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權包括行政治理權之行政權, 和制約治理權之制約權, 兩權相輔,機關共治, 促進政府廉能政治環境。 五權行政行其政、立法立其法、 司法司其法、考試考其試、監察監其察, 完全符合字面上之意, 五權分權授權,五權獨立制衡, 不可權責顛倒交錯,角色混淆, 造成職權衝突,分權不清的亂象。 
五權獨立, 建立領導與監督良性互動架構模式。 其精髓在於主權在民、五權獨立、 五院制衡、領導與監督制衡、政黨制衡、 政治清明的國民主義精神制度。 
當資源龐大的行政院歸屬總統負責, 相對需要國會四院的監督, 不至於產生權力的偏頗與濫用、 傲慢和腐化。 國會委員由全國公民選舉產生, 替人民掌管重要的政權及制約權, 扮演監督與輔佐的角色, 民權至上,監督政府, 使得掌控資源的領導團隊, 發揮行政效率而不是獨裁或濫權。 
其內涵: 在於防患專制民主、專制獨裁之未然, 免於腐化政權、獨攬政權; 免於行專制獨裁之實。 正面意向是:勵精圖治開創民主, 倡導公民主導政權, 自然走向真正民主化之公民民主。 重要關鍵是: 政治權力分享是由全國人民一同分享, 共同選出領導之團隊及監督之團隊, 替全國人民治理國家與監督政府。 無論現在與未來,不管台灣與世界, 公民政權將會逐漸成為所有地球村的人民, 所期待的一種創世的共同願景。 
延伸閱讀 分權獨立 政權公民化 公民政府 公民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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