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冤大頭! 媒體與政府別說無法讓高鐵原始股東增資!!
媒體不要求政府想辦法讓高鐵原始五大股東會增資,反而報導
高鐵原始五大股東會增資嗎? "誰願意跳錢坑?原始五大股東? 是癡人說夢"。"倒楣的國營事業要有心理準備了,中鋼、中油、台電、華航,都別在旁邊看笑話,這個無法推辭的保人可能落在大型國營事業頭上,誰叫你們的財務實力比高鐵雄厚。"
其實 高鐵原始五大股東財務實力不雄厚嗎?
媒體與政府別說無法讓高鐵原始股東增資!!
馬政府若無法讓高鐵原始股東增資到合理的股份,是貪腐的表現。高鐵原始股東賺飽了,政府收債務爛攤子,對嗎?
政府可以與高鐵簽不平等合約,讓高鐵5大股東只投資200億,可敗掉4000億,政府又在其他地方提供高鐵原始股東各種劫貧濟富稅制等特別的優惠及補助,這樣做對嗎? 政府別說無法讓原始股東增資。政府不是沒有辦法要高鐵原始股東增資,只是不想那樣做罷了!? 政府高官還要與財團合作互蒙其利...可能也要一起演些戲給人民看!?
政府該做的事,要求高鐵原始股東增資,如果原始股東不增資,政府可將這些財團列為XXX,然後取消其他地方需要靠政府提供特別的優惠及補助...!?
政府需要以全民利益為主與財團公開、正正當當的合作,當財團無法以公平、誠信與政府合作時,即使有不平等合約,政府應還是有很多辦法讓本國業者修正,除非他們是官商勾結!?
媒體與政府高官的清廉、與助貪腐作為,可能在於一念之間,不可不慎!
*****************
誰願意跳錢坑?原始五大股東?
聯合晚報 2009.09.24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5153999.shtml
收拾高鐵財務爛攤子,重組聯貸是目前最主要的思考方向,立法院要求要有連帶保證人,但是這麼大的金額誰擔當得起?
「正常」大企業聯貸案不一定需要保證人,也可以抵押品代替,機器設備、廠房、房地產甚至貨款工程款,都可以拿來擔保。以台積電的聯貸來說,根本就沒有保證人;但是高鐵現在的情況,要找保證人談何容易。
高鐵要聯貸理應由大股東背後的大企業大財團出面擔保,才合乎常理。但是目前高鐵財務病入膏肓,要原始五大股東賭上整個財團去幫高鐵做保,無疑是癡人說夢。
以高鐵金額之龐大,沒有任何一個自然人有能力去擔保。立法院顯然故意刁難,但是民眾要問的是,高鐵如果維持民營型態,從公股行庫取得便宜的貸款,民股股東卻不願擔任連帶保證人,恐怕難杜社會大眾悠悠之口,也不符社會公義。
但如果高鐵變成國營,其實信用就是國家擔保,而假使一定要有一個「人」來擔保,當然就是全國信用最好,權勢最大的人;行政院長吳敦義,或是總統馬英九吧!
當然保證人也不是非自然人不可,法人也可以,交通部、經濟部,也是可以考慮的方向之一,雖然沒這個慣例但可為高鐵開歷史先河。
當完全沒有人願意出面幫高鐵做保時,倒楣的國營事業要有心理準備了,中鋼、中油、台電、華航,都別在旁邊看笑話,這個無法推辭的保人可能落在大型國營事業頭上,誰叫你們的財務實力比高鐵雄厚。
【2009/09/24 聯合晚報】
- 2樓. 李深耕2009/10/13 09:12高鐵11月新資金到位
高鐵11月新資金到位
經濟日報 2009.10.13
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發出最後通牒,下令台灣高鐵借新還舊計畫,必須在本周四(15日)前提出利率、額度的確定具體方案。據透露,台灣銀行昨(12)日已緊急找八大銀行協商,確定不發行債權證券化,全部向銀行團融資。預計11月完成借新還舊債權重組,新資金同時到位。據銀行團成員表示,目前整體利率還未談定,但銀行的確有一定的堅持,不可能壓得太低。台灣高鐵公司也將在今、明日兩天連續召開董事會,分別完成三席獨立董事的提名、審查作業;若無意外,前中鋼董事長王鍾渝將出任獨董。
朱立倫上周四主持跨部會議時,下令一周內台灣銀行、高鐵公司完成協商,提出具體的借新還舊計畫,包括額度、多少家銀行參與、還本期限等。
【2009/10/13 經濟日報】
- 1樓. 李深耕2009/09/25 12:40先讓大股東賺飽,再讓全社會埋單...
面對高鐵爭議的幾點庶民感受
2009-09-24 中國時報台灣高鐵公司的案子最近顯然是輿論的焦點。依監察院的資料顯示,過去數年大陸工程承包了一○六二億工程,長榮集團承包七六四億,而東元電機與太電集團亦分別包到四百多億與三百多億。如果以百分之十的淨利粗估,這些工程至少也給幾家原始股東賺到了兩百五十餘億。這個數字較之於前述四家原始出資者的金額,其實已經綽綽有餘。高鐵幾位原始股東在賺飽之際宣稱要走人,還一副受盡委屈的表情,確實讓人難以接受。以婚嫁打個比方:政府當年就是看到原始股東誘人的回饋禮金,才把工程「嫁給」大陸集團。如今,聘金變負債、女兒也被人糟蹋了,當初騙婚的人難道就沒事了嗎?
像台灣高鐵公司這樣「先讓大股東賺飽,再讓全社會埋單」的事件,也算給經營企業者,樹立了一個黑心案例。一般企業掏空通常是水平式的:某甲所控之企業集團有A、B兩家公司,甲皆有絕對的控制權;但甲在A公司現金流量權較小,在B公司現金流量權較大,於是就把賺錢的生意交給A公司做,但虧本生意則丟給B。兩相加減,某甲大賺A而小賠B,結果是企業集團可能虧損,但某甲口袋滿滿。在法律上,這是某甲對企業集團的掏空與背信行為。
但台灣高鐵的營運模式與一般的水平掏空不同,是循時間垂直式的。高鐵原始股東「先將」賺錢的生意由自己承擔,將口袋塞滿鈔票;「然後」再將虧錢的營運留給政府承接爛攤子。後面不得不接收的政府顯然是有口難言,而最後承擔苦果的,當然還是全體納稅人。外界將高鐵今天的爛攤子描述成一個設計精良的掏空計畫,雖然是個假說,但是,支持這項假說的背後證據,卻一點都不模糊。且讓我們一項一項拿出來檢視。
第一,當年高鐵公司投標時「政府零出資、千億回饋金」的承諾,現在看起來簡直是空話。台灣政府該這樣被人耍弄嗎?第二,當年投標的承諾,事後竟然沒有辦法成為約束原始股東的契約內容,這是為什麼?第三,為什麼高鐵原始股東事後多次增資自己都置身事外?是否凸顯出自己對未來婚姻的心虛?第四,為什麼各獨立銀行團後來皆不願增資,是否表示他們也對未來不樂觀?第五,如果幾次重要的增資都是由航發會、中技社等泛公營機構奉命投入,這難道沒有實質違反「政府零出資」的承諾?第六,為什麼當初預估的乘載量與現在會差那麼多?難道原始股東都沒有責任?第七,一家公司借錢所負擔的利息預估,其實是非常簡單的財務分析。為什麼事前竟然無法預見今日的沉重利息負擔?
以上這麼多疑點,其實不是今天才有人提起,而是早在大陸工程提出「政府零出資、回饋一千億」時,民間就或多或少、陸陸續續地開始質疑。交通部現在正為這些坑坑洞洞煩惱,希望能找出一條生路,但外界咸感悲觀。直觀而言,如果高鐵未來確實還有賺錢的機會,那麼這一群比狐狸還精的原始股東,當然會身先士卒,自己去享受果實。他們之所以兩手一攤,讓政府插手救援,大概一則表示高鐵未來營運病入膏肓,二則表示他們獲利的「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當狐狸們撒手棄屍時,政府公務員還能扮大羅金仙嗎?
面對這樣一個騙婚疑案,我們認為政府必須同時在「善後」與「究責」兩方面雙管齊下。善後是交通政策與民生福祉的考量,而究責則是照顧庶民情感、不讓騙婚者置身事外。我們所謂究責,倒不只是侷限於懲處公務人員的顢頇無能,而更要著重此事可能涉及的背信、掏空與使公務員為不實登載等種種不法。孫道存欠稅不到三億,就被社會K到不行,但台灣高鐵背後卻是千億的大窟窿,豈能小覷?孫氏搞垮的是他父親留下來的家業,但台灣高鐵卻是糟蹋了台灣政府的BOT威信與人民的納稅錢。兩相比較,孰輕孰重應是清楚分明。吳院長既然注重庶民經濟,是不是也該關切一下庶民的感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