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udn網路城邦
馬永成:阿珍應該有拿禮券, 徐旭東親手交吳淑珍5千萬, 一錯再錯 陳敏薰悔之晚矣
2010/02/04 10:16
瀏覽2,877
迴響2
推薦1
引用0

馬永成:阿珍應該有拿禮券

·          2010-02-04

·          中國時報

·          【呂昭隆╱台北報導】

SOGO案再起風波,根據本報所掌握,前總統府辦公室主任馬永成接受特偵組訊問筆錄顯示,馬永成坦承吳淑珍應該有拿SOGO禮券。馬永成說,與陳前總統和吳淑珍有特殊淵源的林志豪律師,曾親自打電話告訴馬永成,太流有贈送SOGO禮券給吳淑珍,不知扁珍為何會對外公開否認。馬永成告訴特偵組,根據林志豪的話以及各種跡象看,吳淑珍應該有拿SOGO禮券。

     

有關吳淑珍是否拿過SOGO禮券情事,總統府數度否認。陳水扁並公開說過「如果有收禮券就下台」的話,最後則以「間接收受」說詞,堅決否認扁家曾拿過禮券。馬永成在九十七年十一月接受特偵組偵訊時,說了不少禮券案「內幕」,而且認為吳淑珍沒說實話,她應該有拿禮券。

     

根據筆錄,九十五年上半年,馬永成從林志豪處知道吳淑珍有拿禮券後,「感覺這個事情很嚴重」,「因為陳前總統說過如果有拿,就下台」。於是,馬永成於當天下班趕到官邸,陳水扁與吳淑珍正在吃晚餐,便報告林志豪的說法,惟吳淑珍當場否認,並感慨她們把事務所交給林,林卻這樣說。

     

據筆錄提及,馬永成提醒扁事情的嚴重性,陳水扁也追問吳淑珍究竟有沒有拿禮券,但扁嫂仍堅決否認。馬永成說,後來知道有一些在SOGO買的東西,明明是吳買的,禮券批號也証明是太流送的,但吳淑珍一開始說沒有去那裡買過。當類似的情況陸續出現後,吳淑珍告訴扁,說不定是SOGO送別人,別人在過節時轉送她。

     

關於吳淑珍的禮券來源,扁家從最初的堅決否認,到總統府官方版本的「友人集資」版,以及最後定版的「金孫滿月禮」版,再由黃芳彥出面唱和禮券是他給扁家孫子的滿月禮,才讓扁嫂脫身。但馬永成並不相信這些說詞,並認為吳淑珍應該有拿。

     

此外,馬永成也告訴特偵組,由於林志豪與扁珍的關係,去做太流的律師「很奇怪」,但馬永成未再詳說。

 

徐旭東親手交吳淑珍5千萬

·          2010-02-04

·          中國時報

·          【呂昭隆╱台北報導】

     

根據本報掌握的特偵組筆錄資料顯示,遠東集團負責人徐旭東在接受約談時表示,他曾去過陳前總統官邸兩、三次,總共捐款八千萬元,其中一筆五千萬元支票,是親自到官邸交給吳淑珍。之所以捐錢,是誠品負責人吳清友提醒的,去官邸向吳淑珍簡報SOGO經營,也是透過吳清友。

     

去年三月,徐旭東接受特偵組的訊問,偵訊重點在SOGO案與捐款等事宜。

     

根據筆錄,檢察官問徐旭東,既是捐錢給民進黨,為什麼錢是送到官邸?徐旭東說是擔任民進黨財務委員的吳清友提醒要捐錢,問應該捐去那。吳清友說,主席是陳水扁,捐款應該送到吳淑珍那,所以才到官邸。

     

捐錢民進黨是吳清友提醒

     

根據筆錄,徐旭東去官邸捐五千萬元那天,先是管家接待,後來吳淑珍出來,陳水扁當時不在。因為徐旭東要收據,吳淑珍叫一女孩辦這個事。徐旭東說,他前後只跟吳淑珍寒暄十分鐘左右,事後陳水扁與吳都沒有打電話給他致謝。徐旭東說,他共捐兩筆計八千萬元給民進黨,五千萬元是親自到官邸,至於三千萬元那次,則記不得是否親送官邸。

     

吳淑珍的陳報狀提出,存放在世華銀行保管室的七億四千萬元現金,其中五千萬元是徐旭東的。由於吳淑珍的現金說詞與徐旭東支票說有出入,檢察官特別訊問,徐旭東則強調,他給的是支票,沒給現金,而且有收據。

     

送支票到官邸不忘要收據

     

至於SOGO案,檢察官訊及是否請黃芳彥牽線,才取得經營權。徐旭東強調,他跟黃芳彥沒有什麼交情。徐旭東曾公開表示,他只去過官邸一次,因取得SOGO經營權怕吳淑珍可能會不高興,才去看她,帶著筆記電腦簡報。惟徐旭東接受特偵組訊問時,則說去過官邸兩、三次。

     

不過,根據特偵組偵訊馬永成的筆錄資料顯示,馬永成在徐旭東簡報之後對徐講,SOGO是民間公司,與政府並無關聯,政府的立場是希望民間公司向銀行借錢,不要變成呆帳。根據馬永成回憶,在徐旭東走了之後,吳淑珍還對馬永成說:「徐旭東來找我幹嘛?」

 

一錯再錯 陳敏薰悔之晚矣

·          2010-02-04

·          中國時報

·          【李永盛╱特稿】

     

前一一董事長陳敏薰涉及在扁案作偽證,昨天被高院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不能緩刑,一旦判決定讞,勢必要坐牢。曾經頂著最美麗董事長光環的她,撫今思昔,應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感慨。

     

陳敏薰與前第一夫人吳淑珍關係匪淺,她能當上開發金董事長,以及日後取得一一董座,其家族的政商實力,的確不可小覷,但陳敏薰「成也政商,敗也政商」,面對司法追究扁家的貪瀆,她竟然曲意掩護,不但幫不了扁家,也害了自己。

     

陳敏薰為了取得一一董座一職而行賄扁家一千萬元,她為了扁家及自己脫罪,而作偽證,這在實務上很常見,說穿了她是「畏罪畏刑」而在法庭說謊,其實也是人情之常,惡性並非重大。

     

依法只要她坦白承認,在一審判決前自白,通常法院不會判太重,甚至還有機會獲得緩刑,可以躲過牢獄之災。

     

偏偏她堅持不認罪,因此一審被判處一年六個月,比認罪的陳致中、陳幸妤判得重多了。儘管二審時她翻供,以梨花帶雨之姿,泣訴內心的掙扎糾葛,可惜為時已晚。

     

高院昨天判她八個月徒刑,未宣告緩刑,而偽證罪也不得易科罰金,日後一旦判決定讞,坐牢勢不可免,一錯再錯,令人為她惋惜。

 

有誰推薦more
全站分類:心情隨筆 其他
自訂分類:真正是豈有此理
迴響(2) :
2樓. 小食堂堂主
2012/05/09 16:19
一定是阿共的陰謀啦!!!+阿九無能!!!
XD~~~
1樓. 小食堂堂主
2010/02/05 15:19
扁家偽證案二審判的比一審輕是啥種邏輯啊?高院法官頭殼裝屎嗎?

扁家偽證案二審判的比一審輕是啥種邏輯啊?高院法官頭殼裝屎嗎?

發表迴響

會員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