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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辦高官及富商的特偵組】 無視 假發票及按摩報銷 還王金平清白!?
2010/05/1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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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王金平)去按摩 檢方認定 因公支用!

落後的中華民國?【只辦高官及富商的特偵組】還王金平清白!? 

公務員今後可名正言順,用公務費去按摩...

屬下報假發票! 高官不知情! 無犯罪事實...只管去按摩...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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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不要懷疑: 司法有顏色的辦案?

引用文章司法牢飯因人而異,不同吃法

引用文章特別費!? 危機是轉機!! 國之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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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還王金平清白
2010-05-13 工商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content/0,4993,11050709+122010051300346,00.html

     立法院長王金平遭人指控疑涉違法使用特別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經3年多的偵查後指出,因查無被告王金平涉有犯罪的具體事實或證據,昨天逕予簽結。

     2006年11月22日,民進黨前立委蔡啟芳等4人,向台北地檢署檢舉王金平將特別費納入私人帳戶,且沒有支用在公務項目,或以他人的發票、收據充作支付憑證,懷疑王金平涉及貪污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首長特別費統籌由特偵組偵辦,北檢因而將全案移由特偵組。

     特偵組就王金平自1999年2月起至2007年12月止,所領用合計1,405萬5,000元的特別費支用及核銷情形進行調查,發現他的特別費整體的支出遠大於收入,實難認為有詐領或侵占首長特別費私用的貪污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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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特別費案 特偵組:沒有貪污
2010-05-12 【中廣新聞/HJG】
 
    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費案,特偵組偵查終結,檢方查出王金平領用特別費一千四百多萬,因公支出一千九百多萬,整體支出遠大於收入,因此難以認定王金平有貪污等不法情事。

    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費案,特偵組歷經三年多偵辦全案偵查終結,檢方查出王金平從八十八年二 月 一號起到九十六年十二月止,所領用合計新臺幣一千四百零五萬五千元的特別費支用及核銷情形,調查結果則是實領特別費一千四百零五萬五千元,以領據列報 五百七十五萬多元,以單據列報八百三十萬多元。犒賞司機及隨扈一千四百多萬、公益捐款三百八十萬,合計因公支用一千九百多萬。

    檢方認為王金平因公支用一千九百多萬,已超過實領特別費總額一千四百零五萬多元。其中犒賞隨扈及司機部分金額,即已超過所領用特別費總額,認為王金平特別費整體支出遠大於收入,難以認定他有詐領或侵占首長特別費私用貪污情事,再者以他人消費付款和公務無關的發票核銷者共一千多筆,合計七百多萬,但核銷發票中沒有任何一張是由王金平或他家人消費,並由立法院秘書長核章決行,無需送經立法院長核定,因而難以認定有偽造文書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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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共業 王金平:坐下尋解套是時候了
聯合新聞網 2010-05-13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594664.shtml

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費案,特偵組認為不構成貪汙直接簽結,王金平昨天獲知消息後平靜表示,首長特別費是歷史共業,朝野政黨坐下來協商解套的時候到了。 王金平說,有特別費案困擾的首長約兩萬人,目前司法單位只偵辦一百多人,像馬英九總統,核對發票就有一萬多張,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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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幕僚仍被送辦 王金平特別費案 無罪簽結
2010-05-13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1050201x112010051300117,00.html
 
     特偵組偵辦立法院長王金平特別費案,認定他的特別費支出大於收入,且都是用在犒賞、公益捐贈等公務支出,他也從未經手特別費,都是由幕僚控管及辦理核銷。因此,特偵組以查無犯罪事實及證據,將本案簽結。

     不過,他的三位幕僚李美珠、莊美華及機要參事吳桂華,利用他人消費發票報銷七百零一餘萬元的特別費,已涉及偽造文書罪嫌,特偵組已將三人涉案部分,發交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已簽分偵字案,指派黑金專股檢察官林漢強偵辦。

     王金平於三月三十一日到最高檢察署地下一樓會議室應訊時,態度相當坦然,他直言擔任院長後,特別費及薪水根本不夠用,他必需另外拿自己的錢來補。而且院長工作繁忙,不但要主持院會,還要處理朝野協商、接待外賓及選民服務,已經忙不過來,他連行政、總務等工作都授權立法院秘書長處理,因此,根本不可能去管特別費的核銷。

     王的三位幕僚應訊時坦承收集他人消費發票辦理核銷,不過是沿用往例辦理,而且是會計部門要求的,她們覺得很委屈。但檢方認定三人涉及偽造文書罪嫌,日前將此部分發交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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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李深耕
2015/04/23 09:56
特別費案回顧 三審推翻一、二審見解 仍判馬無罪 自由時報 2015年04月23日

特別費案回顧 三審推翻一、二審見解 仍判馬無罪 自由時報 2015年04月23日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4177


1樓. 李深耕
2010/08/14 11:17
黃世銘:有犯罪證據,官階無論多高都偵辦

參考
中國評論新聞:黃世銘上任明天視察特偵組 2010/4/19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93_3310_101295021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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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銘:有犯罪證據,官階無論多高都偵辦
2010-08-12 中國時報 【中時電子報/綜合報導】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1x112010081201311,00.html

    司法界害群之馬不少,從「何智輝案」被羈押禁見的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司法黃牛案被更二審輕判,社會輿論嘩然。到前天搜索現任高院法官楊炳禎、律師邱創舜的住處。身負「正已專案」重責大任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亦面臨舊日同僚壓力,他今天就特地指出「如有犯罪證據,無論位階多高的官員,我都會繼續偵辦下去。」

    由於,司法界持續爆發收賄、關說等不法事件,動搖國人對司法的信心。黃世銘特別表示,請國人無需人心惶惶,失職司法人員是極少數中的極少數,他正在為國家剷除害群之馬。並強調「只要有人提出檢舉,並有犯罪證據,官階無論多高都會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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