23日14:47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井天博(59歲,已改名井樹華)涉貪,今年11月12日遭最高法院判刑11年6月確定,高雄地檢署為確保執行,當天就派警調到他台北老家蹲點守候,不料他早在宣判前就潛逃海外,據悉可能擁有加拿大護照、精通英文的他,在海外生活一點也不成問題。相關承辦人員感嘆,「在國外重罪被告二審若判有罪就會當庭羈押,在台灣有時等到最高法院判決確定時,已經很難執行到案,但人是法院放的,人跑了責任卻要檢方扛?」
但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反批:「法官在審理期間若要羈押被告,須有法定的客觀事證及理由,絕非法官疏忽讓井男跑掉,希望懂法律的檢方,不要動輒把責任往外推。」

要知道世所共鑑,眾人皆知的民主落後法治退步台灣院檢有多落漆,光是用想就能叫人頭皮發麻,雞皮疙瘩掉一地的,還有這個案外案,就是當院方把井天博交保之後,指證井天博貪污的秘密誣點證人馬上就離奇死亡了

陳女指出,黃最近曾接到馬來西亞礦產人員電話,要黃再匯錢過去,至於為何要匯錢,要匯多少錢?她不清楚;另外,上個月井天博獲交保,還透過人向黃催討借款,讓黃很緊張。檢方強調,黃益信在井天博涉貪案中轉為汙點證人的供詞沒有翻供,並有具結,他的死亡應對該案在法院審理影響不大;但人命關天,仍將深入調查有無其他內情。檢方並說,黃益信轉為汙點證人後,因井天博收押中,無生命受到威脅訊息,所以未派人做人身保護,案子起訴後則由法院負責。

我的老天爺!翁啟惠這樣逃跑算是佛心來著咧,不然這下會死掉哪個秘密證人,還不知道喔。

1樓. jun5238
2016/03/31 10:21

我都還沒提到關是從一般人都看得到新聞,就看到高國華內線交易案的扯呢?高國華也是證券公司人員建議他如何買股,高最後賠慘了(聽說改行賣牛肉麵,古董張則想改行賣骨董...本業原是英文補教名師,曾培養籃球博士鄭志龍),這個案子判到最後只關高一個人,其他甚麼改名又炒股的董事長,還是啥黑道,啥經理(說是逃亡了)通通未關,高後來認清現實,定讞前認罪,還要繳罰金,又說免費給犯人補英文,甚至要免費幫檢察官補(井天博都是自己花錢去補的),這樣還是死不認錯,不知悔改,判一年八個月不准緩刑..該怎麼形容高呢?有了..

這是我前所未見,最遜的內線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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