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錢復的看法案例三﹕給陳香梅的禮儀及禮遇(二﹕此羅非彼羅﹖)
上回話說陳香梅花﹐雍容華貴﹐一如往日訪華﹐含笑迎向眾記者﹐擺好post﹐正準備靠上麥克風﹐張開金口時﹐突然﹐只見兩隻手﹐輕輕搭在其肩上﹔這可比阿扁還要斯文掃地吧﹗簡直是楊貴妃﹐碰上祿山之瓜也。但情勢突變﹐即轉直『上』耶﹗
段科長看到記者﹐像狗仔隊般衝鋒上陣﹐在那兒束手無措﹐宛如美國第一夫人﹐被『不知何方竄出的小卒』緊抓其手﹐不知要如何辦才好﹔事不宜遲﹐我馬上以最壞的方案應變。只看我這小科員﹐一馬當先﹐箭步如飛﹐衝到陳香梅身前﹐口裡說﹕『歡迎陳阿姨再度訪華』﹐立即展開隻手﹐『溫和熱情』的﹐但也堅定有力的﹐從旁搭上她肩上﹐隨即往前推行﹐以可快的快速度﹐『挾持』著她離開現場。
從登機口至出機場﹐是蠻長的走道﹔那天﹐路就更加倍的長﹗一路上﹐我一直找話題﹐與她『閒話家常』﹐讓周遭記者根本沒法『插嘴採訪』﹐而陳香梅也就完全沒有說話的機會﹐更諻論放炮啦﹗
我常至機場接待重要國賓﹐一向我是很低調的﹐避開媒体﹐是本然﹐上電視螢冪﹐則屬偶然﹐根本難見我本尊露臉吧﹗因此﹐這應是老朽在台灣電視上﹐首度曝光﹐為國『犧牲色相』(您以為老朽色歪歪﹐愛挑逗女﹐所以在攝影機燈光前﹐猛『摟擁』她﹐吃老豆腐﹐如此之久嗎﹖)﹔連我南投鄉民看到電視﹐都相傳為榮﹐讓我老爸樂半天也。當然﹐朱部長未以不合國際禮儀相責﹐對我們圓滿達成任務﹐十分滿意。
陳香梅是大家閨秀﹐待人有節﹔對我十分親切﹐視如晚輩義子一般﹔陳香梅見我『反常』﹐亦心知肚明﹐並未見怪相責。以前﹐她曾兩度﹐透過外交部撥供專用司機老陳(也是廣東人)﹐表達認老朽為義子的心意﹐但這是私誼。以類似『警察挾持嫌犯』的方式﹐擁她疾行﹐這屬公事﹐余不得已也﹗
但是﹐沒有往日良好私誼﹐如要段培龍科長如法泡製﹐可以說﹐是相當粗暴的行為﹐更是不符外交禮儀的失態動作。段科長與陳香梅﹐沒有深厚私交﹐不能當機立斷﹐諴難怪他也。
反觀今日﹐阿扁斯文掃地﹐不符國際禮儀﹐老朽只能長嘆﹐以雅皮﹑嬉皮的心態治國﹐何能進入國際『文明』社會﹐更不用談進入聯合國啦﹗當然﹐我這樣子的推理說法﹐只有也僅有在一個情況(context)下﹐才會是不真的(invalid)﹕如果阿扁與美國第一夫人羅拉﹐有深厚私交﹐宛如老朽與陳香梅一樣﹔如此﹐則一切禮節﹐或可謂煩文縟辭耳﹐國際亦不會見而怪焉。
但是﹐我實在不聰﹐沒有知識可以解釋阿扁的『義和團』粗野風﹔免強為他﹐找到一個合理化的託辭﹕阿扁英文不好﹐一聽有人說『羅』啦﹔阿扁又近視加散光﹐加上空中流浪﹐一時眼花﹐就把馮京看成馬涼﹐把此『羅』看成彼『羅』。
也就是說﹐一時把『羅拉』﹐誤當成幫阿珍推輪椅的『羅太太』﹔所以啦﹗我們就別再咬文嚼字﹐因為阿扁與她﹐他們的交情﹐要摟要抱﹐是不用拘禮的﹔這干君﹑卿何事﹐不是嗎﹖
所以﹐還是言我們回歸正傳﹐談陳香梅與錢復﹔請期待第三回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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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樓. 曾太公2006/05/19 13:37先謝謝您有購買的興趣﹐讓我有點信心再寫下去。
我的回憶錄﹐是一九八八年﹐受當時駐美副代表程建人(現在駐歐盟代表)的啟發﹐
而有了撰寫的構思﹔但那時侯﹐許多事情敏感﹐怕成為內鬥的工具﹐且曾答應當時
外交政次蔣孝嚴之請﹐在離職五年內﹐不會發表有關機密的文章。這一擱下﹐由於
生活壓力﹐就再也沒勁撰寫。
直到兩﹑三年前﹐我拋棄日作近二十小時的工作﹐可以退休﹐這才有餘閒﹐覺得應
對師長﹑人生及歷史作出交代﹐以親身一手資料﹐讓後人能知道中華民國的外交﹐
是如何運作的﹔也讓我的女兒及後代子孫﹐不會罵我這個外交官誤國﹐斥責政大外
交人不學無術﹐不懂國際政治﹐宛如現在聯網上﹐歪市歪人因我而痛責政大外交系
一般。
在我百分之九十五的身体﹐已進入棺材內的時刻﹐我當然要以最誠實的史料﹐呈現
給國人﹔現在﹐我正努力撰文﹐先在聯網作片斷的初稿發表﹐也讓各方有指正的可
能﹐最後。我將再加有關照片﹐作出最後的修正﹔現在您看到我在聯網的任何文章﹐只是初稿而已。
先謝謝您有購買的興趣﹐讓我有點信心再寫下去。 - 1樓.2006/05/16 02:27一字請問
曾太公大大:
您文中提及您自己的回憶錄,要在哪裡購買了.
看了你的序和外交生涯的故事,非常引人入勝,
希望可以一睹的您的回憶錄全文.
謝謝
掰掰
pkring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