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誰可以丟石頭
要有愛心﹐也要有智慧。
不應訴諸私刑(如:丟石頭)﹐但應訴諸公義(如:報警)﹔
不應以惡報惡、以暴制暴﹐但應以善勝惡、以義制暴。
當責打40下的﹐就責打40下﹔但如果過打了﹐就是「輕賤弟兄」。
不應為了自己個人的仇恨而報復﹐但應該因為愛世人的心而說些話、做些事。
已經悔改的﹐我們應該原諒和接納﹔但繼續作惡的﹐我們也不應姑息。
(耶穌救了那個差點被石頭打死的女人﹐但衪也出言責備那些偽善和在暗地裡作惡的法利賽人。所以聖經裡「耶穌救了那個差點被石頭打死的女人」的教導﹐是要教導我們「已經悔改的﹐我們應該原諒和接納」﹐而不是說「我們應該姑息不知悔改、繼續作惡的」﹔神是恩慈也是嚴厲的﹐對好人﹐衪是恩慈的﹐對惡人﹐衪是嚴厲的﹐而這﹐就正是衪的公平和公義之處。)
至於神說「沒有義人﹐一個也沒有」﹐是指神還未賜下救恩、人類還未信耶穌時人類世界的狀況(神說這句話時﹐是在舊約時代)﹐但當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了永遠的贖罪祭後﹐人得以「因信(耶穌)(而被)稱(為)義(人)」﹐這在聖經裡﹐尤其是新約的部份﹐都有很詳細的記載。
也因此﹐人應該要為自己的罪認罪悔改﹐但沒必要為沒做錯的事感到內疚和自我定罪﹐或是定他人的罪﹐就如耶穌說的「不因此把無罪的當成有罪的」﹔
神說「不可論斷(武斷、錯誤的判斷)」﹐但沒說「不可判斷」﹐衪甚至要我們「凡事察驗」﹐就是要我們「小心的思考和判斷」。
讀聖經﹐要看整本聖經﹐不應斷章取義﹐並且不能祇看字面上的意思。
和大家共勉之。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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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樓. ✽ 貓 ✽2008/05/22 20:07
任何事﹐第一件應該做的﹐就是「反求諸己」﹐所以﹐我將你對我說的話﹐送回給你﹐尤其﹐你恐怕才是那個要記得不要去論斷人的。
因為你不止沒有愛﹐如愛看基督徒如(被)針刺﹐還論斷我。
( 判斷 ≠ 論斷≠ 審判 )
就如:我哪裡像刺蝟?我如果像刺蝟﹐那耶穌恐怕是最大尾的刺蝟﹐因為衪甚至比我還嚴厲的責備那些作惡的人。其次如保羅這些使徒﹐也做耶穌做過的事﹐責備那些作惡的和抵擋他們。
就如你所謂“不像刺蝟的基督徒”﹐我也見過﹐往往都是一些軟趴趴、大享安逸的所謂“基督徒”。
(的確﹐「沒有指責他人的錯誤, 並不一定是鄉愿」﹐但有許多沒有指責他人的錯誤的﹐就正是因為「鄉愿」﹐而我說的﹐就正是這樣的一些人。)
至於「審判」﹐聖經提到的有兩種﹐一種是人可以行的審判(如:法官的審判)﹐一種是祇有神才能行的﹐而我並沒有審判﹐因為我一不是神﹐二不是法官﹔但我「判斷」﹐而神並沒有說人不可判斷﹐甚至還要人小心的判斷﹐也就是「凡事察驗」。
至於神﹐衪創造萬物﹐並且希望人都能回歸到衪的面前。可惜的是人不認神﹐而非神不認人﹔而神會不認的﹐則是一些作惡、驕傲以及自以為是的。要與神有份的﹐就當信靠和親近衪﹐而非一味自欺欺人的說“神是大家的”。
所以﹐我當然不是完人﹐但和你比起來﹐強一點點﹔你如果為我擔心﹐那我更為你擔心﹐尤其你已經開始語無倫次甚至不知所云了﹐連要表達的重點都已經不知道是甚麼了。
所以﹐廢話和欲蓋彌彰的門面話﹐就不用說太多了﹐徒惹人發笑而已﹐先從最基本的做起吧﹐即使你腦裡有比全世界的人都多的知識。
不如﹐就從「別再針對基督徒」和「別再喜歡看基督徒如(被)針刺」開始吧。
還有﹐學習當個「人」﹐即使再平凡都好﹐別再當「鬼」了。
P.S.
你要找的如果是一個讓你覺得好過、覺得 feel good 的信仰﹐那基督教的確不適合你﹐因為這個信仰要求的﹐首先就是「認錯悔改」以及「真實的面對自己」。
- 6樓. Bloghost2008/05/22 18:45喜歡
喜歡看的是因為我知道我的提醒是需要的...............
當然我必須承認我是以一個人的觀點在親近神, 所以我不確定我是否全對. 畢竟上帝以他自己的形象造人, 必定有祂的深意...............
但是我知道沒有指責他人的錯誤, 並不一定是鄉愿
指責的時候, 其實要想想丟石頭的靈魂, 是如耶穌基督所說的那樣聖潔嗎?
我覺得基督徒應該多花時間在行上帝的義, 而不是代行上帝的審判.
因為那是祂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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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格幽魂 - 5樓. Bloghost2008/05/22 18:40只是提醒
因為我看過太多不會像刺蝟的基督徒, 他們真正行神的道路.
而你的言論溢出了神愛世人的重要中心思想.
為你擔心而已.
記得, 神是大家的神, 不是哪一個團體所獨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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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格幽魂 - 4樓. ✽ 貓 ✽2008/05/22 17:30
沒錯﹐神愛世人﹐而你竟然喜歡看基督徒如(被)針刺一樣的反應???
—— 呵呵﹐不用說太多﹐這就夠了。
而你如果認為我那樣回答你是被你刺到了﹐可以讓你聊以自慰﹐隨便你。 ^^
至於你有沒有看過﹐都是你說的﹔即使是真的﹐也沒有用﹐因為有太多人有許多頭腦的知識﹐卻從來都不認識神。
而你即使都看過﹐包括11世紀前的﹐又如何?那祇是一個前提﹐並非是值得驕傲的事﹐因為更重要的是將所知道的行出來﹐並且心中有愛。
神的確愛世人﹐但卻不包括惡人﹐以及自以為是的驕傲人。
至於以上的話是出自聖經的哪一個經節﹐相信連11世紀前的聖經都看過的你一定知道﹐雖然你未必會將你所知道的行出來。
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和意見﹐也可以選擇所要的信仰。你可以不要信基督﹐卻無法阻止也沒有權利阻止別人信基督。
而從你的言論來看﹐你還是想辦法幫幫你自己吧。 ^^
P.S.
對了﹐如果能讓你覺得好過一點﹐你可以把我的這個回答﹐當作我是又被針刺了。
XDDD
- 3樓. Bloghost2008/05/22 15:43神愛世人
神愛世人, 祂也期待人可以像神一般的愛世人.
但是人卻開始分你我, 這是神所不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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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格幽魂 - 2樓. Bloghost2008/05/22 15:41整本聖經
我很喜歡看基督徒如針刺一般的反應, 但是我常說的, 說不定是上帝借這樣的話語來提醒你.
我當然是看過整本的聖經, 甚至還包括11世紀以前的.
當然還有11世紀以後的.
上帝是公義的, 所以祂會很公平的散播愛, 正是因為摩西之後的拉比曲解了上帝的意思, 所以祂再派祂的愛子, 與人民再度訂約.............
我不知道再過了十世紀, 是不是人又開始曲解了上帝的話語?
看看古蘭經吧, 那也是上帝借先知的口說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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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格幽魂 - 1樓. Bloghost2008/05/04 07:00整本聖經
你所說的整本聖經是十一世紀前還是十一世紀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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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博格幽魂我知道你在說甚麼。
但如果連十一世紀後的都無法全部吸收和遵循﹐何況是十一世紀前的?
甚至﹐如果連最基本的做人道理都不遵循的﹐更不要談甚麼了。
而用理性和邏輯來理解神和聖經的人﹐永遠不得見神﹐也永遠不會明白聖經。
至於你﹐如果連現在的整本聖經都沒看過﹐當然不會明白我在說些甚麼。
✽ 貓 ✽ 於 2008/05/04 11:55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