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一定要這樣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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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你當然可以是任何人或小人﹐太公寧願是我自己 :
只見各位﹐譴責我這個被害人防衛過當(當與不當﹐是另一個面相﹐在此不提)﹐就沒見各位說過一句話﹐指責首先出手﹐攻擊傷害酷媽﹐進行抹黑﹐且再度對仗義第三者(太公)﹐亦一再施暴行抹黑者的不是。有嗎﹖拿來瞧瞧﹐太公一定面對証據﹐向此人道歉。
引用文章吃饱撑着荒
引用文章感謝市長的感謝
引用文章給聯網娘娘腔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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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時兄畢竟高人﹐見得著重點要害﹐下棋思路高人一等﹔不像那個大老鷹﹐有勇無謀﹐猛張飛﹐老粗一個。高明﹗
時兄也比那個『張弟』﹐君子多多﹐沒有悄悄或公然﹐玩中國傳統鄉愿兩手策略。佩服﹗
當然﹐太公曾講過﹐人敬我三分﹐我敬他十分﹐人欺我三分﹐我還以顏色二十。太公不是傳統中國士大夫﹐似乎有點太過美國化的缺點﹐算是中美文化的雜種﹐一種有優雅的中華﹑西部電影務實的高痞吧﹗所以﹐迄今只有兩人﹐夠格列入太公網誌黑名單﹔時兄季常﹐非常不夠格﹐欠難遵辦也。
昨天是老美清明節﹐緬懷先祖﹐想起先父先母﹐好想念南投故鄉的小溪抓蛙﹐更想念老母的一手好菜﹐今日都成雲煙﹔當然﹐也有鑑古思今﹐策勵將來﹐但是人已爬進棺材九十九趴﹐未來平淡入異邦土可期﹐也沒有太多要爭取﹑指望和計劃。
在昨日三省吾身的諸多思緒中﹐曾經在六小時前﹐想效盧騷﹐發表一短文『我的懺悔』(從一位中國飛將軍好長輩的故事說起)﹐向任何人『道歉』﹐以求結束紛爭﹔但對控制別人腦袋﹐太公無能﹐力有未逮﹐恐別人行歪起乩﹐又另有歪解而作罷。
今見時兄『一定要這樣才行嗎﹖』文﹐首遍看完﹐對吾兄隨意下廚﹐即有可口小菜﹐十分欽敬。覺得美食初嘗﹐回味無窮﹐再品二度﹐更覺其味爽甘美﹐雖然仍不足以讓我發表上述那篇『我的懺悔』﹐仍然謝謝﹗
時兄雖然表現有智﹐提供此文証言﹐滿足太公『我寧為自己』一文﹐所想要的﹐給始作甬者一個『一小板』。只可惜﹐其文發表在太公感嘆﹐國人鄉愿﹐反而一意譴責『受害人防衛過當』之後﹐要是能發表在『之前』﹐那太公會很高興﹐樂見國人出柏楊『醬缸』﹐觀念正確﹐國家有救焉。
如我老爸說『伊娘列﹐人別貪心要滿足』﹐比『之前』雖不足﹐總算還是有時兄一人(當然他不是最先知)﹐看到一丁點『是與非』的分界點﹐沒再喬太守亂點譜﹐有點曙光乍現。唉﹗司法有一線陽光﹐總比暗無天日好﹐有總比沒有好﹐對吧﹖
只是﹐時兄這道菜﹐美味﹐固是美味﹐也看人吃﹐任何人吃下(別又歪想﹐純只一般人)﹐都有不同口感評價﹐也有時間差距)先甘後苦﹐先惡後愛(不信﹖去嘗嘗韓國麻吉﹐那初嘗﹐非中日麻吉傳統『甜紅龜糕』味﹐而是台灣『鹹灰龜糕』﹐是有非預期的倒味口﹐隔日再試﹐意識已超越窠臼﹐保証你爽歪歪)﹐現在太公擬暫擱發表﹐我對時兄此文很多的感觸﹐暫不提『和事佬』﹐在認知上的真假﹐或立場上的正歪﹐只提一點﹕
時兄用標題『一定要這樣才行嗎﹖』這一詞『這樣』﹐肯定是此文重心。只是太公不敏﹐看了三遍﹐還是不知時兄所言的『這樣』﹐何意也(比中共說的CNN道歉﹐能『一歉各表』﹐還要霧水﹖)如是指『言和』﹐那套入語中﹐不就成為『一定要言和才行嗎﹖』這﹖這﹖這﹖該不是煽風點火﹖諒非時兄原意﹔太公非任何人﹐因此有冷靜﹐再定觀。
所以啦﹗時兄此文﹐除了提出其所觀察『明鏡』或『污鏡』﹐下個判決﹕我打太公糟老頡三大板﹐我輕輕拍拍美媚外(用『愛撫』兩字﹐會更貼切﹐但見有人滿腦『性』觀﹐太公怕你了﹐不用﹐行嗎)﹐究竟吾兄開口﹐要雙方如何『這樣』才可行或不可行﹐太公弗知﹐無從遵照辦理喔﹗請再賜告﹐可乎﹖
論枝節小語﹐那通通是狗屁『要』事。此番﹐太公小草﹐得罪雞貓SCF﹐恩怨及誹聞煩身﹐不能怪誰﹐只怪自己庸人無才自擾﹐自己本事就如此小哉。而今﹐勞及時兄浪費時間於此﹐實在很抱歉。
反過來說﹐在台灣﹐沒有更重要的事了嗎﹖為何時兄及Das Reich﹐既然大駕家城﹐卻不去給聯網娘娘腔的公開信 主欄區討論﹐談國之大事﹐就台灣﹐面對救濟大陸同胞﹐應有何策﹐提出您大棟樑的指導策略﹐大刀闊斧﹐大揮英雄才情﹖反而在此陪太公﹐跟任何小人玩雞雞﹖這很可惜﹐見吾兄及國家的損失﹐長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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