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 對位法
嚴格對位法:
和弦處理:
每一個小節,只有一個和弦,數個小節,也可使用同一和弦(如果聽起來不單調)。
各小節的第一拍的音,必須和諧和弦,例如:和諧三和弦 (大、小三度音程)三個音的其中一個音。
定旋律與對旋律的音程變化 若太和諧,整體旋律可能太單調,應避免。
如平行五度、平行八度...(除非其中有其他音加入) 但最重要的是人類耳朵聽的結果。
旋律進行規則:
大二度、小二度、大七度、小七度、各種增減音程 為 不協和音程,應避免。 但最重要的是人類耳朵聽的結果。
大三度、小三度音程為不完全協和音程,能增加旋律的活潑性。
大跳(四度及四度以上的音程)之後可以反向,及大跳前可做反向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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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位 有一對一(如 全音符對全音符)、二對一(如 兩個二分音符對全音符)、三對一、四對一(如 四個四分音符對全音符)...切分法對位(變節奏對位 改變小節中強弱位置)、轉位對位 等之分...
依據音程的和諧程度,三部對位或三聲部對位,變化已不少....應與三和弦音理論配合,但還是要確定何者是主旋律...
自由對位: 不再有任何嚴格對位規則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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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域應以可唱歌的音為主。
女高音:
女低音:
男高音:
男低音:
現在人類對於自己對音樂的喜好理論及音樂規則的了解非常有限,但這並不表示沒有理論及規則,而是它
音樂的旋律及和弦沒有對錯之分,由人類對旋律及和弦變換之美的喜好程度研究分析,或許可以幫助人類了解 一般人類內心深處對音樂喜好的共通點。
參考資料:
1. 對位法 郭克朗 著 許常惠譯(民國 五十九年) 全音業譜出版設 民國 九十一年十一版 發行
2. 嚴格對位與自由對位 陳啟成著(民國 八十六年) 全音業譜出版設 民國 九十七年三版 發行
3. 嚴格對位 劉志明 編著(民國 八十九年) 全音業譜出版設 民國 八十九年初版 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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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號種類 :
一、Fa譜號 (記載低音)
第四線Fa譜號 (低音譜號):用於低音樂器 及 男低音
第三線Fa譜號 :(現少用)
二、Do譜號 (記載中音)
第四線Do譜號 :大提琴、低音管、長號、男高音
第三線Do譜號 :中提琴、女低音
第二線Do譜號 :
第一線Do譜號 (女高音譜號):
三、 Sol 譜號 (記載高音)
第二線Sol譜號 :小提琴、長笛...
第一線Sol譜號 :(現少用)
常用譜號 :
第四線Fa譜號 (低音譜號):
第二線Sol譜號 (高音譜號):
低音譜號 + 高音譜號 = 用於鋼琴的大譜表 (十中間加一線 成 十一線大譜表)
在 十一線大譜表中可找到各種譜表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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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相關文章與貪腐旋律對位 2010/03/26
《新新聞》認為
"上周馬英九在主持國民黨中常會時激昂地說:「即使得罪人、丟掉選票,對台灣長期有利的事,一定要做!」這句話再一次清楚表達了他堅持改革的決心。
從馬英九上任以來,標榜改革一直是他的主旋律,但這一回他具體展現了即使為了改革而得罪人、丟掉選票,也在所不惜。"
個人看法:
作曲要考慮到理論有和聲學、曲式學、對位法等等,也要注意旋律、和絃、節奏、速度等等。如果政府的每條政策是相互獨立的旋律,馬英九標榜改革就像是他眾多旋律中的一條旋律,
參考 玩玩對位法
http://blog.yam.com/tomlinfox/article/17698886
對位法,這是從維基百科抄下來的定義:
「對位法是在音樂創作中使兩條或者更多條相互獨立的旋律同時發聲並且彼此融洽的技術。對位法是音樂史上最古老的創作技巧之一,其名稱(counterpoint)來源於拉丁文punctus contra punctum,音符對音符,但是,對位法並不是指單獨的音符之間的和弦,而是指旋律之間的相互作用。」
政府有不少政策是有問題及貪腐的政策,它們就像貪腐的旋律,而馬英九的旋律,又常常與那些政策的旋律,融洽對位(味)...有時馬英九的旋律又變成和弦,呼應錯誤貪腐政策的旋律!?..
那些貪腐的旋律有...
【農村再生條例】、【黨政軍投資媒體大鬆綁】、【土地、建物使用大鬆綁】、【財團法人法】等等...
皆是有損全民利益,但外表包著美麗的曲名,大財團的最愛?
領導者應該是指揮家、作曲家、演奏家、歌唱家、合聲者、製作者、或是觀眾等等角色,自己可能要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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