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許多大大小小的議題與爭議、
當然、不下涉及法律與自由人權的層面、
憲法、是保障最基本的人權、但目前的政府只知道一件事情、
那就是...
【管你什麼人權、有利益最重要、人民算什麼?!】的想法、
不管是任意使用於【戒嚴】時期所施行的【戒嚴】相關法令。
(當然雖然現在該條已明文廢除若干年了、
但似乎最近的事件政府仍再度使用、
可見法治精神早已潰堤、
也顯現出民主社會正走向後希特勒時代。)
這並不是任何形式的嚇阻、
也不是憑空構想的一切事情、而是現在進行式、
執法者、對於情緒上的管理、
以及相關的法治精神與法條概念一律不管、
連最基本、最原始的【人權】關念、
也都完全拋開、完完全全只為了利益、
一次次的【虛心檢討】、
或許也只是那些憑空與隨意之間說出的藉口、
對於事實、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跳針】、
對於事實、不敢去陳述、面對、
當然、對於執法過當但卻對外宣稱未違法之事由的相關人員、
相關單位似乎沒有辦法去做改善或是懲處等行為、
畢竟、如果做出懲處、當然下一個遭遇懲罰的、
大致上會是懲處人員的相關單位、
就好比像似一鍋白米、煮成一鍋粥、
在這鍋裡頭、不論犯了什麼過錯、
只要沒有任何人提出懲處、提出相關違反規定的事由、
大家都相安無事、但只要有人站出來懲處違法或犯錯的人、
哪怕是幾天、幾個月、甚至是幾年的時間、在這之中、
時間也只是等風波過的棋子、
那些站出來懲處別人的人、大概就沒有任何立場能夠繼續待在這鍋子裡、
當然、說這句話大致上就是表明、站在正確的立場做對的事的人、
將會被完完全全地、不管有沒有錯、都會被革去職務、不久便告老還鄉、
所以、面對這種事情、即使有錯、也不敢去懲處任何人員、
話說回來、今天撇開抗議人群二派不談、對於媒體的新聞採訪自由、
似乎執法人員早已忘記必須要保障其媒體記者的人身與安全、
即使沒有、最重要的還是保障其媒體自由權、(簡略為:人權。)
當然、今天的執法者、反而恐嚇媒體、阻卻媒體進行拍攝、
這部份、媒體並沒有任何的錯誤、反而對於這部份、
相關人員必須依照其公職人員的相關法規、
(當然包括其職務上的法規。)
做出相關辦法的嚴懲或是對大眾做出道歉聲明、
當然、若是相關人員先前已有記錄在先、
則可依法免職、當然、連帶責任不可少、
最後、在這對岸官員訪台的同時、
政府與社會大眾似乎忘記了一件最為重要的事情...
而那一件最為重要的事情就是 -
到處豎立、插滿並展現一個民主國家最為重要的象徵 - 【國旗】。
(OS:每次不都吵著有無插國旗、現在似乎都消失沒看到了XD。)
-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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