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版主,不知您對陳銳被判無罪,有甚麼看法?」這個看法很簡單,全台灣的公務員,有一定比例在農曆年前因為極為優厚的福利,都累積了不少的年假。過年前還在孜孜業業,宵肝夜食,夙夜匪懈的公務員,也不能說完全沒有,一種人叫馬總統,過年前特地跑到被國家機器冤殺掉的江國慶家中,給江母摸頭...『唉,大部分人頭被馬總統摸過,頭就不在是自己的了。』
「版主這樣說有點過份,人家馬總統是幫國家,幫所有冤殺江國慶的輿論,和所有的老百姓跟江家道歉,以利國賠大把銀兩的時候,要冤大頭老百姓住嘴,不是去摸頭的。」
不論如何,管你江家冤氣沖天,江母連哭十幾個年夜,過完這個年,馬總統就認為他又完成了一項政績,日後又能自我感覺良好,老王賣瓜般賣起他嘴巴上,有如蘇建和案式的人權了。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前半句用在江國慶的冤魂身上,後半句送給馬總統當新春祝歲賀辭,請馬總統勿卻是甚。
有人問:「所以陳銳的案子,趕在除夕前宣判無罪,所代表的意義是...」就跟江家這十幾年的冤案一樣,要趕著在年前結清。其實,這是台灣老百姓的常識,但凡國家機器製造的任何冤錯假案,除了利用這種農曆年的長假,讓時間解決老百姓的冤氣,再不然就是利用交叉火網,轉移焦點。說巧不巧,這裡才爆個大冤案,那頭就偷偷通過另外一個小冤案。
「難道陳銳的案子,也是個冤案嗎?」那可不,陳銳不是被判無罪確定了嗎?對比江國慶,我們要賠江家一輩子,陳銳只被冤枉關了幾個月,關過一個農曆年,就放出來,代價少多了。多謝國家這個冤案機器,這回體恤民力,沒搞得太冤。否則,每個冤案,都有個真正的大苦主,搭上全台灣的老百姓冤大頭當小苦主了,謝謝馬總統。
有人忙插話說:「先別急著謝馬總統,我是要問,陳銳他真的是冤屈的嗎?」唉,你這麼問,就著相了。回頭記得跟廟蓋最多,又蓋得最高,高到很接近總部的星雲大和尚要本金剛經來唸一唸。嗯,如果要不到,就跟搞了家電視台,用最大力量高調,比陳光標高調百倍行善的慈濟去要。或是私下跟陳銳的爸爸,大師兄陳凱倫借借看,看完記得還就好;不然少胳臂斷腿的,不干我事。
「那算了,我自己去買本來看。金剛經說些甚麼呢?」金剛經是一本經,已經著相了;堅持要人家去看的,就叫我執。佛云,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所以我已經幫大家讀過了,金剛經可以濃縮歸納成兩句話,這裡先談第一句: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用在陳銳的案子,就是當法官在看錄影帶的時候,他可以想成「哼,這個陳銳,就跟那個姦殺女童的江國慶一樣,只要馬上槍斃江國慶,明年我就能升將軍,領終身俸了」有人搖頭說:「不對,法官是判無罪。」啊,那就改成這樣想「啊,這個陳銳,爸爸陳凱倫是慈濟的大師兄,只要判他無罪,明年就能自己給自己加薪,拿終身俸了」
有人嘆道:「唉,版主在扯甚麼,法官已經是終身俸,連那個本來說恥當法官,在曾德水判陳哲男不是貪污,是詐欺之後,公開請辭的陳恆寬,回頭想起終身俸,都後悔不已,偷偷爬回去上班,把法官的說話當放屁,難道您忘了嗎?」
啊,大過年的,用字文雅點,我們應該說,那個叫「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記得那些司法屁,就是著了相,太我執了些。
既然法官已經是終身俸,顯然要判陳銳這樁冤案,就有不同的動機。根據論理法則和經驗法則,有的法官是被在法院任職的同事請託關說,好比蕭仰歸法官。也有些是拿了罪犯家裡的賄絡贓款,好比跟何智輝拿錢的四個法官。其他還有住豪宅,愛召妓,愛收古董字畫的法官。花花世界,誘因太多了,有了終身俸,還不知足的法官,比比皆是。聖經說,凡那已經有的,還要給他更多,那沒有的,連他僅有的也要通通奪去。已經有終身俸的,再給十八趴,給豪宅,女人,錢,更多的錢;那沒有的,像江國慶,只有名字叫『國慶』,只活二十年,還沒經驗人生,就連他的小命也不給他。
於是,在檢察官看到錄影帶,就跟受害的黃同學,廣大善良,不認為陳銳是冤案的老百姓一樣:「啊,這個黃同學,就像江國慶,看到陳銳,就像看到柯仲慶上校,一旁陳銳的嘍囉,就是反情報大隊的幹部。別說簽本票了,就算拿出自白書,要黃同學自白,古往今來,所有被姦殺的女童,都是他幹的,他也只得乖乖簽下...要不然,當場就被江國慶掉了。」
有人點了點頭:「現場情境,的確很像是當年反情報大隊一整群人,青面獠牙,面目猙獰嚇唬同樣涉世不深的江國慶小兵,的另外一種沒插電的版本。」(按:本來是指搖滾樂,這裡指的是刑求逼簽自白書,沒有插電錄影)
「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既然沒插電,就把江國慶的自白書當鐵証吧...不,這裡講的是陳銳..「雖然有插了電,錄到了影像,沒有錄到聲音,但從影像中判斷,陳銳在現場並無逼迫黃簽下本票的強迫行為,判決陳銳無罪。」唉,在這裡,有插電又怎樣?就算錄到了聲音,像是『你最好別簽..』法官說,這是陳銳叫他不要簽,受害黃同學自己要簽的,跟江國慶簽自白一樣。『你不簽試試看...』法官說,這是陳銳要受害同學自己決定簽不簽,簽完會不會輕鬆一點,良心比較過得去。有人愈聽愈驚:「那受害黃同學若是跟陳銳下跪呢?」那是黃同學自動跟陳銳下跪道歉:『本票我早就該簽了,今天簽也太遲了,對不起老大,請原諒』
「怎麼版主這裡描述的法官,都跟反情報大隊的隊員一樣啊?」您這又著相了不是?請參金剛經第二句。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
有人說:「那照版主的分析,冤的是受害的黃同學,不是陳銳啊?」傻孩子,黃同學要先被冤枉,乖乖賠出本票的六萬欠款,然後經過十五年,等到過了公懲法的追溯期限。這時如果還有專養蚊子的監察院,也還有幾個年愈耄耋的老監委,才會受理,幫黃同學平反,再由國家賠償黃同學六萬加計十五年的利息。
當然,陳銳也冤,不過既然法院都挑在農曆年前不休假偷偷趕著判無罪,這時喊冤也太不上道。要等到十五年後,學起今天將軍也升了,國防部長也當了的陳肇敏,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喊冤說:「十五年前,我也只是剛好在場,事前並不知道林、朱等人會來網咖向黃要錢。為了幫忙解決僵局,我還自掏腰包拿出黃在他投注站下注賭贏的2萬8000元賭金,讓黃同學還債呢!」
人類從歷史上學會的教訓,就是人類從來都學不會教訓。---房龍『寬容』。
嘆曰:
江國慶冤死,銳寶貝無罪,司法金剛經,惠帝馬總統。
- 4樓. 閒雜人等2011/02/07 00:09別小看政客的能耐!特別關乎權位祿利也.
---莊子曰:「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畫虎畫皮難畫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貌如溫和仁善,親昵可近之物.實而虎狼貪戾,慝懷虺蝮之心.忘之則貽害及身,莫不可不慎之也.武當-張翠山之子,幼承庭訓,善良敦厚,不忮不求.躬蹈仁義,不為利回,貞有乃父之風.虎毒不食子,天下慈母心.殷素素恐於無忌,幼稚涉世未深.不知江湖人心,難辨醜陋險惡.臨終遺言,血淚叮嚀:「孩兒,你長大了之後,要提防女人騙你.越是好看的女人,越會騙人!」
詎料朱長齡,欲奪屠龍刀.陰謀布置周密,色誘無忌痴心,巧施連環計.不惜焚燬巨宅,偽造恩公圖畫,大演苦肉計.無忌醒悟而旋悔,始愧母親之叮囑.狀若是非分明,仁義過人之俠士.休譽卓然振播,溫良謙遜之君子.過河拆橋之毒辣,詭詐皆曰不可信.
---軍方非法取供,羅織罪名,屈打成招.誣指上兵江國慶,姦殺女童者也.長官貪功冒賞,戮及善良,務在汲營.故擢將領陳肇敏,官運順遂之天羽.一將功成萬骨枯,百年冤獄豈國慶?功賴士卒之首,錯枉之矯殺.超遷秩進,終南捷徑.遂致部長之高位,至今尚見以利矣.若夫司法之冤獄,螻蟻之性命.猶可助人獲益,勢乃風生水起,後躋於部長巔也.劉邦友之命案,狙殺權貴政要,驚駭怖懼之血腥.不仁陰養死士,籌劃毒謀計售,其徒該職者何焉?
- 3樓. 不平2011/02/06 05:58殺人者卻假裝是恩人 ....看不下去
如果我是江母,一定會當面質問馬英九: 你曾做法務部長,當然知此冤案 ..為何要阻擋江父15年,以致其憂勞而死,國民黨可是害死江家父子二人『總統兼國民黨主席馬英九5日到高雄市大寮區「大發開封宮包公廟」參拜祈福,還發出3000多個紅包。他說,參考包公作法,政府應致力於司法改革及行政革新,才能符合民眾期待。』
包公又名馬國公,總統學師馬國畢,青天扮錯反類鬼,當完娼妓要牌坊。
又嘆:
左江國慶右陳銳,人間隨處有乘除,低頭一拜包龍圖,欺完蒼生欺鬼神。
jun5238 於 2011/02/06 11:15回覆 - 2樓. co2011/02/05 18:24還好東廠*警總*沒的搞權了 ??????????
還好東廠*警總*沒的搞權了------
目前由竹聯捍衛隊接掌警總任務臨時編組
閣下多保重
- 1樓. 孤獨的狼2011/02/05 11:44還好東廠*警總*沒的搞權了
您還形容的真是貼切.字字真實呈現
還好沒警總這名辭了.不然版主您連綠島都沒資格去了.
因為莫名奇妙消失了...@俺又亂打字了
套句某廣播名嘴的台詞=那是以前啦.現在不會啦=
現在是民主.自由社會了.由偉大政黨掌權..沒濫權羈押了喔(才怪)..
馬先生這麼的清廉.鐵定能讓台灣人民生活各方面都粉滿意開心的喔?
2012..520的總統宣示聽說.聽說啦!改到北京人民大會堂的說
喔..不對..是台灣特區總督..沒總統這名辭了..
記得ㄟ2012票投馬英九..台灣特區人民生活快樂久久?
突然被鞭炮聲吵醒..好加在是夢啦..嚇俺一跳怎會夢到馬先生到北京宣示呢?...
俺不想當台勞啦..俺不想當共產黨的中國人啦..我只想當台灣人啦...
午餐時間到了...吃飯皇帝大..下回有夢到啥在來這打打字了唄..
情繫天空幻滅夢 ~ 紅塵人間自孤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