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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時間:2010.02.03 -2010.2.22   得獎名單將統一公布在Act@網路城邦
 
活動PART II 新朋友相見歡
邀請親朋好友來網路城邦開設部落格一起交流分享抽禮卷

注意:此活動需有網路城邦身份且已有使用部落格或相簿才能參加

STEP1. 於活動期間內,邀請親友來開設網路城邦部落格
STEP2. 每個網路城邦部落格內需發表三篇以上有內容的文章或新增超過15張照片。
STEP3. 邀請者於Act@網路城邦中回報給電小E(註明邀請者ID、新開設的部落格ID)者即算活動完成。
新開設部落格的格友,即可去邀請其他朋友加入。
PS. 若有二個ID邀請重覆同一位親友開設帳號,則只能視其中一位為有效報名,以先回報者為準。

抽獎門檻:
限定三位得一次抽獎機會,每組4名。

獎項&贈獎方式

贈品名稱:7-11禮卷1200元(每組4名,老格友1名,獨享7-11禮卷600元。新格友三名,各得7-11禮卷200元。)
備註:7-11紅包禮卷贈送得獎者需自行負擔30元回寄郵資。
得獎名額:25組

 
 

活動注意須知

  • 有活動相關辦法,皆以本網頁公佈為準,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 為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保障其相關合法權益,所有參賽者均需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包括且不限於圖片、文字及其他著作物)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並已合法取得相關權利,絕無改作、重製、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他人創作之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且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負法律責任。
  • 查獲不合規定之情形者(如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且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負法律責任。
  •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 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或非可歸責於聯合線上之因素,致無法提供原訂獎項時,聯合線上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聯合線上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聯合線上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活動或及時回覆個人資料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時間辦理相關作業,逾期視同放棄。
  • 依政府法律規定,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者應依規定申報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且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先行代扣稅額,國外人士機會中獎稅率10%,國外人士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