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文章:全備而不是殘缺的福音
父母拿杖管教孩子﹐是因為父母恨孩子嗎?
而且﹐能夠將「管教孩子的父母」等同「虐待孩子的父母」嗎?
—— 不﹐聖經反而說:不管教孩子的父母﹐才是恨孩子的父母﹔
管教孩子的父母﹐才是真正愛孩子並知道甚麼是「真正的愛」的父母。
( 請參考聖經的《箴言》)
不然﹐那就不是真正的愛(最多也只能說是會害了孩子的「溺愛」)﹐
更別提那些「姑息」和「縱容」﹐甚至連自己也犯罪的「罪」。
縱容兩個兒子犯罪的以利﹐他的結局是甚麼?
看看聖經裡的《撒母耳記上》第二章﹐就可以知道。
耶穌說:「要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而衪知道:我有沒有這麼做﹐和這麼做了多少次…
甚至﹐我還替那些逼迫我的揹他們的十字架﹐
替他們承受別人異樣的眼光、懷疑和辱罵…
所以﹐若要說愛﹐難道我沒有?
但有些人卻認為我沒有﹐甚至因此論斷我、定我的罪…
(當然﹐有些“基督徒”這麼對我﹐自有他們不可告人的原因…)
但對人有愛、替他們禱告之餘﹐並不妨礙我同時也做我該做的、說我該說的…
(我感謝那些出於愛的勸告﹐但除了神﹐有許多事﹐人未必曉得。)
以下﹐是真實發生的一件事 ——
在我之前去的一間“教會”﹐有一個被稱作 Uncle Jonathan 的“基督徒”。
他可以算是一位年長、“資深”(“信主”很久)的“基督徒”。
(但在神眼裡﹐這些都不是衪考量的重點…)
而這個“基督徒”﹐在去年死了﹐而且是在“奇特的情況下”死的
—— 據說是在早上起來“禱告”時﹐就這樣死去的…
為甚麼?
不知情、不了解這個“基督徒”的人﹐當然不知道為甚麼。
但知道的人﹐就會知道「那是神給他的時間到了、神的容忍已到了極限」…
因為這個“基督徒”﹐除了在教會道人是非、說人閒話之外﹐讓神甚至因此不再容忍他的原因﹐是他在情慾方面犯的罪 —— 從最初對教會年輕姐妹的逾越界線(包括我)﹐到後來甚至對小女孩“動手”…
(我有將關於這個“基督徒”的一些事﹐告訴教會的領袖﹐但他們沒有聽。)
我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週日的聚會上。當時﹐他正從後抱著一個小女孩。
而他的手﹐在幾經猶豫之後(不是因為知道那麼做不對而猶豫﹐而是怕被人發現而猶豫)﹐終於往小女孩那還未發育的胸部探去…
(我會留意﹐是因為我那時已經知道他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至於後面的﹐我不想說了。
而他之後還做了甚麼﹐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但神知道﹐而神也做了衪該做的…
(想想耶穌是如何的愛小孩子﹐就可以知道神的憤怒不是沒有原因的。)
所以﹐別忘了 ——
神是恩慈(對義人)的﹐也是嚴厲(對惡人)的﹔
衪是施恩(給義人)的神﹐也是降災(給惡人)的神。
而我相信:只要我做了我的部份﹐神自然會做衪的部份﹔
除了擔心我沒有做到我的部份之外﹐我甚麼都不用擔心。
P.S.
我當然知道「將事情交給神」的意思﹐就是 —— 衪會懲罰惡人的﹐哈哈!
(如果這樣的“人”還到處對人說「上帝會懲罰你」﹐那就真的是很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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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樓. ✽ 貓 ✽2010/03/22 10:29愛爾蘭性侵兒童事件 教宗深表可恥和自責
【法新社梵蒂岡20日電】教宗本篤16世在今天公布的一封牧函中,對愛爾蘭教會性侵兒童事件表示「可恥」和「自責」,並指出愛爾蘭主教們在回應性侵指控時犯了「嚴重錯誤」。
教宗在今天公布的致愛爾蘭天主教牧函中說:「你們遭受痛苦打擊,我衷心感到遺憾。」近月來,愛爾蘭天主教會因一再發生的性侵兒童事件震驚不已。
愛爾蘭性侵事件曝光後,教宗的家鄉德國、奧地利、荷蘭和瑞士,也都傳出一連串類似的教會性侵醜聞。
教宗說,犯下性侵兒童罪行的教士和宗教工作者,必須在法庭為他們的罪行負責。
他告訴犯下這項罪行的人:「你們要坦承罪狀,要投案自首,但不要對上帝的憐憫絕望。」
教宗在這封親筆簽署的牧函中,強調愛爾蘭主教在處理性侵指控時的責任。他告訴愛爾蘭主教:「在痛苦的時刻,你們和你們的前任主教,都未能在性侵兒童的罪行上,運用長期以來建立的教會法規範。」
教宗同時宣布將派遣一支代表團,到深受性醜聞困擾的愛爾蘭教區,「協助當地教會進行革新」。他也表示,他準備再次會晤性侵兒童事件的受害者。
【法新社 2010/03/21】
- 5樓. mjpj2009/08/11 13:440
每個人在教會有自己該扮演的角色 您向牧長舉發那人的行為是應當的
牧長们應該有查證的責任 憑兩三個見證人 就應該將他逐出教會 唉呵呵﹐可惜結果是:是我離開那間教會﹐並且是因為被逼迫而離開的。
因為我就是有向牧師和教會更高層的一些領導者舉發他以及教會中其他的狼(詳情請見 有些男人不能碰! )﹐但相關的牧師和教會領導者為了怕這些醜聞會影響那間教會的形象和“收益”﹐竟然想用說好說歹甚至威脅利誘的方法掩蓋真相和掩住我的口。
而我因為決定按著聖經的教導和道理行、定意不更改我的見證﹐所以他們在無法可想之下﹐竟然用上了扭曲事實和抹黑我的方法﹐想以此來保住他們在教會的身份和地位﹐說我“控告無辜的弟兄”和“企圖分裂教會”云云…
(如果他們所管理的教會發生這樣的事﹐他們的確難辭其咎﹐卻沒想到:如果不處理還想法掩蓋﹐在主的眼中是更惡的事。)
對於不願聽、不願信的人﹐連耶穌也決定離開他們﹐所以﹐我當時在禱告和確定了神的旨意後﹐就離開了那間名為“教會”但實為「賊窩」的地方﹐而那個假弟兄暴斃的事﹐就是發生在我離開教會之後。
但沒關係﹐因為我已經說了我該說的、做了我該做的﹐其他的就是屬於神的部份了﹔而神也已經做了衪該做的﹐並且還會做更多。所以﹐剩下的﹐就交給神。 ^^
但主內的弟兄姐妹卻必須知道撒旦的詭計和計劃﹐並且﹐如果主內的弟兄姐妹知道撒旦的詭計和計劃﹐就不會對一些不應該發生在教會內卻還是發生在教會內的一些事感到奇怪和灰心失望了 —— 請看我在 先知的警告!!! 這篇文下的回應區所分享的資訊(倒數第二個回應)。
✽ 貓 ✽ 於 2009/08/11 15:19回覆 - 4樓. ✽ 貓 ✽2007/05/03 18:59
回 Balawu:
沒錯! ^^
謝謝你替我作了簡短但有力的補充。
回 Hannah:
對﹐但有些“人”(假基督徒、不公義的基督徒領袖…)﹐
卻將他們自己的眼光和決定﹐說是神的﹐並枉顧聖經的教導和耶穌所立的榜樣。
而這樣的“人”﹐神必會審判他們﹐而且是更重的、嚴嚴的審判。
就如聖經說的:這樣的“人”﹐「要受更重的審判」…
回 相信愛情:
謝謝妳。 ^^
沒錯﹐無論是順境還是逆境﹐只要我們順服﹐
神就必「叫萬事效力﹐使愛神的人得益處」﹐
所以﹐「順服」是一門很重要的功課。 ^^
- 3樓. 相信愛情2007/05/02 17:04嗯,阿門
我相信,任何事情的發生,都有上帝的旨意,
在其中,我們還需困難的學習「順服」兩字。
- 2樓. hannah 汪2007/05/01 21:29神的眼光和人的眼光不一樣
我們--人,只看眼前
祂--神,顧全大局
- 1樓. balawu2007/05/01 21:22主說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