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廢死
2015/06/06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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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這個議題甚囂塵上, 似乎有越來越多人接受這樣的觀念. 看到維基的說明, 廢除死刑漸漸被一些國家接受. 歐盟是最先的, 美國也有些州是廢死的. 這麼看起來, 難怪廢死有些支持者.
法律的制定要根據現實的狀況, 與文化習俗有關. 當然受到外來文化的影響, 觀念被改變, 則法律也應該適度做調整. 但是如果一味的根據外來的做法來改變自己的法律, 而不考慮自己的狀況, 就不是很恰當.
美國有些州是廢死的, 但有32州仍存在死刑, 如果要看國外的狀況來論廢死, 則美國仍然是大部分沒有廢死. 在美國經濟最發達的加州, 甚至還有這樣的法律, 三振出局: 犯罪三次, 這三次雖然都罪不致死, 但第三次犯, 就會被判死刑. 顯然這是針對那些屢犯不改的人所制定. 這裡面的含意很森嚴, 雖然給機會, 但只給兩次, 如果行為不改就死. 很嚴厲.
歐洲廢死, 那是一個高度開發的區域, 在那裏有些國家毒品也合法, 海洛因大麻都合法, 台灣為甚麼不學? 有沒有想到, 為什麼加州要弄三次就出局? 為什麼加州不廢死呢?
如果今天台灣的民主自由人權, 都發展的很成熟, 工作機會, 沒有男女歧視與年齡歧視, 性與毒品也自由, 在這樣一個成熟的社會裡, 廢死就比較合理. 台灣是一個還在變遷的社會, 還有很多當務之急的東西需要改變, 例如媽寶的問題, 教育的問題, 官商勾結, 人民守法的問題, 歧視的問題, 性壓抑的問題, 獨立的問題, 很多的問題都比廢死來的更迫切, 也更優先, 直到這些問題被解決, 社會的運作更上軌道, 再來談廢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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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3212015/06/06 09:23陽間因果躲ㄉ過..
[陰間]可是躲不過
(@)
想要 [阻擋因果]...他們..還沒資格!...因果是以後. 總要把現在的事處理好. 陽明山 於 2015/06/08 01:00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