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性騷擾案首次開罰
2006/07/20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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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訊】台北市社會局 6 月 14 日指出,性騷擾防治法今年 2 月 5 日上路後,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首次開罰捷運鹹豬手、長期電話性騷擾案,決議兩案性騷擾行為人各罰款新台幣 5 萬元。
據中央社報導,兩案性騷擾行為人在工作職場均為公司單位的最高負責人、男性;社會局表示,性騷擾防治法的主要精神,凡是惡意肢體碰觸或長期對異性電話騷擾,影響受害人的心理及生活,經制止又不停止的行為,就可認定為性騷擾行為。
捷運鹹豬手案件,受害人先向北市警察局報案後,由警察局移請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電話性騷擾案件,則是受害人直接向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申訴受理調查;市府首次開罰兩件性騷擾案,盼能提醒性騷擾潛在行為人,勿心存僥倖,隨時警惕自己的行為。
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規定,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發生,接獲性騷擾申訴時,不應迴避,且應建置申訴管道,適時提供協助。
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受理兩件性騷擾案後,隨即依法成立調查小組,經過調查相關人事後決議,性騷擾行為屬實,依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各罰款兩案性騷擾行為人 5 萬元。
社會局說,未來將持續宣導性騷擾防治工作,期能藉由首次開罰兩件性騷擾案,促使社會大眾共同參與性騷擾防治工作,落實「城市有愛,騷擾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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