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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2010.02.03 -2010.2.22 得獎名單將統一公布在Act@網路城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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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PART I |
新年來我家吧
拜訪網路城邦部落格、相簿,累積積點抽新春福袋 |
注意:此活動需有udn會員身份才能參加
| STEP1. |
於活動期間內主動拜訪、瀏覽相簿網路城邦瀏覽部落格、相簿(需為會員登入狀態),每瀏覽一篇文章/或一張相片後,於該頁頁面上按下 按鈕後便可得到活動積點1 點。 |
| STEP2. |
活動期間內網路城邦部落格網友來到你的部落格或相簿拜訪瀏覽,每被瀏覽一篇文章/或一張相片,且訪客確實按下 按鈕後,您同時也可累積活動點數1點。 |
| 注意. |
1. 自己拜訪自己的文章/相片 無法列入積點計算喔!
2. 已是udn會員但未開設網路城邦部落格、相簿的網友,儘能以拜訪瀏覽網路城邦內網友部落格內容累積活動點數,欲快速累積活動積點,歡迎開設網路城邦部落格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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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獎門檻:
於活動期間集滿活動積點每累積至100點,將有一次機會抽獎。
獎項&贈獎方式:
贈品名稱:新春福袋
得獎名額:2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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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注意須知
- 有活動相關辦法,皆以本網頁公佈為準,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並必須遵守主辦單位的服務條款、使用規範及其他有關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 為尊重他人之智慧財產權及保障其相關合法權益,所有參賽者均需保證其所交付、提供、上傳、刊載之所有參賽作品(包括且不限於圖片、文字及其他著作物)係屬參賽者自行創作並已合法取得相關權利,絕無改作、重製、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他人創作之情事。如參賽者或其參賽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情形時,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且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負法律責任。
- 查獲不合規定之情形者(如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除得立即取消參賽者之參賽與得獎資格,並得追回獎品。且參賽者對於因違反相關規定所產生之一切法律責任,需自負法律責任。
-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 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或非可歸責於聯合線上之因素,致無法提供原訂獎項時,聯合線上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聯合線上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
- 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聯合線上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致使參加者無法參加活動或及時回覆個人資料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時間辦理相關作業,逾期視同放棄。
- 依政府法律規定,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得獎者應依規定申報所得稅。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且超過新台幣20,000元,主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先行代扣稅額,國外人士機會中獎稅率10%,國外人士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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