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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錯誤的制度 比阿扁個人貪腐更可惡? 黨政軍退出媒體 媒體置入行銷 財團法人法 大鬆綁
2009/11/10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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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的改革: 黨政軍退出媒體 媒體置入行銷  財團法人法  大鬆綁 

財團法人法大幅鬆綁 A錢或從事公益更方便?
http://blog.udn.com/glee/3179414

黨政軍退出媒體 大鬆綁  財團、黨政軍、媒體關係更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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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將通過財團法人法
聯合報 2009.07.30
 
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我國首部「財團法人法」草案,對財團法人的財產運用作了大幅鬆綁,讓全國五千多家財團法人,財產可做適當投資,投資總額限制在財產總額的一半,這項鬆綁有利大多數財團法人從事公益「無以為繼」的窘境。

【2009/07/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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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軍退出媒體 即將大鬆綁
聯合報  2009.11.10 
 
廣電三法中「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即將大鬆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通過新版衛廣法草案,原本黨政軍在廣電事業上一股也不能持有,未來將放寬到「直接與間接投資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NCC認為,民國九十二年在廣電三法中納入「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如今的時空背景已經不同,許多上市公司往往會有政府行庫等資金投資,要限制這些企業不得投資媒體,已不符市場機制,因此希望修法解套。

且未來在數位匯流下,電信業與廣電事業可以互跨投資,但電信業並未設黨政軍條款的限制,廣電媒體有此限制,難以符合匯流後互跨領域的投資需求,因此NCC將鬆綁該條款。

對此,業者認為將有利媒體未來發展,尤其對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更是大利多。中華電信去年無法投資愛爾達頻道,台灣大哥大日前併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凱擘,但台北市政府持有富邦金控近一成五股權,等於間接投資凱擘,面臨黨政軍不得持有媒體的問題;一旦鬆綁,將為中華電信與台灣大哥大徹底解套

對此,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黨政軍修法並不是為台灣大中華電信量身訂作,台灣大送件審查時,若修法還沒過,仍適用現行規定。

NCC指出,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修法,目前規畫甲、乙兩個版本,預計在十二月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後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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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廣告置入大幅放寬 新聞與兒童節目除外
聯合報 2009.11.10
 
 
日前陳文茜主持的節目因「節目廣告化」被罰引發爭議,外界批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管太多;NCC昨天通過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案,將大幅放寬置入性行銷,但新聞與兒童節目仍是禁區,且政府只能贊助不得置入。

NCC指出,包括戲劇、體育賽事與藝文等非新聞性節目,過去常因置入性行銷被罰,但廣電三法過去並未明文規定,因此引發爭議。在大環境改變下,許多產業都利用媒體行銷,媒體也必須依賴這些贊助才能活下去,歐盟就修法從今年十二月起大幅放寬商業贊助或置入性行銷,因此NCC也決定跟進,以符合現有趨勢

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指出,未來包括談話性節目、新聞專題與深度報導將不受限制,但純新聞與兒少節目仍禁止置入性行銷。此外,所有置入性行銷必須清楚揭露贊助商,且不得刻意影響節目內容編輯、直接鼓勵購買物品、服務或誇大產品效果,否則依法仍可罰。

他指一旦越線,還是會觸犯「節目廣告化」規定,修法後罰金更高,每次開罰將從十萬起跳,提高到卅萬起跳,把關也更嚴格。

NCC表示,修法後更嚴禁政府進行對價關係的「置入性 行銷」,但政府可出資製作、贊助節目,前提一樣要清楚揭露訊息,如世運、聽奧活動,政府可贊助節目幫助行銷,但不得要求在新聞報導中置入。

引用文章財團法人法大幅鬆綁 A錢或從事公益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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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1) :
1樓. 李深耕
2009/11/11 05:28
踩紅線

踩紅線

小老百姓 踩紅線 罪很大
別人  踩紅線  用力批
自己 踩紅線  紅線大幅鬆綁往後退 管它當初為何畫紅線
是否踩紅線 因人而異

紅線如何畫

可為自己量身訂做 自己踩不到
可為別人畫  成門檻
可為小老百姓畫 分權貴

綠線如何畫

可為自己量身訂做 綠線千百條拿著畫
可為別人畫  示公平 寥寥數條等您問 不問不畫 不問吃悶虧
可為小老百姓畫 為選舉 管它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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